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期,有关金融同业开展合作的消息频频见诸各大媒体,成为时下金融业除了创新之外的又一大趋势。业内人士对此指出,这一趋势表明,随着我国加入WTO ,国内金融企业充分认识到“合作”的重要意义,在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内部改革、积极筹备上市、盘活不良资产、提升自身实力的同时,纷纷将“绣球”抛给国内外金融同业,联手打造竞争新优势。
目前,金融同业之间谋求合作的方式不一,既有国内金融同业之间的合作,也有中外金融同业间的携手;既有传统的业业合作,更有适应创新需要的跨业“大手笔”。在形形色色的金融同业合作中,有一点却是相同的,那就是合作的目的,均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借鉴同业的长处,克服自身在快速发展中的不足,凭借高质量的产品、更加优质的服务,在合作中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以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实现可持续发展。
缩小差距共谋发展
通过20多年金融改革和开放,各金融企业在经营中都形成了各自鲜明的特色,如招商银行的“一卡通”、“一网通”,中国光大银行的“一柜通”等等,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一些机构设立时间短、规模小、网点少等等,如何在尽短的时间内缩小差距,迎头赶上,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积极应对加入WTO 后的挑战,就成为国内金融家们积极思考的一大问题。而”合作”无疑是最佳选择之一。通过合作,可以实现相互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可以联手进行金融创新,共同拓展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为客户提供更优良的产品更优质的服务,从而达到提升整体竞争实力,振兴民族金融业之目的。
去年下半年,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首脑聚会苏州,按照“平等自愿、循序渐进、合作互利、风险共担、共谋发展”的原则,签署了《苏州协议》。这一协议签订后,各签约行将在公司业务、国际业务、零售业务、网上银行、资金清算、资产保全、信息技术等业务上进行全面的合作与协调,其意义十分重大,标志着国内金融业之间的合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即进行彼此联动的阶段。
不仅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保险公司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合作也日渐增多。中国王商银行、中国银行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正式签署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正式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在委托代理结算、贷款管理等代办业务方面双方展开全面合作。
通过合作,同处京城的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一改往日紧张的竞争形势,借助北京东方海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络集成服务,联手推出了北京市最大的综合性收费网,全面代收驾校学费、寻呼机服务费、因特网费、IP电话费、193长途电话费、图文电视收视费、信息费等多项费用,较好地解决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郊区网点少、农业银行城区网点少的矛盾,极大地方便了客户,在银行与百姓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桥梁。
强强联合谋求双赢
按照WTO协议,国内金融市场对国外金融机构的开放将在入世后5年后全面展开。为积极应对入世后来自国外金融机构的严峻挑战,国内各大金融机构没有把合作的对象局限于国内金融机构,也把目光瞄向实力强大的国外金融企业,在技术交流、人才培训和国际结算等多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其目的是通过强强联合,在合作与交流中实现“双赢”。
在上海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期间,中俄两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一中国工商银行与俄罗斯外贸银行举行了全面合作签字仪式,双方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两国政府间达成的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则,在双方的各个业务领域全面开展合作。如办理短期贸易融资,寻求两国中长期合作投资项目和技术合作的最佳服务途径,全力推进中俄经贸活动,在信贷、结算、信息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并实现人员定期互访、分析合作现状、交换信息和经验等等,此举标志着国内金融企业与国外金融机构全方位进行合作时代的即将到来。
此前,中国建设银行与国外金融机构的合作也引人注目。前不久,该行分别与美国高盛资本市场有限合伙公司(由其母公司美国高盛集团公司提供担保)、英国巴克莱银行正式签署了掉期及衍生产品总协议(ISDA总协议)。到目前为止,该行已与包括大通银行、法国里昂信贷银行等在内的10多家金融机构签署了掉期及衍生产品总协议,与德意志银行、新加坡大华银行等多家金融企业在外汇资金清算、国际结算以及境外筹资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并于近期签署了客户帐户资料信息互换、客户授信服务、委托贷款以及境外客户服务合作意向书,以进一步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合作,为中外金融同业间更深入的业务往来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业内人士指出,展望未来,可以预料还会有更多、更深层次的中外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股权合作必将会成为一种流行的形式,此外还将在信用卡业务、消费信贷、项目融资、资产和投资管理、管理咨询、转贷款、投资型险等领域开展卓有成效的合作,这种合作是真正意义上的强强合作,是一种以“双赢”为目标的合作。
跨业合作赢取主动
在国内,为避免各个行业间的风险传递,确保国内金融安全,金融业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负责实施监管,商业银行不允许直接经营证券和保险业务,银行的业务只能在一些利润微薄甚至无利可图的地带进行。但是,加入WTO 以后,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在1997年制定的《金融服务协议》和《服务贸易总协定》有关规定,在5年内,我国金融市场将向国外金融机构全面开放。由于国外金融机构走的是混业经营之路,一般均具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可以为公司和个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金融服务产品,一场优质客户争夺战将不可避免。
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取主动,近年来,在不违背监管原则的前提下,国内银行、保险、证券跨业间的合作不断,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一方面,银保合作已从单纯的银行代理收取保费转向投资理财等新的领域。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建立从保险资金结算再到电子商务、保单质押贷款、基金管理、投资理财、保险兼业代理以及资源共享、人才培训等各方面业务合作关系。就以保费资金全面结算来讲,不但中宏人寿保险客户和代理人可以用现金、建行存折或银行卡在遍布上海的任一建行网点解缴保费,而且保险客户还可在建行的网点领取中宏保险支付的保险生存金、理赔款和红利,建行将确保每笔款项收付的安全、及时和;隹确无误。这一合作,不仅可使双方拓宽资金来源和运用的渠道,同时能够为客户提供综合的金融服务,最终使客户得到质量高、价格合理的服务,实现银行、保险、客户“三赢”。
另一方面,随着网上交易、电话银行等新型服务手段的出现,银证合作有了新的发展。前不久,在商业银行纷纷与券商签署合作协议的大背景下,诞生了一种名叫“银证通”,或称“存折炒股”的新型合作方式,它是将证券公司与银行的电脑系统互联,投资者可以到银行开户,使用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远程终端系统进入证券公司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买卖,并通过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或银行卡完成资金清算。这一合作,弥补了券商网点的不足,方便了投资者,充分发挥了银行网点多的优势,在减少其储蓄分流的同时开辟了新的利润增长点,被有关人士认为是一个“三赢”的选择。据某市场人士透露,深圳一家商业银行通过“存折炒股”完成的交易量已超过100亿元,相当于一个大型证券营业部一年的交易量。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的合作也有了转机。不久前,太平洋保险公司邀请几十家海内外保险中介公司在上海召开了“加强合作,携手共进,共同开发保险资源”座谈会。会上,有关专家对彼此间合作前景十分看好,认为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之间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是一项互惠双赢的战略选择。太平洋保险公司明确表示,将与各家中介机构本着平等互利、开拓创新、相互促进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努力探索包括信息沟通、技术互补、市场协调、开发合作、利益共享等在内的灵活多样的合作形式,并提出要努力使中介机构代理成为与公司寿险直销和个人营销并列的三大销售渠道之一。
目前,金融同业之间谋求合作的方式不一,既有国内金融同业之间的合作,也有中外金融同业间的携手;既有传统的业业合作,更有适应创新需要的跨业“大手笔”。在形形色色的金融同业合作中,有一点却是相同的,那就是合作的目的,均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借鉴同业的长处,克服自身在快速发展中的不足,凭借高质量的产品、更加优质的服务,在合作中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以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实现可持续发展。
缩小差距共谋发展
通过20多年金融改革和开放,各金融企业在经营中都形成了各自鲜明的特色,如招商银行的“一卡通”、“一网通”,中国光大银行的“一柜通”等等,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一些机构设立时间短、规模小、网点少等等,如何在尽短的时间内缩小差距,迎头赶上,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积极应对加入WTO 后的挑战,就成为国内金融家们积极思考的一大问题。而”合作”无疑是最佳选择之一。通过合作,可以实现相互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可以联手进行金融创新,共同拓展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为客户提供更优良的产品更优质的服务,从而达到提升整体竞争实力,振兴民族金融业之目的。
去年下半年,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首脑聚会苏州,按照“平等自愿、循序渐进、合作互利、风险共担、共谋发展”的原则,签署了《苏州协议》。这一协议签订后,各签约行将在公司业务、国际业务、零售业务、网上银行、资金清算、资产保全、信息技术等业务上进行全面的合作与协调,其意义十分重大,标志着国内金融业之间的合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即进行彼此联动的阶段。
不仅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保险公司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合作也日渐增多。中国王商银行、中国银行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正式签署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正式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在委托代理结算、贷款管理等代办业务方面双方展开全面合作。
通过合作,同处京城的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一改往日紧张的竞争形势,借助北京东方海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络集成服务,联手推出了北京市最大的综合性收费网,全面代收驾校学费、寻呼机服务费、因特网费、IP电话费、193长途电话费、图文电视收视费、信息费等多项费用,较好地解决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郊区网点少、农业银行城区网点少的矛盾,极大地方便了客户,在银行与百姓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桥梁。
强强联合谋求双赢
按照WTO协议,国内金融市场对国外金融机构的开放将在入世后5年后全面展开。为积极应对入世后来自国外金融机构的严峻挑战,国内各大金融机构没有把合作的对象局限于国内金融机构,也把目光瞄向实力强大的国外金融企业,在技术交流、人才培训和国际结算等多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其目的是通过强强联合,在合作与交流中实现“双赢”。
在上海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期间,中俄两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一中国工商银行与俄罗斯外贸银行举行了全面合作签字仪式,双方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两国政府间达成的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则,在双方的各个业务领域全面开展合作。如办理短期贸易融资,寻求两国中长期合作投资项目和技术合作的最佳服务途径,全力推进中俄经贸活动,在信贷、结算、信息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并实现人员定期互访、分析合作现状、交换信息和经验等等,此举标志着国内金融企业与国外金融机构全方位进行合作时代的即将到来。
此前,中国建设银行与国外金融机构的合作也引人注目。前不久,该行分别与美国高盛资本市场有限合伙公司(由其母公司美国高盛集团公司提供担保)、英国巴克莱银行正式签署了掉期及衍生产品总协议(ISDA总协议)。到目前为止,该行已与包括大通银行、法国里昂信贷银行等在内的10多家金融机构签署了掉期及衍生产品总协议,与德意志银行、新加坡大华银行等多家金融企业在外汇资金清算、国际结算以及境外筹资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并于近期签署了客户帐户资料信息互换、客户授信服务、委托贷款以及境外客户服务合作意向书,以进一步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合作,为中外金融同业间更深入的业务往来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业内人士指出,展望未来,可以预料还会有更多、更深层次的中外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股权合作必将会成为一种流行的形式,此外还将在信用卡业务、消费信贷、项目融资、资产和投资管理、管理咨询、转贷款、投资型险等领域开展卓有成效的合作,这种合作是真正意义上的强强合作,是一种以“双赢”为目标的合作。
跨业合作赢取主动
在国内,为避免各个行业间的风险传递,确保国内金融安全,金融业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负责实施监管,商业银行不允许直接经营证券和保险业务,银行的业务只能在一些利润微薄甚至无利可图的地带进行。但是,加入WTO 以后,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在1997年制定的《金融服务协议》和《服务贸易总协定》有关规定,在5年内,我国金融市场将向国外金融机构全面开放。由于国外金融机构走的是混业经营之路,一般均具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可以为公司和个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金融服务产品,一场优质客户争夺战将不可避免。
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取主动,近年来,在不违背监管原则的前提下,国内银行、保险、证券跨业间的合作不断,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一方面,银保合作已从单纯的银行代理收取保费转向投资理财等新的领域。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建立从保险资金结算再到电子商务、保单质押贷款、基金管理、投资理财、保险兼业代理以及资源共享、人才培训等各方面业务合作关系。就以保费资金全面结算来讲,不但中宏人寿保险客户和代理人可以用现金、建行存折或银行卡在遍布上海的任一建行网点解缴保费,而且保险客户还可在建行的网点领取中宏保险支付的保险生存金、理赔款和红利,建行将确保每笔款项收付的安全、及时和;隹确无误。这一合作,不仅可使双方拓宽资金来源和运用的渠道,同时能够为客户提供综合的金融服务,最终使客户得到质量高、价格合理的服务,实现银行、保险、客户“三赢”。
另一方面,随着网上交易、电话银行等新型服务手段的出现,银证合作有了新的发展。前不久,在商业银行纷纷与券商签署合作协议的大背景下,诞生了一种名叫“银证通”,或称“存折炒股”的新型合作方式,它是将证券公司与银行的电脑系统互联,投资者可以到银行开户,使用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远程终端系统进入证券公司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买卖,并通过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或银行卡完成资金清算。这一合作,弥补了券商网点的不足,方便了投资者,充分发挥了银行网点多的优势,在减少其储蓄分流的同时开辟了新的利润增长点,被有关人士认为是一个“三赢”的选择。据某市场人士透露,深圳一家商业银行通过“存折炒股”完成的交易量已超过100亿元,相当于一个大型证券营业部一年的交易量。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的合作也有了转机。不久前,太平洋保险公司邀请几十家海内外保险中介公司在上海召开了“加强合作,携手共进,共同开发保险资源”座谈会。会上,有关专家对彼此间合作前景十分看好,认为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之间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是一项互惠双赢的战略选择。太平洋保险公司明确表示,将与各家中介机构本着平等互利、开拓创新、相互促进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努力探索包括信息沟通、技术互补、市场协调、开发合作、利益共享等在内的灵活多样的合作形式,并提出要努力使中介机构代理成为与公司寿险直销和个人营销并列的三大销售渠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