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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连市西岗区锦华街,聚集以日韩料理为特色的餐饮企业32家,其中日式料理7户、韩国料理2户、日式酒吧17户、日式茶庄3户、日式理疗店2户、日用品百货店1户,被人们称为“日韩饮食文化特色一条街”。由于这些小企业管理基础薄弱,劳动用工制度不规范,“招工难”、“员工留不住”、企业间“挖墙脚”等现象多,因经济利益引发的各种劳资矛盾突出。如何将这里的员工和企业经营者组织到工会中,以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健康发展成为日新街道总工会探索和实践的新课题。2012年以来,街道总工会在市、区两级工会指导下,积极推动辖区日韩饮食文化协会成立行业工会联合会,同时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领导重视 区街联动
针对小行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困难多的实际,区总工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这个小行业工会组建和推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惠民工程的实事来抓,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并制定了阶段性工作计划,形成日新街道党工委统领、办事处发令、总工会领跑、行业企业执行的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进体系。在区总工会的指导下,街道总工会与日韩饮食文化协会配合,将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向协会的32 家企业进行传达,并专门成立了以街道总工会主席任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1 名宣传员、2 名指导员,具体负责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和指导工作,为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强化指导 宣传到位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街道总工会和劳动保障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抓好《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大连市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协商氛围。召开街道、社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资集体协商动员会,请市区总工会的专职指导员进街道现场培训。街道总工会和社区工会还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入企业等活动,通过职工意见箱、实地走访等形式收集职工对薪酬的意见,让职工群众和企业主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目的和意义。通过一系列工作,使企业主和职工认识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职工和企业双赢,为推进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严格程序 规范运作
为全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会依据大连市总工会和经信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历了5个多月的调研、筹备、协商、职代会审议和报审备案等工作,完成了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各项工作,严格履行协商程序,自始至终规范化运作。一是确定协商主体,启动协商工作。2012年5月份,经西岗区日新街道总工会与西岗区日韩饮食文化协会多次沟通,确定了大连西岗区日韩饮食文化协会为行业企业方协商主体,日新街道总工会成立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会联合会筹备组,街道总工会以“上代下”的方式作为职工方协商主体,筹备组成员牵头进行协商前准备工作。街道总工会代表行业职工向日韩饮食文化协会正式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日韩饮食文化协会接受要约,同意代表企业方与协会成员单位的职工方进行沟通、协商与谈判。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正式启动。二是加强调研,掌握行业数据。通过收集各方意见,广泛调查企业不同岗位、不同工种职工工资数据,以及企业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状况和其它福利待遇状况。了解大连市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相关数据,参照大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约定标准进行了数据分析。在汇总多数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协商的主要议题和目标。三是召开会议,签署合同草案。依照大连市《工资集体协商操作指南》,规范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保证了工资集体协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2012年8 月22日,召开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街道总工会主席蒋丛举主持会议,市总派出指导员给予现场指导。以日韩饮食文化协会会长为代表的7名企业方代表,与职工方7名代表,进行了首轮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就行业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企业中各工种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均工资标准,超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分配办法等四大议题进行了集体协商。协商过程中,有关厨师长的最低工资标准引起双方的激烈争议,第一轮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宣布休会。职工方代表主动与协会方进行充分的会下沟通,缩小分歧,复会后经过第二轮协商,才找到了双方利益平衡点,达成共识,企业和职工方首席代表在《大连市西岗区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上签字。四是履行民主程序,审议通过草案。为了开好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订了西岗区日韩饮食文化行业首届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竞选办法,在行业企业开展了职工代表竞选活动,56名职工代表全部通过企业内部竞选产生,保证了职工代表的质量和代表性。2012年11月22 日召开了西岗区日韩饮食文化行业首届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听取了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西岗区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五是报送人社部门审查,合同生效公示。合同草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双方首席代表在正式的合同文本上签字,连同协商代表名单等其他协商说明材料一并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合同生效后,向行业企业和全体员工公示,力争做到职工知情,企业承诺守约。
履约监督 注重效果
为保证集体合同的履行,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行业工会联合会成立履约监督小组,对行业覆盖企业执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违约现象及时纠正。现在,各企业的通用工种最低工资标准及分配办法等相关情况均符合行业集体合同约定条件,职工的民主参与热情和主人翁意识明显增强。自从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效地促进了职工工资的合理增长,企业“招工难”、“员工留不住”、“相互挖墙脚”等现象也不同程度得到化解,因经济利益引发的各种劳资矛盾大幅度减少,行业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建立行业性工会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现集体合同全覆盖,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日韩饮食文化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领导重视 区街联动
针对小行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困难多的实际,区总工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这个小行业工会组建和推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惠民工程的实事来抓,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并制定了阶段性工作计划,形成日新街道党工委统领、办事处发令、总工会领跑、行业企业执行的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进体系。在区总工会的指导下,街道总工会与日韩饮食文化协会配合,将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向协会的32 家企业进行传达,并专门成立了以街道总工会主席任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1 名宣传员、2 名指导员,具体负责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和指导工作,为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强化指导 宣传到位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街道总工会和劳动保障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抓好《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大连市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协商氛围。召开街道、社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资集体协商动员会,请市区总工会的专职指导员进街道现场培训。街道总工会和社区工会还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入企业等活动,通过职工意见箱、实地走访等形式收集职工对薪酬的意见,让职工群众和企业主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目的和意义。通过一系列工作,使企业主和职工认识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职工和企业双赢,为推进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严格程序 规范运作
为全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会依据大连市总工会和经信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历了5个多月的调研、筹备、协商、职代会审议和报审备案等工作,完成了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各项工作,严格履行协商程序,自始至终规范化运作。一是确定协商主体,启动协商工作。2012年5月份,经西岗区日新街道总工会与西岗区日韩饮食文化协会多次沟通,确定了大连西岗区日韩饮食文化协会为行业企业方协商主体,日新街道总工会成立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会联合会筹备组,街道总工会以“上代下”的方式作为职工方协商主体,筹备组成员牵头进行协商前准备工作。街道总工会代表行业职工向日韩饮食文化协会正式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日韩饮食文化协会接受要约,同意代表企业方与协会成员单位的职工方进行沟通、协商与谈判。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正式启动。二是加强调研,掌握行业数据。通过收集各方意见,广泛调查企业不同岗位、不同工种职工工资数据,以及企业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状况和其它福利待遇状况。了解大连市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相关数据,参照大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约定标准进行了数据分析。在汇总多数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协商的主要议题和目标。三是召开会议,签署合同草案。依照大连市《工资集体协商操作指南》,规范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保证了工资集体协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2012年8 月22日,召开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街道总工会主席蒋丛举主持会议,市总派出指导员给予现场指导。以日韩饮食文化协会会长为代表的7名企业方代表,与职工方7名代表,进行了首轮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就行业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企业中各工种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均工资标准,超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分配办法等四大议题进行了集体协商。协商过程中,有关厨师长的最低工资标准引起双方的激烈争议,第一轮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宣布休会。职工方代表主动与协会方进行充分的会下沟通,缩小分歧,复会后经过第二轮协商,才找到了双方利益平衡点,达成共识,企业和职工方首席代表在《大连市西岗区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上签字。四是履行民主程序,审议通过草案。为了开好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订了西岗区日韩饮食文化行业首届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竞选办法,在行业企业开展了职工代表竞选活动,56名职工代表全部通过企业内部竞选产生,保证了职工代表的质量和代表性。2012年11月22 日召开了西岗区日韩饮食文化行业首届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听取了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西岗区日韩饮食文化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五是报送人社部门审查,合同生效公示。合同草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双方首席代表在正式的合同文本上签字,连同协商代表名单等其他协商说明材料一并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合同生效后,向行业企业和全体员工公示,力争做到职工知情,企业承诺守约。
履约监督 注重效果
为保证集体合同的履行,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行业工会联合会成立履约监督小组,对行业覆盖企业执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违约现象及时纠正。现在,各企业的通用工种最低工资标准及分配办法等相关情况均符合行业集体合同约定条件,职工的民主参与热情和主人翁意识明显增强。自从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效地促进了职工工资的合理增长,企业“招工难”、“员工留不住”、“相互挖墙脚”等现象也不同程度得到化解,因经济利益引发的各种劳资矛盾大幅度减少,行业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建立行业性工会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现集体合同全覆盖,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日韩饮食文化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