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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美育的教育是不完全的教育。作为基础学科之一的语文来说,它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语文所特有的审美属性决定了它在提高学生审美素质方面所具有的特殊功能。诗歌是语文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强烈的情感,生动的形象,深邃的意境,凝炼的语言,鲜明的节奏,和谐的韵律等丰富的审美内涵。
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这个问题是—个历久弥新的问题,内容与形式是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它们构成了辩证统一的相互关系。一方面内容具有主导作用,它决定和制约着形式,在艺术创作中,形式的选择和确定都应当以能否恰当地表现内容为原则。另一方面,形式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不但直接影响到艺术作品的内容的表达和体现,而且形式本身也具有自身的审美价值,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内容与形式两者是在互相征服中,达到统一的!
古人云:“诗言志”。也就是说,诗歌是表达人的内心情感的。尽管胡适、陈独秀等人倡导“文学革命”时对古典诗歌进行了大力否定,但是他们并没有完全抛弃那些可以超越时代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诗歌观念。即使在现代诗歌受到人们广泛质疑的今天,“诗歌是人的内心情感的表达”的看法恐怕还是具有合理性的。然而,诗歌所表达的“内心情感”是从哪儿来的呢?艾青说:“生活是艺术所以生长的最肥沃的土壤,思想与情感必须在它的底层蔓延自己的根须。”只要翻开郭沫若、闻一多、徐志摩、冯至、戴望舒、艾青、穆旦等人的作品,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的诗歌所表达的情感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密切联系。诗歌中蕴涵的内心情感绝不是诗人的任意发挥,而是从现实生活中得来的。尽管人们可能因为生活境遇的不同而对诗歌的本质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只要是真正的诗人,他就无法拒绝现实生活在诗歌情绪生成中的决定意义。
例如:陶渊明他所描写的往往是农村平常的事物以及生活场景,如村舍、鸡犬、豆苗、桑麻,这些在旁人看惯了,平平淡淡的东西,在他写来却新鲜,物我契合,在冲和平淡中有了浓郁的美感。“方宅十馀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鸥桑树颠。”这是自然之大美——“索”,也正是陶之审美追求。而许多人对之却置若罔闻,没有发现其美,或者根本不认为其美,因为他们缺乏对“索”进行审美的潜能,最根本的是缺乏陶渊明那种对自然天地万物的博爱。陶诗中表达的爱,有田园之恋、自然之感、酒中深味、怀古之情、亲朋真情、壮志豪情等等。这些都是发自内心的情感,是真情流露。陶对自然的爱是真爱,审美之爱,非功利的爱,全身心投入之爱。“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见林情依。“‘园田日梦想,安得久离析。”陶对自然由“爱”而“恋”而“依”,如“鱼不可脱于渊。”(《老子》)而不能离析,害怕失去。这种爱,是人和自然的情感交流,他将日常平凡生活诗化.从普通田园的“索”中发现“真”意和“真”道,在别人司空见惯的东西上发现美,由衷赏识,真心表达,从而达到“乐”,情感得到了自由的张扬,灵魂找到了真正的家园。
虽然现实生活是诗歌情绪产生的基础,但这并不是说只要生活着就会有新的诗歌情绪发生。诗人不但要生活着,而且要生活得更具广度,更有深度。诗人的生活范围不应当只局限在个人的小圈子里,而应该面向广阔的社会生活,与普通大众生活在一起,进入到他们的精神世界里去。胡风说:“诗歌是发自作者对于现实人生的感受或追求,只有人生至上主义者才能够成为艺术至上主义者。但不幸的是.对于许多诗人,这还是一个常常被颠倒了的致命的问题,他们常常忘记了丢掉了人生就等于丢掉了艺术自己。”其实,对于真正的诗人来说,生活与艺术是统一的,诗歌的情绪蕴藏在深厚的生活土壤中。诗人应当经常地询问自己:“我被生活感动过吗?”如果生活感动了诗人,这表明诗人是在以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生活着,是在真正体验着普通大众的人生。只有生活在感动的世界里,诗人所获得的诗歌情绪才会是真诚的,包含了人类普通的精神追求,而不至于纯粹是一种封闭孤独的自我情绪的宣泄。
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的情绪和感受并不能全部进人到诗歌的创作中。因为,文学的创作过程是一种审美选择的过程,是一种情绪升华的过程。诗歌的创作需要饱满的情感。读郭沫若的诗,我们感受到的是诗人渴望民族新生的期盼;读艾青的诗,我们感受到的是诗人面对民族抗争的悲壮;读穆旦的诗,我们感受到的是个体生命在艰难境遇中的痛苦。所以孙犁说:“在创作中,不能吝惜情感。情感付出越多,收回来的就越大。”因为没有丰富的情感就不会产生优美的诗篇。然而,进入诗歌中的情感必须是以真善美为核心的,诗人要在真善美的表达中“给人以力量,给人以希望,给人以美好的感受”。像郭沫若、艾青、穆旦等现代诗人的诗歌之所以能够感动读者,就是因为他们作品中的情绪和感受是经过了诗人的审美超越的。这样说,并不是意味着个人的生存感受就没有价值。相反,那些在与普通大众相互交融的生活中产生的情绪体验往往是最接近真善美的,是最具有人文情怀和精神深度的诗歌创作中的审美超越不但是一个情感的把握过程,而且也是一个语言的选择过程。古人云:“在心为志,发口为言,言之美者为文,文之美者为诗。”说的就是诗歌创作中语言运用的重要性。“五四”新文学革命以后,白话成为文学创作的主要工具,口语化成为现代汉诗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向。然而,现代汉诗的口语化并不是意味着语言的粗俗化。日常口语可以成为诗歌的语言,但是它必须是经过诗人的审美加工。也就是说,现代汉诗的口语化不仅是诗歌语言的艺术化,而且也是诗人以诗意化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生活情感的审美化。卞之琳的《断章》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但是诗人却通过日常生活语言和意象的排列与组合,表达了常人司空见惯却又难以言说的人生体验和情绪。托尔斯泰说过,一个高明的作家“并不在于知道他用什么语言写什么,而在于知道不需要用什么语言写什么。
因此,应该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充分发掘诗歌的审美因素,营造宽松自由的审美氛围,激发学生的审美兴趣,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审美素质。这是诗歌教学实施美育的前提条件。
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这个问题是—个历久弥新的问题,内容与形式是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它们构成了辩证统一的相互关系。一方面内容具有主导作用,它决定和制约着形式,在艺术创作中,形式的选择和确定都应当以能否恰当地表现内容为原则。另一方面,形式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不但直接影响到艺术作品的内容的表达和体现,而且形式本身也具有自身的审美价值,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内容与形式两者是在互相征服中,达到统一的!
古人云:“诗言志”。也就是说,诗歌是表达人的内心情感的。尽管胡适、陈独秀等人倡导“文学革命”时对古典诗歌进行了大力否定,但是他们并没有完全抛弃那些可以超越时代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诗歌观念。即使在现代诗歌受到人们广泛质疑的今天,“诗歌是人的内心情感的表达”的看法恐怕还是具有合理性的。然而,诗歌所表达的“内心情感”是从哪儿来的呢?艾青说:“生活是艺术所以生长的最肥沃的土壤,思想与情感必须在它的底层蔓延自己的根须。”只要翻开郭沫若、闻一多、徐志摩、冯至、戴望舒、艾青、穆旦等人的作品,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的诗歌所表达的情感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密切联系。诗歌中蕴涵的内心情感绝不是诗人的任意发挥,而是从现实生活中得来的。尽管人们可能因为生活境遇的不同而对诗歌的本质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只要是真正的诗人,他就无法拒绝现实生活在诗歌情绪生成中的决定意义。
例如:陶渊明他所描写的往往是农村平常的事物以及生活场景,如村舍、鸡犬、豆苗、桑麻,这些在旁人看惯了,平平淡淡的东西,在他写来却新鲜,物我契合,在冲和平淡中有了浓郁的美感。“方宅十馀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鸥桑树颠。”这是自然之大美——“索”,也正是陶之审美追求。而许多人对之却置若罔闻,没有发现其美,或者根本不认为其美,因为他们缺乏对“索”进行审美的潜能,最根本的是缺乏陶渊明那种对自然天地万物的博爱。陶诗中表达的爱,有田园之恋、自然之感、酒中深味、怀古之情、亲朋真情、壮志豪情等等。这些都是发自内心的情感,是真情流露。陶对自然的爱是真爱,审美之爱,非功利的爱,全身心投入之爱。“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见林情依。“‘园田日梦想,安得久离析。”陶对自然由“爱”而“恋”而“依”,如“鱼不可脱于渊。”(《老子》)而不能离析,害怕失去。这种爱,是人和自然的情感交流,他将日常平凡生活诗化.从普通田园的“索”中发现“真”意和“真”道,在别人司空见惯的东西上发现美,由衷赏识,真心表达,从而达到“乐”,情感得到了自由的张扬,灵魂找到了真正的家园。
虽然现实生活是诗歌情绪产生的基础,但这并不是说只要生活着就会有新的诗歌情绪发生。诗人不但要生活着,而且要生活得更具广度,更有深度。诗人的生活范围不应当只局限在个人的小圈子里,而应该面向广阔的社会生活,与普通大众生活在一起,进入到他们的精神世界里去。胡风说:“诗歌是发自作者对于现实人生的感受或追求,只有人生至上主义者才能够成为艺术至上主义者。但不幸的是.对于许多诗人,这还是一个常常被颠倒了的致命的问题,他们常常忘记了丢掉了人生就等于丢掉了艺术自己。”其实,对于真正的诗人来说,生活与艺术是统一的,诗歌的情绪蕴藏在深厚的生活土壤中。诗人应当经常地询问自己:“我被生活感动过吗?”如果生活感动了诗人,这表明诗人是在以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生活着,是在真正体验着普通大众的人生。只有生活在感动的世界里,诗人所获得的诗歌情绪才会是真诚的,包含了人类普通的精神追求,而不至于纯粹是一种封闭孤独的自我情绪的宣泄。
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的情绪和感受并不能全部进人到诗歌的创作中。因为,文学的创作过程是一种审美选择的过程,是一种情绪升华的过程。诗歌的创作需要饱满的情感。读郭沫若的诗,我们感受到的是诗人渴望民族新生的期盼;读艾青的诗,我们感受到的是诗人面对民族抗争的悲壮;读穆旦的诗,我们感受到的是个体生命在艰难境遇中的痛苦。所以孙犁说:“在创作中,不能吝惜情感。情感付出越多,收回来的就越大。”因为没有丰富的情感就不会产生优美的诗篇。然而,进入诗歌中的情感必须是以真善美为核心的,诗人要在真善美的表达中“给人以力量,给人以希望,给人以美好的感受”。像郭沫若、艾青、穆旦等现代诗人的诗歌之所以能够感动读者,就是因为他们作品中的情绪和感受是经过了诗人的审美超越的。这样说,并不是意味着个人的生存感受就没有价值。相反,那些在与普通大众相互交融的生活中产生的情绪体验往往是最接近真善美的,是最具有人文情怀和精神深度的诗歌创作中的审美超越不但是一个情感的把握过程,而且也是一个语言的选择过程。古人云:“在心为志,发口为言,言之美者为文,文之美者为诗。”说的就是诗歌创作中语言运用的重要性。“五四”新文学革命以后,白话成为文学创作的主要工具,口语化成为现代汉诗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向。然而,现代汉诗的口语化并不是意味着语言的粗俗化。日常口语可以成为诗歌的语言,但是它必须是经过诗人的审美加工。也就是说,现代汉诗的口语化不仅是诗歌语言的艺术化,而且也是诗人以诗意化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生活情感的审美化。卞之琳的《断章》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但是诗人却通过日常生活语言和意象的排列与组合,表达了常人司空见惯却又难以言说的人生体验和情绪。托尔斯泰说过,一个高明的作家“并不在于知道他用什么语言写什么,而在于知道不需要用什么语言写什么。
因此,应该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充分发掘诗歌的审美因素,营造宽松自由的审美氛围,激发学生的审美兴趣,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审美素质。这是诗歌教学实施美育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