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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玉河,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被控收受17人给予的款物共计144.8万余元,罪行总共13项。2007年12月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聂玉河受贿一案进行了宣判,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聂玉河有期徒刑13年。
在被送上审判庭的前夕,聂玉河静下心来开始认真地梳理自己从一个正局级高官走向犯罪的心路历程,他痛心疾首、悔恨交加,奋笔疾书,写下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人生忏悔”——
这是姗姗来迟的而又是追悔莫及的忏悔。
从1974年7月20日起,在党组织母爱般的怀抱中,我茁壮成长着,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直至走上了正局级的领导岗位。其间,党和国家给了我许多的荣誉,诸如全国农村能源综合检查县先进个人、北京市质量工程卓越领导者、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等等。在成绩与荣誉面前,任何人都面临着两种选择。一种是把它看成是责任的加重,是激励自己继续前进的动力;另一种是居功自傲,是飘飘然,甚至是忘乎所以。我在党政机关工作期间,我的人生价值重心是倾向于前一种选择的。即使我调入国有企业以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面,我虽然也产生过短暂的失落感,但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了集团的经济振兴,我的工作还是兢兢业业的,是恪尽职守的。在跨入21世纪后,我的人生价值重心开始了向后一种选择的倾斜。由原本的正局级领导干部,一步一步地堕落为人民的罪人。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把自己追求的目标定位在下公海,继而跳私海,进而成为颇具影响的、知名度高的企业家上面。由于受这一定位的影响,久而久之,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身免疫力开始下降。加上周边环境的影响,逐步滑向了资产阶级享乐主义的怪圈里,沉湎于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里,原来不敢进、不能进的地方也涉足了,尤其是嗜赌成性,从国内到国外,从隐蔽到公开,从公开又到肆无忌惮,直至参与网上聚赌,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在本系统中众说纷纭,也在社会上传得沸沸扬扬,这个后果是极其恶劣的,严重地败坏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对此,我感到羞愧万分,负疚之心难以言表。
我另一个致命问题是法制观念淡薄。我在党政机关工作期间,思想上有一道拒腐防线,就是来路不明的钱不拿,师出无名的钱不要。下属单位,就是有业务往来的人送钱也都被我拒绝了。我身处职务犯罪的高危领域,后来由于法制观念不强,自我约束力下降,加之周边的诱惑对象增加,诱惑力度增强,我的拒腐防线渐渐被冲破了。从开始接收贿赂一万元,紧接着就有两万,直至一次性受贿高达20万元。开始的时候,我还感到有些忐忑不安,可是到后来,随着受贿次数和数额的增加,居然心安理得了。到了这个时候,我已经成为资产阶级拜金主义的俘虏,在腐败和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
我第三个致命的弱点,就是政策观念淡薄。在我们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的法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接二连三地被双规、被拘留、被逮捕,在这种情况下,我明知道是因为他们有收受贿赂的行为,但是我却置身事外,熟视无睹。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追究其原因,一是我没有勇气直面组织,向组织坦白交代自己违纪违法的问题,主动退赃,以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二是我对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政策产生了怀疑和动摇;三是心存侥幸,以为组织会考虑以前我对单位工作的贡献,会轻描淡写地找我谈一谈也就过去了;四是受社会上“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这种流言蜚语的影响,可见我的法制观念和政策观念淡薄到了何种程度!所以我被“双规”审查是毋庸置疑的。
我被市纪委“双规”审查以后,开始时还有些不太理解,经过市纪委办案组、人民检察院专案组的同志耐心地讲政策、摆道理,循循善诱地规劝,唤醒了我的良知。我开始思考以前无暇思考、也不可能思考的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我开始汲取这刻骨铭心的教训,开始向组织坦白交代自己违纪违法的问题,并将一个本原的我交给了组织,听候裁决,以此表达我对党的虔诚之心。
“双规”终止了我的犯罪。从我犯罪的程度看,还尚存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希望之光。如果再过几年之后我才被“双规”的话,那时我将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滑越深,终是跌入万丈深渊而粉身碎骨。
我是一个由党政机关转到国有企业从事领导工作的干部。我对这个职位上的变动过程有着深刻的体会。在党政机关,要求自己相对严格一些,在涉及受贿、犯罪的机会与条件上,相对于国有企业要少得多。当然这也要取决于一个干部自身的觉悟和素养。在一些高危领域,特别是类似我们行业的这些领域,職务犯罪的比率之所以比较高,主要原因并不是环境氛围,还是在于自身。我反思我的犯罪过程,我的问题主要出在“三个淡漠”:理想观念淡薄,法制观念淡薄,政策观念淡薄。假如我不是放松了自己的政治学习,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自我约束能力差,而是还能够坚持在党政机关工作的那种标准,还能够坚持自己那套拒腐防线的话,那么即使诱惑对象增加,即使诱惑力很强,也能够有效地避免自己的犯罪。
所以,我要告诫、奉劝处在国有企业,特别是高危领域工作的领导者们,一定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坚决避免职务犯罪。我最沉痛的教训就是我自身觉悟的降低、拒腐防变的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我今天这样的下场。假如我当初有一种强烈的拒腐意识,时时告诫自己、约束自己,我就肯定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基地供稿)
在被送上审判庭的前夕,聂玉河静下心来开始认真地梳理自己从一个正局级高官走向犯罪的心路历程,他痛心疾首、悔恨交加,奋笔疾书,写下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人生忏悔”——
这是姗姗来迟的而又是追悔莫及的忏悔。
从1974年7月20日起,在党组织母爱般的怀抱中,我茁壮成长着,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直至走上了正局级的领导岗位。其间,党和国家给了我许多的荣誉,诸如全国农村能源综合检查县先进个人、北京市质量工程卓越领导者、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等等。在成绩与荣誉面前,任何人都面临着两种选择。一种是把它看成是责任的加重,是激励自己继续前进的动力;另一种是居功自傲,是飘飘然,甚至是忘乎所以。我在党政机关工作期间,我的人生价值重心是倾向于前一种选择的。即使我调入国有企业以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面,我虽然也产生过短暂的失落感,但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了集团的经济振兴,我的工作还是兢兢业业的,是恪尽职守的。在跨入21世纪后,我的人生价值重心开始了向后一种选择的倾斜。由原本的正局级领导干部,一步一步地堕落为人民的罪人。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把自己追求的目标定位在下公海,继而跳私海,进而成为颇具影响的、知名度高的企业家上面。由于受这一定位的影响,久而久之,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身免疫力开始下降。加上周边环境的影响,逐步滑向了资产阶级享乐主义的怪圈里,沉湎于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里,原来不敢进、不能进的地方也涉足了,尤其是嗜赌成性,从国内到国外,从隐蔽到公开,从公开又到肆无忌惮,直至参与网上聚赌,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在本系统中众说纷纭,也在社会上传得沸沸扬扬,这个后果是极其恶劣的,严重地败坏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对此,我感到羞愧万分,负疚之心难以言表。
我另一个致命问题是法制观念淡薄。我在党政机关工作期间,思想上有一道拒腐防线,就是来路不明的钱不拿,师出无名的钱不要。下属单位,就是有业务往来的人送钱也都被我拒绝了。我身处职务犯罪的高危领域,后来由于法制观念不强,自我约束力下降,加之周边的诱惑对象增加,诱惑力度增强,我的拒腐防线渐渐被冲破了。从开始接收贿赂一万元,紧接着就有两万,直至一次性受贿高达20万元。开始的时候,我还感到有些忐忑不安,可是到后来,随着受贿次数和数额的增加,居然心安理得了。到了这个时候,我已经成为资产阶级拜金主义的俘虏,在腐败和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
我第三个致命的弱点,就是政策观念淡薄。在我们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的法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接二连三地被双规、被拘留、被逮捕,在这种情况下,我明知道是因为他们有收受贿赂的行为,但是我却置身事外,熟视无睹。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追究其原因,一是我没有勇气直面组织,向组织坦白交代自己违纪违法的问题,主动退赃,以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二是我对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政策产生了怀疑和动摇;三是心存侥幸,以为组织会考虑以前我对单位工作的贡献,会轻描淡写地找我谈一谈也就过去了;四是受社会上“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这种流言蜚语的影响,可见我的法制观念和政策观念淡薄到了何种程度!所以我被“双规”审查是毋庸置疑的。
我被市纪委“双规”审查以后,开始时还有些不太理解,经过市纪委办案组、人民检察院专案组的同志耐心地讲政策、摆道理,循循善诱地规劝,唤醒了我的良知。我开始思考以前无暇思考、也不可能思考的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我开始汲取这刻骨铭心的教训,开始向组织坦白交代自己违纪违法的问题,并将一个本原的我交给了组织,听候裁决,以此表达我对党的虔诚之心。
“双规”终止了我的犯罪。从我犯罪的程度看,还尚存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希望之光。如果再过几年之后我才被“双规”的话,那时我将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滑越深,终是跌入万丈深渊而粉身碎骨。
我是一个由党政机关转到国有企业从事领导工作的干部。我对这个职位上的变动过程有着深刻的体会。在党政机关,要求自己相对严格一些,在涉及受贿、犯罪的机会与条件上,相对于国有企业要少得多。当然这也要取决于一个干部自身的觉悟和素养。在一些高危领域,特别是类似我们行业的这些领域,職务犯罪的比率之所以比较高,主要原因并不是环境氛围,还是在于自身。我反思我的犯罪过程,我的问题主要出在“三个淡漠”:理想观念淡薄,法制观念淡薄,政策观念淡薄。假如我不是放松了自己的政治学习,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自我约束能力差,而是还能够坚持在党政机关工作的那种标准,还能够坚持自己那套拒腐防线的话,那么即使诱惑对象增加,即使诱惑力很强,也能够有效地避免自己的犯罪。
所以,我要告诫、奉劝处在国有企业,特别是高危领域工作的领导者们,一定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坚决避免职务犯罪。我最沉痛的教训就是我自身觉悟的降低、拒腐防变的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我今天这样的下场。假如我当初有一种强烈的拒腐意识,时时告诫自己、约束自己,我就肯定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基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