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中国母亲与美国女儿的形象一直是研究《喜福会》的热点,尤其是因为生长环境不同以及接受文化的差异,母女之间的战争最被人津津乐道。但究其从爆发战争,再到战争的和解的过程来看,作者没有回避一个事实:母女两代皆为中国人,而且在性格方面,女儿继承了母亲的特点,而母亲又是受到中国历史以及中国文化的影响,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性格特征。本文就其中两大最显著特征——坚强与孝顺加以研究分析。尽管小说具有一定的虚构色彩,但因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汲取了母亲与自己的亲生经历,而让小说变得生动,因此人物性格中的中国特征也有迹可查。
[关键词]中国特征 坚强 孝顺 真实性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1)12-0085-03
引言
作为美国华裔作家谭恩美的代表作,小说《喜福会》(The Joy Luck Club)一经出版即成为全美最畅销小说长达9个月,并先后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国家图书批评循环奖以及1991年最佳小说奖。随着“中国性”这一话题的越来越热,谭恩美及她的《喜福会》也成为各界学者研究中国性的范本。早在1912年,艾迪丝·伊顿(Edith Eaton)发表的短篇故事集《春香太太》(Ms.Spring Fragance)拉开了美国华裔文学的序幕,随后大批华裔作品涌现。上世纪70年代中期华裔女作家汤婷婷的《女勇士》已进入美国文学主流,但因谭恩美书中描写了中国习俗,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以及中国人在美国的生活等主题与艺术魅力,被学者认为“其出现在全国畅销书排行榜,帮助亚裔美国小说进入到主流小说范围内,并成为供人们在读书俱乐部里可选择的一个特色”。[1]与汤婷婷的作品相比,《喜福会》中母亲的形象具有巨大的感染力,这一形象占据着谭恩美小说的中心,加之对女儿形象的共鸣,谭恩美小说中的母女形象激起了许多美国华裔及其后代的共鸣,以及众多其他族裔美国人、美国主流社会对华裔文学研究的极大兴趣。
《喜福会》主要描写了四对母女之间的关系。小说采用章回体形式,用16个章节将四位中国母亲和她们的美国女儿的故事串联起来。全书分为四部分,每一部分则分别由四位母亲或女儿叙述的四个故事组成。谭恩美采用中国传统小说的叙述手法,让每一位叙述者从个人的记忆出发,建立起一个特定的观察历史和文化的视角,随后将自我经历放大,将母女矛盾、家庭的冲突提升为文化的冲突。因此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华裔,甚至是对中国的历史及文化保有好奇心的其他人,在阅读《喜福会》的时候,都会被母亲与女儿生动的形象所吸引。在读者看来,不管是曾在中国经历磨难的母亲,还是在美国喝着可口可乐长大的女儿,都是极为典型,甚至是极为真实的中国人。
谈及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国人的特点,作家、学者等各抒己见。在《吾国与吾民》中,林语堂总结中国人“德性”的八大特点:圆熟、忍耐、无可无不可、老猾俏皮、和平、知足、幽默以及保守性。然而台湾作家柏杨先生则在《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中批判了中国人的劣根性:“脏、乱、吵”“窝里斗”“不能团结”“死不认错”等,痛心中国的“酱缸文化”,反省中国人的“丑陋”。然而对所有中国人却绝对不能“一言以蔽之”,可以说某一特点被大多数人拥有,但是绝不能认为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个特点。谭恩美的《喜福会》之所以能够引起读者共鸣,正是因为她描述的母亲与女儿反映出了大多数中国人的特点。本文则研究该作品中所折射出的“典型的中国人”的两大特点。
一、中国人的坚强
《喜福会》的第一部分与第四部分皆讲述母亲的故事。通过她们的描述,勾勒出旧中国的风雨沧桑与世态炎凉。吴精美的母亲吴素云经历千辛万苦,逃离战乱,终于到达美国开始了新的人生,然而她却失去了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一切,包括襁褓中的双胞胎女儿;许安梅则逃离了旧中国妻妾成群、争相吃醋的腐朽父权社会,但是她的自由却是以自己母亲的生命换来的;龚琳达则凭借自己的智慧挣脱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典型的中国式枷锁;顾映映也是依靠自己力量逃出了埋葬幸福的婚姻坟墓。几位母亲依靠坚定的意志各自走出命运的阴影,来到一个新的国度,开始崭新的生活。但是,伴随她们一生的,也是这种不被困难打倒、折服的性格。这却给她们在处理母女关系方面带来了不少麻烦。
《喜福会》中,谭恩美详细刻画了一个战乱的中国,即对抗日战争时期百姓的疾苦生活做了描述。环境与中国传统文化共同影响了中国人的性格,因此,《喜福会》对战争的描写更能说明母亲,尤其是吴素云坚强性格的根源。众所周知,1937年至1945年这八年间,中国人民遭受了空前的浩劫:日军的清剿、杀戮、抢劫与强奸妇女。除新疆、西藏、山西、甘肃、青海与四川等少数地处偏远省市外,中国大部分地区均遭到日军的蹂躏。而《喜福会》则简要描述了当时日军侵华的残酷事实,具体如上海、南京、桂林等城市被轰炸以及人民被屠杀,难民逃难过程中经受的惊吓、折磨以及与亲人,甚至是子女的生离死别。这些伤痛难以磨灭,但却塑造了中国人格外坚强、经得起打击的难得品格。亚当斯认为,谭恩美的小说属于“历史文学”范畴,她的作品间接地呈现了日军侵华的残酷事实,因为“它是关于过去事实的一个可靠来源”。[2]精美的母亲吴素云,就是这段历史事件的受害者之一。战争开始后,素云被迫离开桂林,因为曾是“轻纱绿水”“翠微烟波”“世外桃源”的桂林已经因为战争而面目全非:
“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难民涌进城内……大家一样都是蓬头垢面,身上散发着恶臭,一样肆无忌惮地当街吐痰擤鼻涕……还有最让人受不了的是那些北方乡巴佬,他们用手擤鼻涕抠鼻孔,再用这只手去推搡别人。”
前往重庆寻夫的素云在逃难途中终于失去最后的力气,如其他“一点一点地放弃手中最后抓住的希望”的逃难者一样,筋疲力尽的素云忍痛舍弃了自己还在襁褓中的双胞胎女儿。素云的经历只是成千上万的逃难者的悲惨故事中的一个。惨痛的经历教会了素云如何坚强,正如她喜福会的朋友们评价她:“含辛茹苦在美国撑起这个家”,而且是个“能干的女人”。历史塑造了素云坚强的性格,并影响了素云的一生。作为描写“中国特殊历史时期”的有价值的作品,它反映出“日军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侵略中国的客观事实,以及1937年的南京大屠杀”。[3]
除了历史的残酷,《喜福会》还反映出旧中国的封建思想对妇女的残害。旧中国人民受封建思想影响,家境偏好的家庭愿意为自家儿子娶回“童养媳”,照顾丈夫的同时,还为婆家传宗接代。“童养媳”皆出自穷苦家庭,这些女孩子不仅会嫁给比自己小很多的丈夫,而且在婆家的地位与佣人相差无几。龚琳达因为家庭贫困,才被父母送给洪家做了童养媳,因为在旧中国,妇女无法掌控自己的婚姻,她们必须遵照“父母之命,媒妁之约”嫁给从未谋面的丈夫。两岁便与洪家定下婚约的琳达直到八九岁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未婚夫”,而且从琳达踏入洪家的那一刻起,她就感受到来自洪家的轻视,因为自己的婆婆和丈夫洪天余“整天都鼻孔朝天对着我”。在婆家,琳达学会烧一手好菜,绣出无法让婆婆再挑剔的花,还要把“鼻子伸进去闻一闻”尿壶有没有刷干净,到了16岁时,婆婆为了让琳达尽快生子,将其“圈禁在床上不准起身”,“吃喝拉撒都在床上”。不甘于一辈子忍受如此对待的琳达利用清明节扫墓祭祖的机会,编造出祖宗透露出洪家媳妇另有其人的故事,换得了“一张去北京的火车票”,还有“一笔足够去美国的路费”。琳达没有屈服于命运的安排,这个清明节,不仅带给琳达人身上的自由,更让她觉醒“一个真正的自我,并任凭这个‘我’的思想来带领自己”走完人生的路。
历史是一本教科书,那么《喜福会》中的母亲们从这本书里学到的是坚强,是饱受打击后仍然勇敢地活着,是在遇到挫折时不屈服,运用智慧改变自己的命运。谭恩美在其作品中沿袭着西方,或者美国,把中国看成一个贫困、落后甚至不尊重女性的野蛮国度,中国女性若想获得幸福,必须坚强不屈,通过种种努力离开这个国度。因为在那里,女性“不用看着丈夫的眼色低眉垂眼地过日子……不会遭人白眼看不起。她将事事称心,应有尽有”。这就是母亲们最为坚定的动力。
二、中国人的孝顺
几千年的中国社会,几乎历朝历代皆尊崇孔孟思想,将其视为文化根源。儒家思想作为主宰的社会思潮,规范着中国人民的行为举止、生活态度、知识汲取以及社会关系等方方面面。不管是社会统治者,还是百姓,都将儒家思想供奉为官方意识形态,并且严格恪守其中的条条框框,几千年如一日地延续着孔孟思想,因此,中国人的思想意识以及实践活动都或多或少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这形成了独特的中国特点。
儒家思想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有机体。这个有机体内部的结构是分等级的,即“每个人都扮演不同的角色,而这些角色是由上天安排的,他们与周围角色存在一定社会关系,比如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父亲与儿子,丈夫与妻子等”。[4]存在于社会中的人民必须扮演属于自己的角色,不得违背孔孟思想勾勒出的理想的等级社会秩序。因此,孔子认为:不管是下级对上级,儿子对父亲还是妻子对待丈夫,服从是一项重要的美德。
作为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孝道在孔孟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儒家规范父母与子女关系最根本的原则之一: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
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5]
孔子认为的孝道就是按礼节侍奉父母,父母去世后,按礼节安葬、祭奠他们。尽孝道的首要条件为赡养父母。“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又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6]如果只是以好吃好喝供养父母,那与狗、马无区别,只有做到“孝敬”,经常能和颜悦色对待父母,才是孝道的关键。不“违”是儒家思想关于孝道的核心,“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7]如果父母有不对之处,经委婉规劝仍没有听从的意思,仍然应毕恭毕敬侍奉,对父母不怨恨。至于父母去世后,孔子认为应重视丧葬之礼,应“慎终,追远”,[8]但他又提出丧礼应节俭朴素,因为更应该做好的是在父母生前尽的孝道,“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9]与其过分奢侈,不如朴素节俭;丧事与其表面上大操大办,不如内心真正悲痛,做到“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10]食之无味,听见音乐也不愉快,住在家里也不觉得舒服了,才是孝之根本。《论语》从物质上赡养父母、精神上尊重父母以及父母去世后如何以礼服丧,真正做到“孝顺”与“孝敬”做出了精准的解释,这些规范对中国人民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日常生活中,中国人也以孝敬为名。谭恩美的《喜福会》也反映出中国人的这一特点。
中国历史上,杨涟剜肉救母的故事家喻户晓。后人多以此为榜样,称其为孝道之典型。安梅的母亲也采用这种方法为自己的母亲尽了最后的孝道。尽管之前安梅的外婆因为安梅的母亲寡居后没有恪守妇道,改嫁了他人,从此禁止她踏入家门半步,但是在临终前,这个被大家称为“鬼”的女儿回到了自己的床边,割下一片肉放入外婆的药汤里。在安梅看来,母亲的这一举动“像古代的巫婆样,希冀着用一种未可知的法术,来为自己的母亲尽最后一次孝心”。体会如此切肤之痛的母亲,最终也不能用这种极为“孝顺”的方法挽回外婆的生命,但作为她的女儿,安梅却可以感受到母亲这般作为的意义,因为“一个女儿,就是这样地孝顺着她的母亲。这种孝,已深深印在骨髓之中……因为有时,这是唯一的途径,能让你意识到‘发肤受之父母’的全部含义。你有义务为母亲剖膛切腹,而你的母亲也应该为她的母亲如此这般”。在安梅看来,这是中国人传承下来的特点,可以为了自己的父母不惜一切代价。虽然安梅的外婆对着母亲又打又骂,可孝顺确实通过骨髓、通过精神遗传给下一代的,这一特点深深印刻在中国人的性格之中。
孔子强调,子女对待父母应该“无违”,万事应听从父母安排。他认为家庭是社会的缩影,既然社会存在等级制度,家庭也应如此。一个家庭中,父母被称为“家长”,在家中管理着自己的孩子。Ruth Chao认为,中国家庭中所谓的家长的管理,意味着在家长——孩子的关系中家长对孩子的关心、爱护、教育,甚至是控制、掌管。“父母亲对孩子的关心、照顾以及参与孩子的生活其实就是对孩子牢牢进行控制与治理的代名词。”[11]
《喜福会》中的母亲们,生于解放前的中国。在这个封建社会,作为女人,她们对婚姻没有发言权,完全遵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国父母包办子女婚姻在这个年代实属常见。秉承“骏马配上金马鞍”,龚琳达在两岁时便与洪家儿子洪天余定了亲,此后自己母亲便将琳达“看待成别姓人”,也“不存任何期望”。母亲对自己的要求便是“要听洪家的话,不要给我们家丢脸”。琳达嫁入洪家后,忍受各种羞辱与折磨,支撑她的只是母亲的这句“不要给我们家丢脸”,直到最后琳达决定鼓起勇气,采用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逃出这个婚姻的牢笼而又不辱没我娘家的名声”。对于《喜福会》的女儿们,母亲的权威也是不容忽视的,即使在美国这样宽松的环境下,中国式的母亲权威也约束着美国女儿们。女儿们小时候相信自己的母亲,可是30年后,“妈还是试图要我做个听话的孩子”。虽然女儿们会有反抗,但因为血液中继承了“孝顺”“听话”的中国特点,她们不敢如西方孩子那样去反抗父母的权威。薇弗莱对她的美国朋友玛琳诉苦母亲带给自己的烦恼,玛琳说:“我真不明白,你有胆量叫国家财政收入监事处的人滚开,可你却不敢对自己的母亲说一个‘不’字。”对这样的疑问,薇弗莱只能苦笑着回答:“我不知道,在中国的法律里究竟有无这样明显的条例,可是反正,你不能对一个中国母亲说闭嘴,那几乎与犯谋杀案一样被视为大逆不道。”
中国母亲期待着一个听话的中国女儿。素云曾教训精美:“世上从来只有两种女儿,听话的和不听话的。在我家里,只允许听话的女儿住进来!”作为听话的女儿,精美按照素云的培养模式去努力成长为“天才”。素云带她去唱歌,晚上在家做一些智力测试,发现这些途径皆成不了天才后,素云送女儿去弹钢琴。作为女儿,精美刚开始很兴奋,“或许更要兴奋”,因为她觉得自己“立时会变得十分优美:父母会称赞我,我再不会挨骂,我会应有尽有,不用为着没有能得到某样心里想要的东西而赌气不快”。薇弗莱则任母亲“摆布”着生活中的细节,包括下棋获奖了后的造型:“那是妈特地为应付这种场面而赶制出来的。我按着妈给我设计的那个动作摆好架势……这是一整套专为媒体设计的造型。”尽管女儿对母亲的“包办”有所反抗,但当丽娜听到隔壁美国母女每日的争吵之后却估摸“我们家和墙头那一家,哪一家更晦气更倒霉?比较了一阵后,自我安慰地觉得,隔壁的女孩子似更不快乐”。这是中国人传承下来的观念,比起西方孩子的反叛,纵然“听话”会造成自己的不快乐甚至痛苦,但仍好过叛逆。
按照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孝顺,甚至听话,作为服从概念的一种解释,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的美德与道德的基准。不管是生于中国的母亲们,还是在美国长大的女儿们,尽管生活在一个开放、自由、公平、平等的世界,她们仍然按照中国的特点去生活,她们秉承着儒家思想中关于“孝”的诠释,认认真真侍奉自己的父母,做一个被美国朋友视为奇怪的典型的中国人。
虽然谭恩美本人生于美国,但因受其母亲的耳濡目染,谭恩美在生活中以及在创作中都融入了从母亲那里听来的中国故事与中国元素。面对质疑,谭恩美在自传《我的缪斯》中写道:“为了证明我仍然活在现实世界,我像所有作家所做的一样,赋予小说真实感……往事与回忆交错,如此充斥着复杂与平庸交杂的一生,怎么可能是一种虚构呢?”[12]尽管书中故事并非谭恩美本人亲身经历,人物塑造也不全部是来源于自己或者自己的母亲,《喜福会》的确呈现了一副较为真实的有中国特色的画面,主人公也成为了读者眼中有着显著特征的中国人,那种除却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的外在特征,还有渗透在骨髓、蔓延整个精神中的典型的中国特性。
【参考文献】
[1]Huntley,E.D.Amy Tan:A Critical Companion[M].London:Greenwood Press,1998.28.
[2]Adams,Bella.Representing History in Amy Tan’s The Kitchen God’s Wife [J].MELUS,28(2003).
[3]Adams,Bella.Identity-in-Difference:Re-Generating Debate about Intergenerational Relationships in Amy Tan’s The Joy Luck Club[J].Studies in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39(2006).
[4]Loden,Torbjorn.Rediscovering Confucianism:A Major Philosophy of Life in East Asia[M].Kent:GLOBAL ORIENTAL LTD,2006.42.
[5][6][7][8][9][10]龙生祥译注.大学,中庸,论语[M].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2002:65,66,84,61,72,202.
[11]Chao,Ruth K..Beyond Parental Control and Authoritarian Parenting Style:Understanding Chinese Parenting Through the Cultural Notion of Training[J].Child Development,65(1994).
[12]谭恩美(著),卢劲杉(译).我的缪斯[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7.24.
[关键词]中国特征 坚强 孝顺 真实性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1)12-0085-03
引言
作为美国华裔作家谭恩美的代表作,小说《喜福会》(The Joy Luck Club)一经出版即成为全美最畅销小说长达9个月,并先后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国家图书批评循环奖以及1991年最佳小说奖。随着“中国性”这一话题的越来越热,谭恩美及她的《喜福会》也成为各界学者研究中国性的范本。早在1912年,艾迪丝·伊顿(Edith Eaton)发表的短篇故事集《春香太太》(Ms.Spring Fragance)拉开了美国华裔文学的序幕,随后大批华裔作品涌现。上世纪70年代中期华裔女作家汤婷婷的《女勇士》已进入美国文学主流,但因谭恩美书中描写了中国习俗,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以及中国人在美国的生活等主题与艺术魅力,被学者认为“其出现在全国畅销书排行榜,帮助亚裔美国小说进入到主流小说范围内,并成为供人们在读书俱乐部里可选择的一个特色”。[1]与汤婷婷的作品相比,《喜福会》中母亲的形象具有巨大的感染力,这一形象占据着谭恩美小说的中心,加之对女儿形象的共鸣,谭恩美小说中的母女形象激起了许多美国华裔及其后代的共鸣,以及众多其他族裔美国人、美国主流社会对华裔文学研究的极大兴趣。
《喜福会》主要描写了四对母女之间的关系。小说采用章回体形式,用16个章节将四位中国母亲和她们的美国女儿的故事串联起来。全书分为四部分,每一部分则分别由四位母亲或女儿叙述的四个故事组成。谭恩美采用中国传统小说的叙述手法,让每一位叙述者从个人的记忆出发,建立起一个特定的观察历史和文化的视角,随后将自我经历放大,将母女矛盾、家庭的冲突提升为文化的冲突。因此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华裔,甚至是对中国的历史及文化保有好奇心的其他人,在阅读《喜福会》的时候,都会被母亲与女儿生动的形象所吸引。在读者看来,不管是曾在中国经历磨难的母亲,还是在美国喝着可口可乐长大的女儿,都是极为典型,甚至是极为真实的中国人。
谈及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国人的特点,作家、学者等各抒己见。在《吾国与吾民》中,林语堂总结中国人“德性”的八大特点:圆熟、忍耐、无可无不可、老猾俏皮、和平、知足、幽默以及保守性。然而台湾作家柏杨先生则在《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中批判了中国人的劣根性:“脏、乱、吵”“窝里斗”“不能团结”“死不认错”等,痛心中国的“酱缸文化”,反省中国人的“丑陋”。然而对所有中国人却绝对不能“一言以蔽之”,可以说某一特点被大多数人拥有,但是绝不能认为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个特点。谭恩美的《喜福会》之所以能够引起读者共鸣,正是因为她描述的母亲与女儿反映出了大多数中国人的特点。本文则研究该作品中所折射出的“典型的中国人”的两大特点。
一、中国人的坚强
《喜福会》的第一部分与第四部分皆讲述母亲的故事。通过她们的描述,勾勒出旧中国的风雨沧桑与世态炎凉。吴精美的母亲吴素云经历千辛万苦,逃离战乱,终于到达美国开始了新的人生,然而她却失去了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一切,包括襁褓中的双胞胎女儿;许安梅则逃离了旧中国妻妾成群、争相吃醋的腐朽父权社会,但是她的自由却是以自己母亲的生命换来的;龚琳达则凭借自己的智慧挣脱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典型的中国式枷锁;顾映映也是依靠自己力量逃出了埋葬幸福的婚姻坟墓。几位母亲依靠坚定的意志各自走出命运的阴影,来到一个新的国度,开始崭新的生活。但是,伴随她们一生的,也是这种不被困难打倒、折服的性格。这却给她们在处理母女关系方面带来了不少麻烦。
《喜福会》中,谭恩美详细刻画了一个战乱的中国,即对抗日战争时期百姓的疾苦生活做了描述。环境与中国传统文化共同影响了中国人的性格,因此,《喜福会》对战争的描写更能说明母亲,尤其是吴素云坚强性格的根源。众所周知,1937年至1945年这八年间,中国人民遭受了空前的浩劫:日军的清剿、杀戮、抢劫与强奸妇女。除新疆、西藏、山西、甘肃、青海与四川等少数地处偏远省市外,中国大部分地区均遭到日军的蹂躏。而《喜福会》则简要描述了当时日军侵华的残酷事实,具体如上海、南京、桂林等城市被轰炸以及人民被屠杀,难民逃难过程中经受的惊吓、折磨以及与亲人,甚至是子女的生离死别。这些伤痛难以磨灭,但却塑造了中国人格外坚强、经得起打击的难得品格。亚当斯认为,谭恩美的小说属于“历史文学”范畴,她的作品间接地呈现了日军侵华的残酷事实,因为“它是关于过去事实的一个可靠来源”。[2]精美的母亲吴素云,就是这段历史事件的受害者之一。战争开始后,素云被迫离开桂林,因为曾是“轻纱绿水”“翠微烟波”“世外桃源”的桂林已经因为战争而面目全非:
“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难民涌进城内……大家一样都是蓬头垢面,身上散发着恶臭,一样肆无忌惮地当街吐痰擤鼻涕……还有最让人受不了的是那些北方乡巴佬,他们用手擤鼻涕抠鼻孔,再用这只手去推搡别人。”
前往重庆寻夫的素云在逃难途中终于失去最后的力气,如其他“一点一点地放弃手中最后抓住的希望”的逃难者一样,筋疲力尽的素云忍痛舍弃了自己还在襁褓中的双胞胎女儿。素云的经历只是成千上万的逃难者的悲惨故事中的一个。惨痛的经历教会了素云如何坚强,正如她喜福会的朋友们评价她:“含辛茹苦在美国撑起这个家”,而且是个“能干的女人”。历史塑造了素云坚强的性格,并影响了素云的一生。作为描写“中国特殊历史时期”的有价值的作品,它反映出“日军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侵略中国的客观事实,以及1937年的南京大屠杀”。[3]
除了历史的残酷,《喜福会》还反映出旧中国的封建思想对妇女的残害。旧中国人民受封建思想影响,家境偏好的家庭愿意为自家儿子娶回“童养媳”,照顾丈夫的同时,还为婆家传宗接代。“童养媳”皆出自穷苦家庭,这些女孩子不仅会嫁给比自己小很多的丈夫,而且在婆家的地位与佣人相差无几。龚琳达因为家庭贫困,才被父母送给洪家做了童养媳,因为在旧中国,妇女无法掌控自己的婚姻,她们必须遵照“父母之命,媒妁之约”嫁给从未谋面的丈夫。两岁便与洪家定下婚约的琳达直到八九岁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未婚夫”,而且从琳达踏入洪家的那一刻起,她就感受到来自洪家的轻视,因为自己的婆婆和丈夫洪天余“整天都鼻孔朝天对着我”。在婆家,琳达学会烧一手好菜,绣出无法让婆婆再挑剔的花,还要把“鼻子伸进去闻一闻”尿壶有没有刷干净,到了16岁时,婆婆为了让琳达尽快生子,将其“圈禁在床上不准起身”,“吃喝拉撒都在床上”。不甘于一辈子忍受如此对待的琳达利用清明节扫墓祭祖的机会,编造出祖宗透露出洪家媳妇另有其人的故事,换得了“一张去北京的火车票”,还有“一笔足够去美国的路费”。琳达没有屈服于命运的安排,这个清明节,不仅带给琳达人身上的自由,更让她觉醒“一个真正的自我,并任凭这个‘我’的思想来带领自己”走完人生的路。
历史是一本教科书,那么《喜福会》中的母亲们从这本书里学到的是坚强,是饱受打击后仍然勇敢地活着,是在遇到挫折时不屈服,运用智慧改变自己的命运。谭恩美在其作品中沿袭着西方,或者美国,把中国看成一个贫困、落后甚至不尊重女性的野蛮国度,中国女性若想获得幸福,必须坚强不屈,通过种种努力离开这个国度。因为在那里,女性“不用看着丈夫的眼色低眉垂眼地过日子……不会遭人白眼看不起。她将事事称心,应有尽有”。这就是母亲们最为坚定的动力。
二、中国人的孝顺
几千年的中国社会,几乎历朝历代皆尊崇孔孟思想,将其视为文化根源。儒家思想作为主宰的社会思潮,规范着中国人民的行为举止、生活态度、知识汲取以及社会关系等方方面面。不管是社会统治者,还是百姓,都将儒家思想供奉为官方意识形态,并且严格恪守其中的条条框框,几千年如一日地延续着孔孟思想,因此,中国人的思想意识以及实践活动都或多或少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这形成了独特的中国特点。
儒家思想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有机体。这个有机体内部的结构是分等级的,即“每个人都扮演不同的角色,而这些角色是由上天安排的,他们与周围角色存在一定社会关系,比如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父亲与儿子,丈夫与妻子等”。[4]存在于社会中的人民必须扮演属于自己的角色,不得违背孔孟思想勾勒出的理想的等级社会秩序。因此,孔子认为:不管是下级对上级,儿子对父亲还是妻子对待丈夫,服从是一项重要的美德。
作为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孝道在孔孟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儒家规范父母与子女关系最根本的原则之一: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
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5]
孔子认为的孝道就是按礼节侍奉父母,父母去世后,按礼节安葬、祭奠他们。尽孝道的首要条件为赡养父母。“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又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6]如果只是以好吃好喝供养父母,那与狗、马无区别,只有做到“孝敬”,经常能和颜悦色对待父母,才是孝道的关键。不“违”是儒家思想关于孝道的核心,“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7]如果父母有不对之处,经委婉规劝仍没有听从的意思,仍然应毕恭毕敬侍奉,对父母不怨恨。至于父母去世后,孔子认为应重视丧葬之礼,应“慎终,追远”,[8]但他又提出丧礼应节俭朴素,因为更应该做好的是在父母生前尽的孝道,“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9]与其过分奢侈,不如朴素节俭;丧事与其表面上大操大办,不如内心真正悲痛,做到“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10]食之无味,听见音乐也不愉快,住在家里也不觉得舒服了,才是孝之根本。《论语》从物质上赡养父母、精神上尊重父母以及父母去世后如何以礼服丧,真正做到“孝顺”与“孝敬”做出了精准的解释,这些规范对中国人民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日常生活中,中国人也以孝敬为名。谭恩美的《喜福会》也反映出中国人的这一特点。
中国历史上,杨涟剜肉救母的故事家喻户晓。后人多以此为榜样,称其为孝道之典型。安梅的母亲也采用这种方法为自己的母亲尽了最后的孝道。尽管之前安梅的外婆因为安梅的母亲寡居后没有恪守妇道,改嫁了他人,从此禁止她踏入家门半步,但是在临终前,这个被大家称为“鬼”的女儿回到了自己的床边,割下一片肉放入外婆的药汤里。在安梅看来,母亲的这一举动“像古代的巫婆样,希冀着用一种未可知的法术,来为自己的母亲尽最后一次孝心”。体会如此切肤之痛的母亲,最终也不能用这种极为“孝顺”的方法挽回外婆的生命,但作为她的女儿,安梅却可以感受到母亲这般作为的意义,因为“一个女儿,就是这样地孝顺着她的母亲。这种孝,已深深印在骨髓之中……因为有时,这是唯一的途径,能让你意识到‘发肤受之父母’的全部含义。你有义务为母亲剖膛切腹,而你的母亲也应该为她的母亲如此这般”。在安梅看来,这是中国人传承下来的特点,可以为了自己的父母不惜一切代价。虽然安梅的外婆对着母亲又打又骂,可孝顺确实通过骨髓、通过精神遗传给下一代的,这一特点深深印刻在中国人的性格之中。
孔子强调,子女对待父母应该“无违”,万事应听从父母安排。他认为家庭是社会的缩影,既然社会存在等级制度,家庭也应如此。一个家庭中,父母被称为“家长”,在家中管理着自己的孩子。Ruth Chao认为,中国家庭中所谓的家长的管理,意味着在家长——孩子的关系中家长对孩子的关心、爱护、教育,甚至是控制、掌管。“父母亲对孩子的关心、照顾以及参与孩子的生活其实就是对孩子牢牢进行控制与治理的代名词。”[11]
《喜福会》中的母亲们,生于解放前的中国。在这个封建社会,作为女人,她们对婚姻没有发言权,完全遵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国父母包办子女婚姻在这个年代实属常见。秉承“骏马配上金马鞍”,龚琳达在两岁时便与洪家儿子洪天余定了亲,此后自己母亲便将琳达“看待成别姓人”,也“不存任何期望”。母亲对自己的要求便是“要听洪家的话,不要给我们家丢脸”。琳达嫁入洪家后,忍受各种羞辱与折磨,支撑她的只是母亲的这句“不要给我们家丢脸”,直到最后琳达决定鼓起勇气,采用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逃出这个婚姻的牢笼而又不辱没我娘家的名声”。对于《喜福会》的女儿们,母亲的权威也是不容忽视的,即使在美国这样宽松的环境下,中国式的母亲权威也约束着美国女儿们。女儿们小时候相信自己的母亲,可是30年后,“妈还是试图要我做个听话的孩子”。虽然女儿们会有反抗,但因为血液中继承了“孝顺”“听话”的中国特点,她们不敢如西方孩子那样去反抗父母的权威。薇弗莱对她的美国朋友玛琳诉苦母亲带给自己的烦恼,玛琳说:“我真不明白,你有胆量叫国家财政收入监事处的人滚开,可你却不敢对自己的母亲说一个‘不’字。”对这样的疑问,薇弗莱只能苦笑着回答:“我不知道,在中国的法律里究竟有无这样明显的条例,可是反正,你不能对一个中国母亲说闭嘴,那几乎与犯谋杀案一样被视为大逆不道。”
中国母亲期待着一个听话的中国女儿。素云曾教训精美:“世上从来只有两种女儿,听话的和不听话的。在我家里,只允许听话的女儿住进来!”作为听话的女儿,精美按照素云的培养模式去努力成长为“天才”。素云带她去唱歌,晚上在家做一些智力测试,发现这些途径皆成不了天才后,素云送女儿去弹钢琴。作为女儿,精美刚开始很兴奋,“或许更要兴奋”,因为她觉得自己“立时会变得十分优美:父母会称赞我,我再不会挨骂,我会应有尽有,不用为着没有能得到某样心里想要的东西而赌气不快”。薇弗莱则任母亲“摆布”着生活中的细节,包括下棋获奖了后的造型:“那是妈特地为应付这种场面而赶制出来的。我按着妈给我设计的那个动作摆好架势……这是一整套专为媒体设计的造型。”尽管女儿对母亲的“包办”有所反抗,但当丽娜听到隔壁美国母女每日的争吵之后却估摸“我们家和墙头那一家,哪一家更晦气更倒霉?比较了一阵后,自我安慰地觉得,隔壁的女孩子似更不快乐”。这是中国人传承下来的观念,比起西方孩子的反叛,纵然“听话”会造成自己的不快乐甚至痛苦,但仍好过叛逆。
按照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孝顺,甚至听话,作为服从概念的一种解释,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的美德与道德的基准。不管是生于中国的母亲们,还是在美国长大的女儿们,尽管生活在一个开放、自由、公平、平等的世界,她们仍然按照中国的特点去生活,她们秉承着儒家思想中关于“孝”的诠释,认认真真侍奉自己的父母,做一个被美国朋友视为奇怪的典型的中国人。
虽然谭恩美本人生于美国,但因受其母亲的耳濡目染,谭恩美在生活中以及在创作中都融入了从母亲那里听来的中国故事与中国元素。面对质疑,谭恩美在自传《我的缪斯》中写道:“为了证明我仍然活在现实世界,我像所有作家所做的一样,赋予小说真实感……往事与回忆交错,如此充斥着复杂与平庸交杂的一生,怎么可能是一种虚构呢?”[12]尽管书中故事并非谭恩美本人亲身经历,人物塑造也不全部是来源于自己或者自己的母亲,《喜福会》的确呈现了一副较为真实的有中国特色的画面,主人公也成为了读者眼中有着显著特征的中国人,那种除却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的外在特征,还有渗透在骨髓、蔓延整个精神中的典型的中国特性。
【参考文献】
[1]Huntley,E.D.Amy Tan:A Critical Companion[M].London:Greenwood Press,1998.28.
[2]Adams,Bella.Representing History in Amy Tan’s The Kitchen God’s Wife [J].MELUS,28(2003).
[3]Adams,Bella.Identity-in-Difference:Re-Generating Debate about Intergenerational Relationships in Amy Tan’s The Joy Luck Club[J].Studies in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39(2006).
[4]Loden,Torbjorn.Rediscovering Confucianism:A Major Philosophy of Life in East Asia[M].Kent:GLOBAL ORIENTAL LTD,2006.42.
[5][6][7][8][9][10]龙生祥译注.大学,中庸,论语[M].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2002:65,66,84,61,72,202.
[11]Chao,Ruth K..Beyond Parental Control and Authoritarian Parenting Style:Understanding Chinese Parenting Through the Cultural Notion of Training[J].Child Development,65(1994).
[12]谭恩美(著),卢劲杉(译).我的缪斯[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