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在今天 赢在未来

来源 :江苏教育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unlei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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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改十年,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和教训,2011年版语文课标(以下简称“新课标”)的诞生,凝聚了无数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师的心血。一字不宜忽,正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对待新课标的应有态度。我们不仅应关注新课标坚守了什么,我们还应当考量新课标所做出的哪怕是最细微的修订。都说“上帝在细节里”,这是我们应坚持的严谨态度。识字教学是基础教育语文学科的奠基性任务,具有强大的生长性力量;习作教学在某种程度上是我们语文教学的最终归宿之一,是学生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新课标的修订突出识字写字,关注习作教学,学科气息浓郁,作出的细微调整耐人寻味。
  识字写字,做减法更要做加法
  汉字自诞生之日起就不仅仅是一种交流工具和信息符号,更是传承五千年华夏文明的重要载体。如今,汉字式微,江河日下;拯救汉字学习,要从孩子抓起,已成社会共识。那么,新课标是如何突出识字写字教学的呢?老师们看到最多的可能是小学生的识字负担减下来了。比如,过去一、二年级要求会认1600-1800字,会写800-1000字。现在减少识字量,改为认识1600字。其中会写800字,均取最低值。
  但是,这里的减法却不完全是学习负担的减轻,与数量减少相对应的是质量的提高。而且,这里的质量除了我们通常所认为的写好字以外,还有提高识字兴趣,增进识字能力培养的目标。有老师说,做好加法才能真正做好减法。这话算是说到了点子上。
  必须明白的还有第二点:小学六年识字的总目标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起始年级识字写字数量变少,但同时提高了识字写字的质量要求。起始年级识字写字的缓一拍,其根本目的在于打牢基础,有效服务于将来语文学习识字写字要求的快增长。因此,必须全面辩证的认识新课标关于识字写字要求的变化。
  值得老师们注意的是,新课标在继承实验稿课标“多认少写”识字教学策略的基础上,“多”和“少”的力度均有加强。新课标新增加的《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就是这种继承的进一步明确和发扬光大,至此,识字写字教学开始有了确切的对象,一举扭转了过去内容不明、对象不清的混沌状况。
  特别是《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所收集的300字,“构形简单,重现率高,其中的大多数能成为其他字的结构成分”,具有极其强大的成字能力。这是从儿童学习语文的生活实际出发所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写好这些基础字,必须成为我们低年段语文识字教学的重要内容。
  必须着重指出的是,新课标关于识字写字教学内容的修订并不是一件孤立的事件。当我们把这件事放在整个课标修订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来考量,就会发现,在对识字写字教学进行了重要调整的同时,阅读教学这一块也相应提出了新的要求:“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倡少做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我们还会发现,语文综合实践这一块也做出了对应的调整:“将学生熟识的语言因素作为主要材料,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引导他们利用各种机会主动识字,力求识用结合。”通过这样一连串有关联的思考,我们会发现新课标修订时整体把握的思想方法。
  新课标关于识字教学修订的另一个着力点在于更加重视写字和书法的学习。目前,社会上文本处理电子化、社会成员书写能力普遍下降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这势必会危及汉语言文明的承继和发展。有鉴于此,教育部2011年8月发布通知,要求小学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教育部的这一通知跟我们的新课标突出写字教学的要求遥相呼应,一脉相承——在起始年级减少识字数量,降低“四会”字数,提倡“多认少写”,切实扭转多年来形成的每学一字必须达到“四会”要求的做法,让老师们可以腾出精力,专注于学生的写字质量,这自然应成为新课标识字写字教学中减法思维的重要内容。
  作为提高小学生写字质量重要举措的“每课十分钟”,是新课标的一大亮点,但也备受争议。因为这项规定“太硬”!未能照顾到千差万别的基础教育现实状况,特别是面广量大师资力量薄弱的农村学校。笔者认为,教育固然要面对现实,但教育更加要面向未来,面向人的全面发展,教育不能迁就落后。
  新课标突出识字写字教学,是基于对小学语文教学任务的再认识,是对于自身社会文化责任的强烈认同。“汉字是中华文化一个很坚实的根”(国家语委李宇明先生语),加强识字写字教育既是对汉字交际技能的培育,更是对古老母语文化的珍视与敬畏。教好写好每一个汉字,是每一个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的老师责无旁贷的责任。
  习作教学,作字数要求与不作字数要求
  关于习作教学,“立下规矩”和“打破框框”一直以来就是争执不休。倡导“立下规矩”者,看到的更多可能是习作教学的有规律可循,偏重于理性思维;而要求“打破框框”者,则更多看到了文章乃抒发性灵之所为,偏重于感性思维。落实在我们的语文课标上,仅是习作的字数要求,就有意思地出现了“不作字数要求——作字数要求——不作字数要求”这样的“疑似怪圈”。
  关于作文字数,实验稿课标在第三、第四学段分别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第三学段“40分钟能完成不少于400字的习作”,第四学段“45分钟能完成不少于500字的习作”。新课标做了调整,第三学段跟字数有关的要求被表述为“习作要有一定速度”,第四学段没有变动。
  看到这样的修改,一线的小学老师们在眼睛一亮心头一喜之后很快要问的就是“为什么”。
  为什么会是“眼睛一亮心头一喜”呢?去掉了“40分钟400字”这样的硬性规定,在某种意义上就等于是给小学生习作教学松绑,更加能够鼓励学生自信而本真地表达,写出有真情实感的文章,也给了教师习作教学以更大的自主空间,不至于在字数、时间和率性表达之间进退失据。毕竟,文章是不宜以字数论英雄的,好文章有的时候确实是需要时间来“磨”的。去掉了这两条硬性规定,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作文时会更多地把注意力集中于文章的内容,而不会像有的学生那样,边写边数字数,字数一足,立马就松了口气;过去有老师批作文时拿一把尺子量长短给分的笑话就也会得到根本的改变。确实,在明确字数要求的时候,许多难以被有效测量的但却又是极为关键的作文质量因素,如选题立意、新颖表达、独特视角等等,常常会让位给一目了然、易于操作的评定标准——比如时间,比如字数。
  但是,且慢。当我们准备着对此项变革“山呼万岁”的时候,请再想一想:第三学段的习作时间和字数要求被虚化为“习作要有一定速度”,这让我们欣喜万分,并给出诸如解放孩子彰显个性的美妙理由,那么,第四学段的相关坚持是否就会被我们认为是顽固不化、自相矛盾、禁锢学生和老师呢?
  这是一道难题。我相信,当年制订课标时,专家学者们在此问题上也会有颇多纠结。刚性规定还是柔性处理,是不是到了“真理向前一步”的紧急关头?
  其实,颇令人费解的是,除去实验稿课标的这项规定,此前多种版本的“大纲”沿用数十年,有关习作一块,均未有过字数和时间方面如此刚性的规定。这是否也就是说明,实验稿课标的这一规定在某种意义上有“试水”的可能?而现如今已经证实,小学生习作在字数、时间上不宜作硬性规定?
  笔者并不打算在这篇小文章里面对课标和大纲做历史沿革方面的比较,我想要说的是,硬性的习作规定有利于习作教学有迹可循、有法可依、操作性强,对于习作教学的质量保底有重要意义;但柔化的处理,其结果显然更加能彰显习作者的个性,更加合乎为文之道。
  两难之境中的抉择更见艰难,也更富有意味。所以,新课标的此番修改并不能被看作是对过去小学生习作教学规章的简单回归,是承认先前“试水”的失败。因为,我们应当看到,从2001年开始的课程改革,其课程标准是首次融合了初中和小学共九年的语文学习整体规划,既然初中阶段要求“45分钟能完成不少于500字的习作”,那么小学阶段的习作自当与之有一个比较自然的衔接,所以就提出“40分钟能完成不少于400字的习作”要求——我们完全可以做出这样的一种合理推断。新课标的“改回去”更多偏向于小学生的习作教学实际,与其打牢基础、厚积薄发、关注个性、形成素养的课标宗旨一脉相承,也必然会更加有利于初中阶段学生作文水准的加速发展。让在今天,赢在未来。
  现如今,新课标仍然是九年一贯,缺少了硬性规定的第三学段习作要求如何与第四学段自然联系呢?一切皆有痕迹。我们今天的课标缘何而来?过往的一切不应当随风而散。窃以为,实验稿课标的两个数字要求仍应存于我们教师的心中,仍应自觉以此作为方向和目标,增加灵活性,让“习作要有一定速度”在彰显其因人而异、奖掖个性的同时拥有必要的内容和教学底线,万不可以因课标不再有时间和字数之限定,放任习作教学的散漫之风。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新课标这样表述作文教学总目标:“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能根据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发展书面语言运用能力。”这样的表述,除极个别字词调整而外与实验稿课标并无不同。这样高度一致的承继一定程度上也印证了笔者的上述推断。在这里,全局和整体意识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不仅仅要教学生写好小学阶段的习作,我们还要看到学生到初中以后的作文要求,这是一种重要而宝贵的教育自觉和良知。
  (孙大武,苏州新区实验小学,江苏省语文特级教师,21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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