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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过努力已经取得了诸多进展。2008年5月1日,被称为“阳光法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开创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局面。通过各级政府努力,《条例》起到了一定的良好效果,但是作为一项突破观念的长远制度,《条例》还处于应用实践初期,其实施过程难免遇到困难。客观地说,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论在制度层面或是在实践操作层面都还不能够满足民众需求,依然有很多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本文从行政体制改革视角对我国政府的信息公开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和研究,在阐述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分析行政体制改革视角下政府信息公开必要性的基础上,介绍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历史沿革,总结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行政体制改革中政府信息公开的渐进式路径。最后,本文针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美国和韩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实践经验,从价值、法律、制度、组织和配套措施等不同层面给出了行政体制改革视角下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策略。希望本文的分析能为准确判断当前中国改革发展的形势和趋势,展望未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整体走向和影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所参考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