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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上市是指一家公司将其主要资产和业务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进行上市的做法。整体上市的提出在当今中国资本市场是有其特殊意义的,由于过去一直是分拆上市,一家公司将其部分资产、业务或某个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进行上市。这种分拆上市带来的治理结构严重缺陷、关联交易横行、母公司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等给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带来硬伤。自2003年末2004年初TCL集团(000100)整体上市成功后,整踢上市的案例层出不穷。但由于推行时间短,整体上市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完全跟上,相关监管制度没有明确,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整体上市操作存在着诸多不规范和问题,从而给资本市场的法制和政策制定带来了新的课题。
本文从上市公司整体上市的基本理论入手,通过跟踪2003—2007年间完成整体上市的21家相关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着重分析上市公司整体上市的重要意义、基本模式和主要特征。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探寻我国上市公司整体上市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包括:上市公司整体上市的法律缺失问题、上市公司整体上市的政策导向存在一定偏颇、整体上市过程中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问题、整体上市中信息披露需要完善的问题和整体上市过程中存在的监管不到位问题。沿着问题揭示的方向,本文提出了解决上述问题政策建议,主要内容包括:1、完善上市公司整体上市的法律法规体系;2、平衡国有资本调整目标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和谐政策环境;3、建立上市公司整体上市过程中资产评估的独立体系;4、建立上市公司整体上市的详尽信息披露制度;5、构建完备的上市公司整体上市监管体系。
本文结论指出,上市公司整体上市在支持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促进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发挥其积极作用应本着区别对待、规范发展的合适原则,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内外环境不断成熟的前提下,规范推进我国上市公司的整体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