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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背景下,企业创新对于当前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创新过程的高成本、高风险、长周期和高度不确定性导致企业普遍面临融资约束问题。研究表明,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企业难以获取外部融资的主要原因,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薄弱、金融市场效率较低、第三方有效认证服务机构缺乏、会计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的特殊情境下,这种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严重和复杂。因此,缓解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企业融资约束是解决企业创新投入不足问题的关键。
信号传递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重要途经。本文基于信号理论,以2012-2016年沪深全部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手工搜集和精确识别补贴数据,严格区分研发补贴和非研发补贴,实证检验中国转型经济的特殊制度情境下,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外部融资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地,本文从信息不对称这一影响信号传递的核心因素出发,分别从宏观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中观层面的高新技术行业属性和微观层面的企业规模、产权性质和企业年龄三个层面全面、系统地探讨了可能影响这两者关系的调节机制。研究发现:(1)在中国转型经济的制度情境下,政府研发补贴能够释放有关企业真实质量与技术创新能力的积极信号,降低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升企业获取外部融资的能力。(2)宏观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获取银行长期贷款、股权融资之间的关系具有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但对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获取短期贷款之间关系的负向调节效应不显著。(3)中观层面的高新技术行业属性正向调节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外部融资之间的关系。即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政府研发补贴对企业获取外部融资的正向促进效应更强。(4)微观层面的企业规模、产权性质和企业年龄均对政府研发补贴与外部融资之间关系具有调节作用。即政府研发补贴对小规模企业、非国有企业和创业企业获取外部融资的正向促进效应更强。
根据研究结论,本文针对政府、企业和外部投资者三个主体提出以下建议:(1)政府应当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关注并重视研发补贴信号效应这一吸引外部融资的市场机制,深入研究论证,科学评审补贴对象,充分发挥利用有限的政府补贴资金撬动市场化社会创新资金的杠杆作用。同时,政府应当考虑到研发补贴政策对不同类型企业作用效果的异质性,以政府研发补贴的信号机制为核心,进行补贴对象、筛选标准、补贴额度、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研发补贴政策的制度创新,给予小规模企业、非国有企业和创业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等,引导社会创新资金集聚。此外,政府可以合力搭建研发补贴和企业创新的研发信息公开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政府研发补贴的评估、甄选、审核和披露制度,实现企业申请补贴信息平台与银行、风险投资机构等精准对接,拓宽企业外部融资渠道。(2)企业应当重视政府对企业研发创新活动的补贴与支持,可以将获取政府补贴作为提升企业认知度、获取创新资金以及无形资源等的一种战略。同时,企业应当结合自身能力,主动关注和积极响应国家创新和政府资助政策,积极主动申请政府补贴支持,通过研发补贴这一信号机制帮助企业获取外部融资。(3)银行、风险机构等外部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甄选优质研发项目时,应该认识到政府研发补贴信号机制的重要性,在进行贷款评估、信用评级、预估研发项目投资收益时,可将企业是否获取政府研发补贴纳入决策依据;要摒弃小规模企业、非国有企业和创业企业就意味着质量差、创新能力弱和风险高的固有观念,消除规模歧视和所有制歧视,应当利用政府研发补贴这一信息渠道充分挖掘和识别优质企业,为企业研发创新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在研究情境上,本文基于中国转型经济的现实情境,以企业微观数据为样本,不仅验证了政府研发补贴的信号作用在中国情境下的适用性,同时也为目前政府研发补贴是否具有信号作用这一尚存争议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最新的新兴经济体的实证数据支撑。(2)在研究内容上,本文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系统探讨了可能影响政府补贴与外部融资两者关系的调节作用机制,为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更为综合的视角,丰富了政府补贴与外部融资的相关研究,所得结论为政府有优化资源配置、全面评估政策影响力提供理论依据,为企业克服融资约束困境、获取创新支持提供新策略,为外部投资者甄选高质量企业和研发项目提供新思路。(3)在核心变量政府研发补贴的测量上,本文精确识别政府研发补贴数据,剔除奖励上市、招商引资、环境治理、稳岗等非研发补贴的噪音干扰,研究结论更具针对性和准确性。(4)在样本选择上,本文以沪深全部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弥补了以往研究缺乏对微观企业政府研发补贴信号效应研究的不足,提供了企业微观层面更具适用性的实证数据支持。
信号传递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重要途经。本文基于信号理论,以2012-2016年沪深全部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手工搜集和精确识别补贴数据,严格区分研发补贴和非研发补贴,实证检验中国转型经济的特殊制度情境下,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外部融资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地,本文从信息不对称这一影响信号传递的核心因素出发,分别从宏观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中观层面的高新技术行业属性和微观层面的企业规模、产权性质和企业年龄三个层面全面、系统地探讨了可能影响这两者关系的调节机制。研究发现:(1)在中国转型经济的制度情境下,政府研发补贴能够释放有关企业真实质量与技术创新能力的积极信号,降低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升企业获取外部融资的能力。(2)宏观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获取银行长期贷款、股权融资之间的关系具有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但对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获取短期贷款之间关系的负向调节效应不显著。(3)中观层面的高新技术行业属性正向调节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外部融资之间的关系。即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政府研发补贴对企业获取外部融资的正向促进效应更强。(4)微观层面的企业规模、产权性质和企业年龄均对政府研发补贴与外部融资之间关系具有调节作用。即政府研发补贴对小规模企业、非国有企业和创业企业获取外部融资的正向促进效应更强。
根据研究结论,本文针对政府、企业和外部投资者三个主体提出以下建议:(1)政府应当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关注并重视研发补贴信号效应这一吸引外部融资的市场机制,深入研究论证,科学评审补贴对象,充分发挥利用有限的政府补贴资金撬动市场化社会创新资金的杠杆作用。同时,政府应当考虑到研发补贴政策对不同类型企业作用效果的异质性,以政府研发补贴的信号机制为核心,进行补贴对象、筛选标准、补贴额度、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研发补贴政策的制度创新,给予小规模企业、非国有企业和创业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等,引导社会创新资金集聚。此外,政府可以合力搭建研发补贴和企业创新的研发信息公开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政府研发补贴的评估、甄选、审核和披露制度,实现企业申请补贴信息平台与银行、风险投资机构等精准对接,拓宽企业外部融资渠道。(2)企业应当重视政府对企业研发创新活动的补贴与支持,可以将获取政府补贴作为提升企业认知度、获取创新资金以及无形资源等的一种战略。同时,企业应当结合自身能力,主动关注和积极响应国家创新和政府资助政策,积极主动申请政府补贴支持,通过研发补贴这一信号机制帮助企业获取外部融资。(3)银行、风险机构等外部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甄选优质研发项目时,应该认识到政府研发补贴信号机制的重要性,在进行贷款评估、信用评级、预估研发项目投资收益时,可将企业是否获取政府研发补贴纳入决策依据;要摒弃小规模企业、非国有企业和创业企业就意味着质量差、创新能力弱和风险高的固有观念,消除规模歧视和所有制歧视,应当利用政府研发补贴这一信息渠道充分挖掘和识别优质企业,为企业研发创新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在研究情境上,本文基于中国转型经济的现实情境,以企业微观数据为样本,不仅验证了政府研发补贴的信号作用在中国情境下的适用性,同时也为目前政府研发补贴是否具有信号作用这一尚存争议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最新的新兴经济体的实证数据支撑。(2)在研究内容上,本文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系统探讨了可能影响政府补贴与外部融资两者关系的调节作用机制,为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更为综合的视角,丰富了政府补贴与外部融资的相关研究,所得结论为政府有优化资源配置、全面评估政策影响力提供理论依据,为企业克服融资约束困境、获取创新支持提供新策略,为外部投资者甄选高质量企业和研发项目提供新思路。(3)在核心变量政府研发补贴的测量上,本文精确识别政府研发补贴数据,剔除奖励上市、招商引资、环境治理、稳岗等非研发补贴的噪音干扰,研究结论更具针对性和准确性。(4)在样本选择上,本文以沪深全部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弥补了以往研究缺乏对微观企业政府研发补贴信号效应研究的不足,提供了企业微观层面更具适用性的实证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