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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欢与竞技运动存在重要的联系和区别。以文献资料法和比较研究法对狂欢和竞技运动之本质属性进行对比研析,认为竞技运动具有狂欢与规训的两重性。 狂欢是与文明相反的非日常生活形态,文明是人类群体生存意志的理性创设,有两个基本特点:以群体利益为取向,以理性为基础。故此,文明也便有两个基本缺陷:以群体压抑个体,以理性统制感性,为人所不满;然文明在实践上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又为人生存所必需,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开辟一个暂时的非日常“世界”抵消文明的负面效应并纾解人们的内心积郁就极有必要,狂欢就是这样一个与日常生活迥然相异的、肆意满足个人欲求的为欲为欢的自由世界,以狂欢节为代表的各种节会是狂欢的具体形态。全民性和非日常性构成狂欢的本质属性,非日常性又包括反规范性、非直接生产性和娱乐性;由于日常生活中文明对身体感性欲求的规训,狂欢的娱乐性主要源自身体原始的、本性的欲望之随意释放。日常的文明与非日常的狂欢的矛盾体凸显了人性两重性中灵魂与身体、理性与感性、严肃与娱乐、规训与自由、群体与个体、文化与自然的二元冲突。 竞技运动是游戏,其本质属性包括自愿性、非直接生产性、娱乐性、竞争性、规则性、身体性。由此,竞技运动与狂欢的共同性是全民性(自愿性)、非直接生产性、娱乐性(自由的身体);差异性则是狂欢不尚竞争、具有反规范性,而竞技运动则具有竞争性、规则性(规训的身体)。 因为共享同样的属性,竞技运动也具有和狂欢一致的疏泄感性欲望和冲动、调节身心平衡的文化功能,竞技运动、游戏与舞蹈等其他身体性娱乐形式亦经常出现在各种狂欢的节庆活动中。以竞技运动的身体性和娱乐性的视角,对身心和谐的古希腊文化和唯灵主义的基督教文化进行对比分析,古希腊文化推崇感性的身体和娱乐,基督教文化则贬低身体和娱乐,从而前者之竞技运动兴盛,后者之竞技运动则衰落,竞技运动因追求自由的身体娱乐,在两种不同风格的文化中遭遇不同的命运,本质上是人性两重性之灵魂与身体、理性和感性冲突的结果,这进一步证明了竞技运动与狂欢的共同性赋予竞技运动的非日常属性和矫治文明弊病、追求身心自由的人文价值。 竞争性和规则性(规训的身体)是竞技运动比之狂欢的独特性,竞争性本身即是对日常生活中竞争现象的模仿,并决定了规则性,也正是由于竞争性,竞技运动具有道德规训的功利价值,从而凸显了竞技运动的日常属性。 狂欢的非日常性面向与规训的日常性面向构成竞技运动的两重性。竞技运动是竞争性的非日常性身体活动。两重性中非日常与日常、狂欢与规训两种力量的博弈和牵制,贯穿了整部竞技运动史,两重性张力下的生存构成竞技运动的基本生存境遇。狂欢的非日常性是竞技运动之究竟和根本的属性,规训的日常性服务和服从于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