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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是用以补充公共物品而提供的一种无偿支出,是政府财政资金的单方面的无偿转移,体现的是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我国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转移支付体系日渐完善,目前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主要分为8个部分,即收入分享、税收返还、原体制定额补助、专项转移支付、民族因素转移支付、普通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和民族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在本研究的第一部分主要利用文献研究的方法寻找8类转移支付的计算公式,用数据搜索的方法找到计算公式中的各数据种类,在假设和excel操作的基础上,估算各省历年各类转移支付面板数值,8类各省历年转移支付数值分别由表1、表2、表4、表5、表9、表10、表12、表13给出,各省历年转移支付总额由表14给出。
对于运用各类年鉴数据和年度报告数据所估算出来的转移支付面板数据,需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及有效性,本研究的数据检验部分主要运用了对比分析的方法,将本研究的估计数据分别与世界银行报告的估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与从分类转移支付角度与现实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检验,以及从分地区的角度与现实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检验,从而证明数据及其趋势的准确性。
本研究的最后一部分利用第一部分所获得的估计数据,运用spss中聚类分析和回归分析的方法验证了转移支付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中央对各省的转移支付总额同各省的GDP增长是有一定关系的,回归分析最终给出了转移支付总额同各省GDP的回归方程为G=0.000002799T2+8.142T+2745670.153,因此得到结论:当转移支付总额超过某个临界值时,随着转移支付总额的递增,GDP的增长速度是以二次方形式增加的,也就是说转移支付基数越大,它的增加对GDP的增加影响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