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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百年以来,公平与效率问题一直是哲学、经济学、社会学以及法学不断探索与争论的重大问题。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贫富差距逐渐拉大,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始,公平与效率问题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十几年来,我国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取得丰硕的成果。作为一个经济伦理问题,伦理学界已有许多学者探讨这个问题,但系统深入的研究尚不多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深入探讨公平与效率问题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从经济伦理学的视角出发,在经济学与伦理学学科关系发展变化的历史背景中去认识公平与效率问题。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学的独立化及其效率目标的设定成为引发公平与效率问题的理论动因。从伦理学的角度看,为经济学找回伦理关怀是解决公平与效率问题的关键。 本文由三部分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 公平是以人的平等的基本权利为准则对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的一种评价,即对社会成员之间各种权利及利益的分配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人的平等权利的一种评价。作为公平内核的平等是一种道德原则,它包含了平等的方方面面,是“不同性”与“相同性”的统一。 从伦理学的角度看,要真正理解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首先应该对公平与效率矛盾冲突背后所蕴含的价值冲突进行理性分析。笔者认为,在公平、效率冲突的背后存在两个层次的价值冲突:其一,市场经济理性价值与非市场理性价值之间的冲突,它体现为市场价值理性试图冲出自己的作用范围,侵蚀一些不应该由市场价值理性控制的非市场价值;其二,在资源分配问题上,存在市场公平与政治公平、社会伦理公平的冲突。社会伦理公平是市场公平与政治公平的统一,市场公平观与政治公平观的作用领域范围是不同的,在分配机制中,市场公平仅仅应该成为财富初次分配的价值导向,而不应该成为分配所有资源的价值主导,一旦市场公平成为所有社会资源的分配原则,必然会导致政治公平的缺失,影响整个社会的伦理公平。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有层次性的,它可以分化为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率、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及经济平等与经济效率这三重关系,人们通常所说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的矛盾焦点其实集中于第二、三重——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经济效率与经济平等之间。对于整个社会而言,经济效率与经济平等(收入上的平等)之间的冲突是属于经济领域内部的矛盾,并且,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在经济学内部效率本身就居于优越地位,因此在这个领域倡导“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合理的。然而,大多数情况下,作为人类争论几百年之久的公平效率问题实质上是一个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的问题。社会公平作为伦理学的价值取向之一,它不仅仅具有领域性特征,而且应该是渗透于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以政治公平、经济公平、文化公平等形式表现出来的价值精神。某种意义上,社会公平的主要功能就是在各个系统、各种价值之间维持一种道义上的均衡,它是静态与动态的统一,经济效率(机会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维护社会伦理公平是经济效率的责任,保持经济效率与经济平等之间的均衡关系是社会公平的义务。从社会系统出发,经济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基础,应该自觉地以社会发展为目标。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之间是动态的统一。无论我们是强调效率还是强调公平,都应该将其与人类社会追求进步的最终目的联系起来,效率与公平都不是人的终极目标,如果将其当成了终极目标,无疑混淆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区别。 公平与效率作为一个具有冲突意义的重大问题的提出与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资产阶级革命使商品经济从封建关系的各种束缚中解放出来,为人类社会创造前所未有的效率的同时,由于其内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产生了史无前例的、大众的贫困与不平等。 将社会的根本目标定位在“效率——增长”上,既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内在要求,也是资本主义经济理论与伦理价值支持的结果。资本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经济理论及伦理价值观。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开始,西方市场经济理论的核心就是要论证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有效率、能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在这一点上,无论是经济自由主义还是国家干预主义都是一样,其区别仅仅在于追求效率的手段的差别而已。从伦理价值的角度看,资本主义整个体制的伦理基础是个人主义,维护资本主义公平与效率背离状况的道德原则是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正如一些资产阶级理论家认为的那样,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与人们关于分配的公平观之间是不相容的。文艺复兴之后,资本主义在发展过程中赋予了每个个体以抽象的、天赋平等的权利,但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自由主义却在事实上又剥夺了人的平等权利。在私有制条件下,单纯强调个人自主的结果是:没有人或集体可以强迫个人履行任何平等的义务,这样,在无法保证个人会自发地选择平等、公平、正义的情况下,除了形式上的平等外,社会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平等。作为西方经济思想史中最重要的道德原则,功利主义理论从道德哲学的角度进一步论证了斯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由于认为个人对自我利益的追求可以促进社会整体福利,对效率的追求可以达到“最大幸福”这一道德目标,因此,功利主义一直是西方经济理论及资本主义制度的强有力的道德支持。 通观500多年的资本主义发展史,分配上的社会公平一直与资产阶级的主流经济学及主导价值观不相和谐,对收入分配的公平要求从来都没有受到应该研究这个问题的经济学家们的重视。究其原因,在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矛盾。可以说,只要资本主义在价值观上依然固守以个人主义及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道德原则,在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自由市场机制条件下,就永远寻找不到公平与效率的均衡点。 西方国家一向将社会主义看作注重平等、效率低下的代名词。这一认识是建立在对社会主义国家以往实践的错误基础之上的,不具有科学性。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成绩证明,社会主义不仅注重公平,效率也是其优越性的体现。 社会主义的公平效率思想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之上。虽然,中国改革开放前由于错误地理解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理论的思想,出现了过分强调平等而忽视效率的现象。但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科学地认识了社会主义本质,形成了较为系统的邓小平理论的公平效率观,为我国新时期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确立了基本方向。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先富后富”论,较为现实地使我国的平等价值观建立在对机会均等的尊重和对结果均等的追求上,使社会主义能够在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基础上充分展示其优越性。 社会主义解决公平、效率问题依据的基本道德原则是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平等、自由原则。公平与效率问题的实质就是一种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利益的冲突关系,集体主义原则强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这一基点确立了社会主义解决公平与效率问题的方向。社会主义社会尊重每一个个体的正当利益,并为个体实现其正当利益创造条件。但是,一旦因为贫富分化,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利益不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就会要求个人放弃自己的一部分利益以换取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幸福。以集体主义为基础的平等、自由是社会主义的最重要的价值目标,它强调通过生产力的发展完成自由、平等的整体推进,而非将少数人的自由平等建立在大多数人的不平等与不自由的前提下。因此,社会主义是在人类解放的意义上提倡自由平等,反对在社会生产力欠发展情况下单纯强调个人自由,这也是我们解决公平效率问题的基本道德立场。 针对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存在的发展不均衡问题,我国提出了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当前,为了缓和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冲突,也为了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取缔非法非正常收入与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是显示社会公平的最为基本的任务,只有通过清除机体的恶细胞,并提供保证机体健康运转的基本善,也能使其正常、协调地运转。就我国公平、效率实际状况而言,走向和谐的关键还在于注重社会公平,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