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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主要内容是对道德理性内涵的揭示以及道德理性的根据、运用形式、运用过程的研究,并通过阐释道德理性与欲望、情感、意志以及直觉的关系更清晰地界定道德理性,从而确立道德理性在伦理学研究和现实道德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倡导理性的生活。 道德理性指道德主体分析道德情境,进行道德推理,确立自己的行为准则的理性能力,道德理性能力的成果最终积淀为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它包括两方面的内涵:一是规范性内涵,二是功能性内涵。道德理性的规范性内涵体现着集体理性、客观性和历史具体性,道德理性的功能性内涵体现了个体性、主体性和全人类性。道德理性的规范性内涵与功能性内涵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不能截然分开。道德理性的规范性内涵是功能性内涵的必然结果,功能性内涵是规范性内涵的理论渊源,道德理性通过规范性内涵为自己立法,通过功能性内涵为自己的法则寻求根据。二者在道德实践性上融为一体。 道德理性的根据也即道德推理的正当理由问题。道德的理由是什么,这里古往今来伦理学家们不断思索的问题,围绕着这个问题在伦理学史上形成了两大流派,即目的论与道义论。目的论将道德的理由归之于目的的实现,即道德行为能够实现道德主体的目的。能够实现以及在较大的程度上实现道德主体的目的,就被视为在道德上具有合理理由的、善的。而道义论则将道德的理由归之于伦理的正当性,一个行为是否道德,是否具有正当性,其根据在于它是否与某种形式的道德原则相符合,符合道德原则的行为才具有伦理的正当性。目的论与道义论各有其短长,但以其中任何一种形式作为唯一的道德理由都是难以成立的,它们不仅是两种可以互补的伦理学方法,而且也是必须相互参照、相互支援的伦理学方法论资源。 依此思路展开,就需要探讨道德原则和道德目的——德性与幸福,以寻求道德理由的真正根据。道德原则应当有其现实的基础,应当有其实实在在的根据,这就是社会经济关系。利益关系是人类最本质的关系,道德与利益关系相并生,随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脱离了物质利益的道德是纯粹的概念规定和道德假设。德与福都是人类生活的价值取向,德与福的一致是人类眷注的目标。当我们把道德原则植根于利益,而在其运行中又强调其超越性时,德性与幸福的一致就成为我们不懈的道德追求。 道德理性的运用形式是道德词、道德判断和道德推理。 道德词是表达道德主体与道德客体之间道德关系的词或术语,如善、应当等,它是构成价值判断必不可少的语词元素,是其特有的形式特征。20世纪初摩尔以对自然主义谬误的批判,提出了对道德词的事实性蕴含的质疑,但是,道德生活告诉我们,道德词既有事实蕴涵,也有价值蕴涵,既有描述性内容,也有评价性、规定性的内容。 道德判断是在语言形式上包含善、恶、应当等道德词,或者可以转换为用“好”与“坏”、“善”与“恶”等道德词来阐释对象的性质(价值)的判断形式。因此,道德词也就将自身的性质与功能赋予道德判断,将其所蕴含的事实性内容,所具有的价值性功能赋予了道德判断。在事实性内容方面,一方面道德判断体现了社会生活的道德要求,另一方面,体现了与具体道德判断相关的描述性内容。在功能性上,道德判断具有评价性功能和规范性功能,不同的道德判断在功能上有不同的侧重。道德判断是道德主体对道德现象的反映,它表达了人们对道德现象的认识、思想与观念。它具有主观性,与道德主体的价值观、道德观紧密相关,同时,它具有客观性,是对道德关系的反映,也有检验的标准,即现实的、具体的道德关系。 道德推理是道德理性运用的较高形式,借助道德推理,道德理性可以做出新的道德判断,解决新的道德问题,从而拓展了道德主体的道德自由度。道德推理具有实践性特征及其内在思维规律。道德推理中常常包含规范判断或评价判断,其常用的独特推理形式有优先推理、规范推理、溯原推理、类比推理等等。 道德理性的运用过程可以分解为:道德认知、道德推理与道德决定和道德评价与首先反思三个环节。 道德认知是道德理性运用过程的起始阶段,包含对道德事实的觉识与对道德价值的认知。道德觉识是对道德关系、道德情境、道德问题的察觉与感知,是对道德事实的认识与感知。它遵循着理性对一般事实进行把握的过程与规律,通过感知觉了解道德事实的情态,对所了解到的道德信息进行加工整理,通过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系统化、具体化等一系列思维活动把握自己所处的道德关系,所处的道德情境,所面临的道德问题。道德价值的认知是对公认的道德价值、道德观念的识记、理解与认同,以及对这些价值、观念在具体情境之中的意义的把握。它是道德价值的学习过程,也是道德价值的内化过程,其最终结果表现为道德主体将对道德价值内化为自己的道德信念,并在具体的道德情境中对道德信念矢志不渝。 道德推理的结论是作出道德决定的根据,但道德决定并不是由道德理性独立地做出的,它需要道德需要、道德动机的激发,需要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的参与。本文主要探讨道德理性通过道德推理作出道德决定的复杂过程及其特征,即道德决定过程中道德推理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在通常情况下,做出道德决定所要进行的道德推理并不是单一的,而是一个道德推理的系列,包含着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环环相扣的推理系,包括确定道德目的、确定道德手段、预期道德后果以及得出最终结论的推理系。二是在道德决定中常常会面临两难推理。两难推理并不是推理过程的两难,在道德两难推理中,推理过程本身遵循逻辑规则,符合道德思维规律,但是其结论则蕴含着与其他道德价值的矛盾与冲突,使道德主体陷入在结论认同上和行为选择上的两难。道德的两难推理也被称为道德冲突或道德困境。 道德评价是依据一定的道德标准对道德行为或道德主体所进行的善恶判断。从道德评价的客体来看,道德评价可分为两类,一是对人的评价,二是对行为或道德决定的评价;从道德评价客体与道德评价主体的关系来看,道德评价可分为对道德主体的自我评价和对他人的道德评价。道德评价的直接标准是社会道德规范体系。在动机与效果的关系问题上,本文认为应当将动机与效果结合起来,在做出善的评价时,动机善是必要条件。道德反思是道德理性运用过程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它是对道德认识的再认识,是对道德推理与道德决定的再取舍,是对道德评价的再评价,体现了道德理性运用过程的整体性和连续性。 从伦理学的角度看,与道德理性密切相关的其他因素主要有欲望、情感、意志、直觉等,阐明道德理性与这些要素的关系,以及它们各自在道德活动中的作用,也是界定、分析道德理性所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虽然欲望本身并无善恶,但它还是有层次的,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欲望对人的引导作用是不同的。欲望既可能推动道德主体趋向积极的道德实践,成为道德主体向善的力量;又可能使道德主体成为欲望的奴隶,为满足欲望而失去了道德的限制,成为推动道德主体向恶的力量。因此,欲望需要理性的引导。描述理性对欲望的引导的重要德性是节制。一个节制的人对于欲望能够抱适中的态度。在理性与欲望的关系上,应当强调欲望的动力作用,承认欲望的自然性、合理性,同时要看到它的社会性、受制约性。同时二者的关系最终必归于以理性引导、节制欲望。 道德情感与道德理性一样都是道德的运行机制。没有良好的道德理性人们无法过一种有德性的生活,同样,没有健康的道德情感,人们也无法形成良善的品质,无法成为有德性的人。一个有德性的人是道德情感与道德理性都健全的人。由于道德情感中的冲动性、个体性与非理性,道德情感需要道理理性的统驭;而道德情感中的稳定性、社会性与理性成分是道德情感能够为道德理性所统驭的基石。道德情感本身浸润着道德的理性内容,它以情感的形式对道德的理性内容如道德关系的原则、规范、理论加以把握,因此,它能够给道德理性以支撑,对道德理性起到动力作用。积极肯定的道德情感会使道德主体以积极的态度悦纳道德对象,从而使道德认识按道德情感所指定的方向发展,以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状态。 道德意志就是人们按照道德原则和要求进行道德抉择和行动的过程中,通过自觉地确定目的、支配行动、克服困难等表现出来的能动的实践精神,是在履行道德义务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毅力和决心。道德理性与道德意志是相互渗透的,在实际的道德生活中,同一个心理过程中,往往既包含着道德理性过程,也包含着道德意志的过程,既有道德理性成分,又有道德意志的成分。正是因为道德意志离不开道德理性,而道德理性也需要道德意志的支持,甚至可以说没有道德意志的支持,道德理性无法实现对非理性的约束,无法使自己的成果贯彻到道德实践中去,因此才要强调道德意志与道德理性的一致性,或者说道德理性对于意志的约束和指导。 所谓道德直觉,是指主体在伦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主体对社会普遍的道德知识和规范的内化为基本前提,对人与世界的伦理关系以及这一关系所反映的社会现实的总体性质进行综合把握的道德认识方式和能力。道德直觉能力的形成有赖于道德理性的内化,道德直觉建立在道德理性成果的积累的基础之上。道德直觉的功能是有限的,它需要道德理性的补充与支撑。为了道德选择的有效性与可靠性,即使道德主体通过道德直觉对道德对象进行了认识和把握,人们也会常常在事后对自己的道德直觉进行理性的判断。相对于道德直觉,道德理性具有终极性。 道德理性伦理学发展和道德生活中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在回应元伦理学的挑战,确立道德规范方面具有其独特的地位与作用。在道德生活中,面对理性的片面发展,面对经济理性、工具理性的扩张,面对非理性主义思潮的泛滥,更需要高扬道德理性精神,过一种理性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