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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银监会发文批准国内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区设立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SPV具有隔离风险与降低税负的作用,尤为适合飞机这类资金密集型租赁项目。随着“十二五”期间我国民航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及其对飞机需求数量的攀升,国内保税区飞机融资租赁SPV进入到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业务量的增加对其融资筹资能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本文以国内保税区飞机融资租赁SPV的融资方式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保税区融资问题的深入分析,对国际上飞机融资租赁多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借鉴,以期能选择最适宜的融资方式,最大程度支持国内保税区飞机融资租赁SPV业务发展对资金筹措的需求。 目前,国内保税区飞机融资租赁SPV的准入门槛较低,监管部门并没有规定SPV的最低注册资本金额,一般而言,新设SPV的自有资金都比较低,远远不能满足购买飞机的巨额资金需求。同时,又因SPV为新设公司,公司没有信用积累,可作为抵押物的资产又过于单一,作为筹资购买飞机的项目载体,SPV无论是依靠母公司投资形成的少量注册资本,还是通过外源融资,都难以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面临着融资渠道单一、短贷长用周期错配、融资成本高手续繁杂等各类问题,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 为解决国内保税区飞机融资租赁SPV融资方面的问题,本文采用文献调查法、历史研究法、观察分析法、座谈法、比较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国际上飞机融资租赁惯用的融资方式及其特点进行研究,并对美国、日本等国家出口信贷担保、税务杠杆租赁等飞机引进的跨境融资方式以及国际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进行借鉴,根据国内保税区飞机融资租赁经营模式特点及投资环境优势,提出保税区飞机融资租赁SPV融资拓展的两个方向:一个是依靠拓展母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以提高母公司投放SPV的注册资本金额或是利用母公司信用并委托母公司代为融资的方向;另一个是依靠拓展SPV自身外源融资渠道的方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国内保税区飞机融资租赁SPV信贷杠杆结合与飞机资产证券化两种SPV创新融资模式,并针对该创新模式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价。最后,对国内保税区飞机融资租赁SPV融资环境的优化、融资模式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及防御措施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