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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的思想在魏晋时期可谓独树一帜,而乐论更是其中最具特色的部分。此处所谓“乐论”,并不等于人们今天所说的音乐理论,而是广泛涉及当时的社会政治、文化、哲学、艺术等问题。嵇康乐论既是对传统乐论的反思和总结,同时又开启了一种新的音乐理念。一方面,笔者力图通过文本分析,揭示嵇康乐论自身的哲学内涵及理论特色;另一方面,也尝试将嵇康乐论放在当时的社会和理论背景中,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探索其乐论的时代特性与历史贡献。 从理论和时代背景看,嵇康乐论的本旨,意在批判汉魏经学对音乐属性、音乐教化及“悲声”、“郑声”等观念的错误理解,从而为新兴乐歌进行辩护;同时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了嵇康亲近曹魏而又不同于曹魏的政治理想。本文还从天地之理、性命、自然三个方面入手,集中探讨了嵇康乐论的哲学基础。嵇康乐论所以能够超越传统经学的音乐观,正是因为他拥有一套不同于前人的哲学理念。而这种新的精神,赋予了嵇康乐论崭新的时代内容。 “和声无象”、“声无哀乐”、“音声有自然之和”,是嵇康乐论的三个核心命题。嵇康运用主客二分的哲学认识论,将审美主体(人)和审美客体(音乐)进行了明确的区隔,认为音乐作为客体,它的本质特性是“和”,而情感兴发、艺术想象则属于音乐鉴赏者,由此将哀乐之情和艺术形象从音乐中剥离出来。这样,尽管音乐自身只剩下了“和”这一抽象属性,不再具有特定的内容,但音乐鉴赏者却因之而获得了真正的审美自由。从这些基本理念出发,嵇康对传统的乐教观进行了批判和改造。传统乐论主张音乐具有道德属性,可以教化百姓。嵇康则否定音乐的道德性,认为音乐的教化功能主要在于寓教于乐。同时他还认为,乐教的根本,其实并不在音乐本身,而在于统治者的德政给百姓带来的和乐。由于音乐之“和”与性命之“和”具有本质上的共通性,故嵇康将音乐引入了养生,这在魏晋时期可谓独创之举。但嵇康养生理论本身所存在的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最终让音乐由养生之具,变成了其追求精神超越的凭借。 在和传统音乐观的比较中我们发现,嵇康乐论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那就是由“神秘主义”转为“理性主义”,由重“乐律”转为重“音声”,并完成了乐论的玄学化,从而实现了音乐理论的历史性突破。而嵇康《声无哀乐论》从理论上确立纯音乐的地位,及其充分肯定审美主体的自由,标志着音乐艺术的真正独立与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