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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的关注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水泥作为关乎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之一,是我省产品质量监管的重点对象。目前广东省职能部门对水泥产品质量监管的主要措施有实行行政许可,提高产品进入市场门槛;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掌握产品质量水平;进行各种打击假冒伪劣活动,扶持遵纪守法的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行质量认证工作等等。但近几年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假冒伪劣的水泥产品,为质量监管带来沉重的压力,因此有必要再次审视当前水泥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是否存在监管漏洞,该从哪些方面进行改进。本文根据现代行政监管理论原理,运用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通过具体考察广东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对完善水泥产品质量政府监管提出新的思路和建议。 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简述了问题提出的背景、意义,对国内外研究人员对产品质量监管的理论观点进行梳理,泥为后文的分析提供理论依据;第二部分是介绍水泥产品质量情况并简介本省现阶段水泥质量监管体制。第三部分指出在监管当中存在那些问题,仍有待改进。第四部分是通过对法律规定、体制设置、部门利益化、主体责任等方面对水泥产品质量监管政策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第五部分就完善水产品质量政府监管提出对策建议。提出适合目前省情、有操作性的对策在水泥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均建立体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