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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是覆盖和满足全体公民对公共资源最低需求的公共服务,涉及到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及公共安全等方面,其具有基本权益性、公共负担性、政府负责性、公平性的特点,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要义,也是国民财富增长到一定水平后保持社会和谐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支撑条件,它是指政府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为民众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和产品,确保社会公众能够享有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条件,这种均等化是最基本条件的均等,而不是所有公共服务的均等,更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目前我国正处于由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变时期,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我国总体是和谐的,但也存在着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如我国广大农村居民收入低于城市居民,不少地区的农民还难以获得基本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和教育机会,城乡之间和地区间的发展差距逐步拉大,这些也都需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近年来,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均衡,城乡基础设施供给不均衡和就业公共服务的不均衡等问题依然存在,可以看出,实现基本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缩小城乡差距,缓解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由于县级政府本身具有稳定的治理空间、承上启下的行政地位和完备的地方政府职能等特点,所以,相较于其他层级政府,县级政府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有力执行者。 本文基于社会公平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等理论,首先对国内外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状况进行了梳理和综述,并结合国内学者的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对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及均等化的内涵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我国县级政府的具体职能,尤其是公共服务职能,以及其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县级政府由于其稳固的行政区划设置、承上启下的行政地位以及完整的财政体系和完全地方行政职能等优势,所以县级政府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其他层级政府无法比拟的。本文对国内外关于衡量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指标评价体系进行梳理,例如,人类发展指数、中国发展指数、市场化发展指数、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指标体系等,都是对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行衡量的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本文对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状况进行评价的指标体系,对涉及的各指标进行了量化分析,通过数据分析,得出近几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呈现缓慢加剧的态势。本文从县级政府职能的角度出发,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衡化的表现进行分析,发现县级政府与各级政府的职能划分不明确、县级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匹配、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缺失、县级公务员服务观念淡薄与综合素质不高这四个方面是目前导致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上不均衡的政府职能原因。最后,针对以上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在服务型政府的价值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强化公务员公共服务的执政理念,构建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模式,明确县级政府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的职能定位,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公共财政制度,健全县级政府公共服务绩效考核体系五个方面提出了转变县级政府职能的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并进一步提出了县级政府在基础设施领域、医疗卫生领域、基础教育领域、社会保障领域以及公共就业领域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对策。如:在基础教育领域针对性的依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在医疗卫生领域探索了城乡医疗卫生体制的完善和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方法;社会保障领域提出了县级政府要整合县域资源培育非政府组织的措施;基础设施领域将建设的重点转移到基础设施质量的提高和维护成本的降低方面,公共就业领域则是进一步加强县级政府在对就业人员培训和基础设施的投入方面。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能够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解决当前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必将更好地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而服务型县级政府的建设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发挥也将大大有利于促进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与一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对我国而言,这也就意味着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需要全体人民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团结奋斗、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