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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核电事业的推进,核电保险业务日益成为保险界关注的焦点.该文阐述了中国核电保险业务的发展现状,同时对该业务今后的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中国核电保险事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70、80年代的起步阶段.第二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核保险市场开始直接承保核保险业务并开始向国外市场分出业务.第三阶段为2000年至今.在此期间,中国核电保险业务蓬勃发展.中国核保险共同体是目前中国核保险市场的主要存在形式,目前已拥有8家成员公司,中国核电站核保险业务的对外分保均由其负责安排.中国的核电保险业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作者认为针对中国核电保险业务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一些积极的对策.一是加强对核电保险业务的监管.核电保险业务属于特殊风险业务,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为核电保险制定系统的、科学的规定,促进核电保险业务健康发展.二是规范竞争行为,促进国内保险公司的业务合作.保险公司应将经营目标重点定位于利润,杜绝恶性竞争,通过建立合作机制集中各家保险公司的力量为客户服务,从而实现保险公司与核电站的双赢.三是适当提高国内的业务自留份额,在业务中争取更大的自主权.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均有提高核电业务承保能力的余地.提高国内核电保险业务的自留份额将有助于提高中国保险人在业务上的发言权,减轻对再保市场的依赖程度,提升中国核电保险市场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四是提高核电保险业务专业技术含量,培养专业人才,提升服务水平.保险公司可通过培养自己的核电保险承保人和工程师以及聘用外来力量的办法尽快解决技术水平欠缺的问题,同时通过优质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五是努力开发新业务,进一步开发核电保险市场潜力.积极引进国外保险市场成熟的险种,同时对传统险种进行组合,进行承保风险的扩展,进行附加险种的开发,满足核电站风险保障的需求.六是继续加强与国际核保险共同体的业务联系,并与其他核保险组织保持一定的信息沟通.七是创新核电保险管理体制和机制.在此建议保险公司设立专项风险准备金,此外,核电行业将来可尝试保险群堆管理或成立相互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