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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对于残疾人而言有着比健全人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残疾人体育从无到有,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然而,近年来我国残疾人体育的发展理念、残疾人体育的均等化发展以及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深层次的问题并未被残奥会金牌的光芒所掩盖,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中的服务供给不足及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日益突出,需要寻求新的发展思路和解决之道。 我国已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实现和保障残疾人人权和残疾人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均衡意义重大。当前,残疾人体育服务供给不均衡,难以满足残疾人大众的需求等问题愈发引人关注,迫切需要解决。但是我国正处于改革转型期,在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为满足残疾人体育服务供给的需求,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的同时,寻求残疾人体育潜在的供给主体是解决这一系列难题的关键。通过对我国残疾人体育体制改革历程的分析,不难发现我国残疾人体育机制改革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不断寻找最优供给主体和实现供给主体变迁的过程。因此,在我国残疾人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不断发生变化和供给主体变迁的过程中,研究如何选择残疾人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以及各供给主体之间如何变迁就更加具有现实意义。 理论界认识到公共产品既可以由政府供给也可以由市场单独供给。当“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情况同时并存时,以第三部门为供给主体的自愿供给形式诞生了,并且涉及到各个领域,如居民教育、社会医疗以及捐赠救助等,但是自愿供给也会存在“自愿失灵”问题。关于公共产品由谁供给、在多大程度上供给才能达到帕累托效率的均衡一直是困扰理论界的一个难题。同时,对残疾人体育这一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和实践存在一个不可回避的困境,目前在国内,其供给主体的选择一直是一个被动选择的过程,而被动选择必然要经历效率失灵之后对供给主体进行重新选择的过程。为避免这种被动选择带来的帕累托效率损失,笔者认为政府应该主动选择残疾人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因此研究残疾人供给主体的选择标准,对于中国的残疾人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笔者引入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对残疾人供给机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提出分析和解决残疾人供给主体选择的理论模型,并指出在一定条件下,将部分残疾人体育产品由政府部门交给市场和第三方供给主体可以节约交易费用,促进帕累托效率的改善。 美国是国际上残疾人体育发展最好的国家之一,体制相对健全,其政策理念、发展历程和制度现状有许多宝贵的经验值得我们吸收和借鉴,本文试图通过中美残疾人体育服务供给机制的跨文化制度比较研究,深入分析美国残疾人体育服务供给制度模式、供给主体变迁的动力和阻力机制以及美国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人文环境等变量对于其残疾人体育服务供给模式的影响规律,修正我国残疾体育服务供给制度的理念误区,分析残疾人体育服务供给主体的影响因素,探寻符合我国国情的残疾人体育服务供给制度范式,为我国残疾人体育服务供给的健康发展指引正确的方向。 当前,随着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残疾人体育服务组织已经或正在走向融合,并呈现出休闲化、社区化、竞技化、老年化等趋势。然而,残疾人体育活动的本体价值并没有充分展现,过度竞技化、使用兴奋剂、残疾人体育伦理、舆论宣传导向等工具价值属性被过分凸显和宣扬,残疾人体育偏离正确价值轨道的取向变得越来越严重,因此,未来残疾人体育服务供给最佳模式的选择必然要求人们树立正确的残疾人体育发展观,营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发展的政策规章,进一步转变政府公共职能,培育各种体育社团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及第三部门多元主体供给模式的社会效率,促进残疾人体育服务事业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