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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产业垄断进行全面的分析是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在该文中,作者通过对竞争性产业和自然垄断性产业垄断现状的分析,发现这两类产业中都存在着不合逻辑的特殊现象:在竞争性产业中是竞争性结构和垄断行为并存,在自然垄断产业中是垄断结构、垄断行为和低绩效并存.作者认为,这两类不合理现象的存在都和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前者是政治体制存在漏洞,使得行政权力被滥用于谋求经济利益,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垄断--行政垄断;后者是政府管理技术不适应市场经济制度,主要是政府规制自然垄断产业的手段落后.从中国产业垄断的特殊性出发,紧密结合中国作为经济转轨国家和加入WTO的国内外现实背景,作者分别提出了有别于西方的中国反产业垄断的内容,包括反垄断的前提--政企分开、反垄断的对象--垄断结构和垄断行为和反垄断的目标--有效竞争.接下来,作者介绍了反垄断的基本手段产业规制,特别是规制效率较高的三种激励型规制,即最高限价规制、地区比较竞争规制和特许权拍卖规制.作者认为,激励型规制在中国的垄断产业特别是自然垄断产业中有着广泛的运用前景.结合以上,作者探讨了运用产业规制特别是新型的激励型规制来遏制中国的自然垄断、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的基本思路及对策,并以自然垄断的电力产业和行政垄断的民航产业为例,对它们在现实中的运用作了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