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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世纪30年代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监管体系后,全球性和区域性金融危机并没有因此停止,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趋势的加快,金融危机发生的频率反而更高、范围更广。频繁银行危机带来了高昂的损失。由此可见,为纠正市场失灵、保护存款人及投资者利益而建立的银行监管体系并没有能够实现这一目标,相反却出现了监管失灵,进一步增加了银行体系的不稳定性。这些都迫使世界各国开始反思现行银行监管的有效性。
回顾监管历史,我们发现,银行监管其实就是监管者和银行之间的一种博弈活动,这种博弈活动使银行监管的有效性程度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形成管制——金融创新——管制失效——再管制的循环变化轨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为什么会博弈,主要在于监管当局的“目标函数”与银行的“目标函数”不一致,监管当局的措施会降低银行利润,与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不一致,从而使得银行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采取有悖于监管当局最终目标的行动,监管当局被迫扮演着“追赶者”的角色,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使两者的目标尽可能保持一致。因此,只有协调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提高监管制度安排的激励相容性,才能改善监管效果。
本论文借用信息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将银行监管置于委托一代理框架下进行分析,提出了加强我国银行监管激励相容性的建议,这对于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积极应对目前的金融危机有积极作用。
论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商业银行激励相容监管的理论基础和现实考察,即第一、二章,为全文奠定了研究基础;第二部分是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激励相容性分析,包括第三、四、五、六章,是全文的核心部分;第三部分是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激励相容监管的建议,是前述研究的必然结果,即第七章。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导论部分包括本论文的选题的意义,文献综述,基本范畴界定,重点、难点、创新及不足,研究方法,研究框架及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主要内容:
第一章系统考察了商业银行激励相容监管理论。论文首先凹顾了商业银行监管理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效监管的标准是激励相容监管。早期的银行监管理论在于争论银行需不需要监管,即形成了公共利益监管理论,私人利益监管理论两大对立理论,后来理论关注银行应该怎样监管,即功能监管理论、目的导向监管理论,银行监管的成本收益分析理论等。回顾银行监管历史,发现监管其实是银行和监管当局在博弈,博弈的根源在于监管当局和银行的目标不一致,因此,协调二者的目标,监管制度就要激励相容,论文在此提出银行有效监管的标准是激励相容的监管。激励相容监管是激励舰制理论在银行业中的应用。论文接着考察了与激励规制理论相关的激励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框架下的激励理论,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激励规制理论的主要内容。最后阐述了激励相容监管的核心要素,即在监管中融合银行的经营管理目标、银行内部约束及市场约束。
第二章对国外商业银行激励相容监管进行了系统阐述。国外商业银行监管中激励相容思想主要体现在监管工具的设计上,而在银行监管工具中最能体现激励相容思想的是资本监管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对于资本监管制度,论文探讨了其激励相容演进历史。其演进主要体现在《巴塞尔协议》的完善过程中,即从1988年《巴塞尔协议》到2004《新资本协议》修改过程。激励相容的思想在《新资本协议》中得到体现,即强调依靠市场机制和内部管理来完善监管。接着论文阐述了资本监管的激励相容方案,即预先承诺制。对于存款保险制度,激励不相容的表现主要在于存款人、银行管理层以及监管者的道德风险,这些道德风险带来了很多问题,如增加银行体系的脆弱性。改进存款保险制度设计主要在于降低道德风险,论文从增加股东的成本,减少债权人的道德风险以及加强市场约束力量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
第三章从激励相容的视角系统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制度。首先概述了我国资本监管制度的演进。其演进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标志是两个文件的的出台,即《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和《中国银行业新资本协议实施指导意见》(2007)。接着对我国资本监管制度实施效果进行了检验,发现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有效程度介于0.25—0.5之间。通过和发达国家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有效程度对比,发现相对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我国资本监管的有效程度较低。较低的因为主要在于我国资本监管制度的激励相容性较低。
第四章考察了我国商业银行准入、退出监管制度的激励相容性。首先分析了我国银行业市场准入的特征,即社会性进入壁垒影响较大,准入壁垒的强度相对于国外较高,但逐渐在降低,准入壁垒中存在不平等问题。接着论文分析了我国市场准入监管制度的激励相容性,即分析准入制度和银行绩效之间的关系,此分析借助产业经济学中的SCP理论,结论认为随着我国银行准入壁垒不断降低,市场结构由完全垄断向垄断竞争型的市场结构转变,银行市场绩效逐步在提高。由此可见,我国市场准入制度的激励相容性在逐渐增加。对于银行退出制度,主要分析了问题银行的救助制度和退出制度两部分。救助制度涉及到存款保险制度和最后贷款人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是隐性保险制度,其激励不相容性在于它削弱了市场约束,增加了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我国最后贷款人制度在实施过程当中也存在许多激励不相容的做法,如救助限制过松,贷款期限过长等,这些励不相容的做法带来诸如道德风险严重,加剧通货膨胀等问题。市场退出制度中的激励不相容问题主要在于市场参与者之间未建立损失分担机制,市场退出手段和方式较为单一,行政色彩较强等。构建激励相容的市场退出机制,一方面应该让失败银行及时退出市场,另一方面尽量减少银行承担的积极JxL险。
第五章考察了激励相容监管中的市场约束作用。市场约束作为银行外部约束力量,比官方监管有很多优势。因此,一个激励相容的监管体系应该是充分利用市场约束和官方监管两种力量。论文首先阐述了市场约束和官方监管之间的联系,在官方监管中吸收市场约束提供的信息,可以加强监管效果。接着分析了Rochet模型结论,指出了其不足,并借鉴Rochet模型结论探讨了我国市场约束和官方监管之间的配合问题,最后利用logit模型和Demirguc—Kunt模型对我国市场约束状况进行检验。结论发现我国银行业市场约束力很弱,隐性保险对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覆盖面不一样。对此,论文认为,金融市场不能有效的对风险进行定价,完全的国家信用担保以及监管法规不完善是造成市场约束力弱的原因。
第六章考察了监管中银行自我约束。银行内部管理即银行自我约束是预防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外部监管措施是一种补充。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就像矛盾的内因和外因,内因起主要作用。因此,一个激励相容的监管体系应该尽可能的激励银行加强自我约束,最大程度的发挥预防风险的作用,而不是相反,依靠外部监管力量承担监管任务。论文探讨了公司治理的内涵,并分析了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由于银行业的特殊性,银行业公司治理的关键已不再是普通公司所关注的“股东一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而转变为“债权人一经营者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为了更有效的制约股东与经营者的合谋、控制经营风险以保护债权人利益,就要求外部监管介入以改善银行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效率。论文接着从市场准入、存款保险制度等方面分析了外部监管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认为外部监管很容易对公司治理形成监管替代,因此,要实施激励相容的监管,政府就应该调整监管政策,去激励银行加强公司治理。本章最后分析了我国银行监管和幽有银行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认为我国国有银行公司治理改革和银行监管加强关键是改革国有银行的产权结构。
第三部分主要内容:
主要针对我国银行监管中激励不相容的地方提出相应的建议。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实施激励相容的资本监管方案,即实施预先承诺制。其关键是要制定合理的惩罚机制,论文建议,在惩罚时间上,不采取当期惩罚措施,采用延期惩罚方案。在惩罚弹性上,按损失大小进行,损失比较大的,惩罚力度比较强。第二,构建激励相容的问题银行救助制度,主要包括激励相容的存款保险制度和激励相容的最后贷款人制度。对于存款保险制度,论文从存款保险基会的设立、存款保险范围的设定,风险调整差别费率的实施,存款保险限额的规定以及共同保险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对于激励相容的最后贷款人制度,论文从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第三,在监管中融合市场约束。论文从加强信息披露,完善次级债券发行,加强信用评级制度和机构的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监督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第四,在监管中加强银行内部管理,即如何提高银行公司治理的效率。论文从调整监管政策,减少监管替代,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加强股东权力的制约,加强董事会的制度建设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在于:
1.提出了是否实现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激励相容作为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判别重要标准。监管者和银行之间的目标不一致,导致监管者和银行进行博弈,降低了监管效果。要提高监管效果,只有协调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目标,达到二者的激励相容,因此,论文提出了将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的激励相容作为衡量监管有效性标准。
2.利用10西t模型和Demirguc—Kunt模型对市场约束力进行检验。现有的文献对市场约束力的检验基本上利用Demirguc-Kunt模型分析。在利用此模型时,对于风险的测度基本上只反应风险轮廓的某一侧面,而不能对银行的总体风险水平进行相对完整的刻画,不同风险变量的选择势必对模型估计结果产生较大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对问题的解释。本文在此利用logit模型,通过计算银行违约概率的方式,集成了能反映银行风险轮廓不同层面的风险信息,用预期的银行违约概率来测度银行的总体风险水平,这样能更准确的对市场约束力进行检验。
3.论文利用了12家银行的数据对我国资本监管的有效程度进行了计量分析,并利用弹性指标计算了我国12家银行监管有效程度,发现我国大部分银行的资本监管有效程度介于0.25—0.5之间,同时计算了发达国家10家大银行的监管有效程度,并做了对比,发现相对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我国资本监管的有效程度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