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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资面临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实践证明,通过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可以转嫁政治风险,有效促进和保障海外投资。中国至今仍未建立一个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海外投资的发展,为此有必要对该制度展开研究。故本文将在比较与分析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完善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具体建议。 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界定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相关概念,并简要介绍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部分详细分析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现状,以期为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完善提供依据和参考。具体步骤如下:首先,以国情和国际关系为视角,对美国、日本和德国的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分析,归纳出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一般性内容;其次,介绍了与海外投资保险相关的国际法律制度;最后,结合中国国情以及国际局势分析中国海外投资面临的问题,得出必须完善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结论。 第三部分从中国国情以及国际关系的角度出发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首先,在立法模式方面,提出应效仿德国。其次,在具体规则方面,专门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制度设计,主要观点如下:第一,承保范围应包括政府违约险;第二,机构设置上应采用业务办理与审批分离的模式;第三,国有企业也有资格成为被保险人;第四,保险对象应在“新投资”方面做出例外性的规定;第五,应将对外投资许可程序吸收到投保程序中;第六,原则上应以双边投资协议为据行使代位权,例外情况下也可依外交保护原则实现。最后,主要从加强对双边投资条约、外交保护的利用,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并行适用和以代理制度为媒介与争端解决机制有机结合的角度探讨了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制度与相关国际法律规范的衔接问题,并提出中国政府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第四部分总结全文,得出结论,强调促进与保护中国的海外投资不仅需要一个完善的国内法制度,还需要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国内法律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