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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新世纪新阶段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科学把握。而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应对入世后过渡期农业国际竞争加剧的挑战等,几乎包含了农业发展各个历史阶段的任务,建设资金需求巨大,为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既定目标和任务,金融机构责无旁贷地要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农业政策性金融作为市场条件下体现政府意图、弥补市场不足的重要手段,其各项功能与农业发展各个阶段的任务高度切合,因此,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具有历史的必然性,社会各界也对此高度关注、寄予厚望。
而我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从1994年成立至今,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棉市场、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和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1998年-2005年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由于自身业务范围的局限,很难有效发挥作为国家唯一一家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应有的作用。为此,国家适时调整了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使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自身功能逐步与建设新农村的历史任务相适应,但从专司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到按现代银行要求打造建设新农村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其机遇与挑战并存。为此,很多学者和金融从业人员均从不同角度对农业政策性银行如何支持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相应的观点,如何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已经成为一个亟待研究的热点问题。
本文是以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一般理论为基础来研究农业政策性金融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主要目的在于从理论上探索农业政策性金融如何发挥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作用。本文基于一般理论研究与当前相关政策分析相结合的思路,运用定性分析、定量研究、比较分析、实证研究、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沿着从一般的理论概述到具体的业务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解决的途径的逻辑线索,重点探讨了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路径。特别是对农业政策性银行利益补偿机制的建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拓展、农业政策性保险问题的探讨等方面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现实的针对性,进一步丰富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的理论研究内容。
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为农业政策性金融概述,主要介绍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及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含义和特征,界定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和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内涵;并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扶持性、调控性、倡导性和辅导性这四方面的职能进行了解释,得出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支持新农村建设具有特殊作用;同时,运用政府干预经济理论、经济增长理论、农村经济理论等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指出了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理论依据,为分析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作用做出了理论支撑。
第二章为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历程,首先介绍了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的背景,指出我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而建立壮大;接着对农业政策性金融三个发展阶段下的状况特点进行了简要介绍,为在新时期继续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供历史依据;最后介绍了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现状,强调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为保护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
第三章为农业政策性金融与新农村建设,本章首先介绍了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客观必要性进行了阐述,为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事实依据;在此基础上,介绍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功能定位问题,指出了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定位要放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以及农村金融体系框架下通盘考虑,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具体要发挥四方面功能和五方面作用;最后指出了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目前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提出如何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提供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四章为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路径选择,本章为全文的重点部分,也是得出结论部分,共包括五节内容。第一节主要从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角度进行论述,具体阐述了如何通过建立法律体系、加强宏观调控、深化国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促进农业政策性金融良性发展;第二节主要强调了如何做好传统的政策性金融业务,通过坚定不移地做好粮棉油收购资金的供应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制度、争取统一代理支农资金的结算和拨付等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优势;第三节主要论述了如何创新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强调农业政策性银行支农作用必须依托自身各项业务的发展来实现,依据目前的业务结构及发展要求,在做好政策性业务基础上,应大力发展商业性业务、中间业务、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建立农业政策性金融集团等,拓宽支农渠道和领域,才能更好的发挥支农作用;第四节主要从农业政策性银行自身运营角度,论述如何理顺内部各项工作,为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作用,具体从筹资机制的建立、风险防范能力的提升、业务运营水平的提高、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企业文化的构建等方面进行了阐述;第五节从完善农业政策性金融利益补偿机制的角度进行论述,强调主要应通过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利率政策、存款准备金及再贷款政策,建立及时的资本金补充制度和良性循环的呆账核销制度以及项目担保制度等,为农业政策性银行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今年是我国政策性金融改革年,也是政府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年,基于此问题的论述也是理论研讨热点之一。在本文的研究和写作过程中,参阅了国内大量的著作、期刊文献和内部资料,也与农业政策性银行工作的有关同志进行了直接的交流探讨,使我深受启迪,获益匪浅,特别是指导教师吴慎之老师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使我能顺利完成论文的写作,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个人学术水平有限以及受工作学习环境的限制,论文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特别是由于研究问题和文章篇幅的限制,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论述仅特指了农业政策性银行,即农业发展银行,而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其他领域并未涉及,研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其中个别问题的探讨相当一部分处于理论研究层面,具体实践还有待进一步论证。本文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