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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化、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在普通消费领域,流通环节逐渐减少,传统的B-B-C模式①被更多的B-C模式②所取代。市场中介的作用被弱化。而在房地产行业,中介的作用不但没有弱化,反而越来越强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住房的要求标准也比以往任何时期要高,购房和换房的群体增加迅速,房屋的价值对于大部分拥有者来讲,会占到其全部资产的一半以上,大部分人一生只有一次买卖房屋的行为。因此,房屋作为特殊商品,无论是对购房人还是对卖房人,都显得至关重要,但是,人们并不能象对待其它消费品一样,在反复的买卖中积累交易经验,同时,房屋交易的复杂性又使得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较多,一般的消费者很难在短时间内熟悉这些必要的资讯,房屋交易双方更有必要依靠专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来完成交易。另一方面,衡量一个国家房地产市场发育的好坏,主要看居民整体的住房状况,其中有两个衡量的标准,一个是中介服务,一个是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与其他行业的中介不同,在完成自身发展的同时,还要担当更多的社会职能,要运用自身拥有的知识和优势保障公平交易。鉴于以上原因,研究房地产中介的存在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至今,仍然面临很多严重的问题,其中,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缺失就是整个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发展虽然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但理论界对该行业还缺乏较为系统的研究。房地产中介组织,是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规范化的房地产中介组织和成熟先进的运营管理模式,对于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和规范房地产经济运行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房地产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从90年代初开始,房地产中介行业也迎来了好的发展机遇,中介机构迅速增多,从业人员队伍迅速扩大,但是,由于我国的房地产中介业起步较晚,在执业标准、执业规则、专业人员素质、技术手段,特别是在运营管理模式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总体上仍然比较稚嫩,缺乏核心竞争力,与国际规则的要求和发达国家和地区成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体系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由于上述原因,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缺失问题如此严重也不难理解。本文从房地产中介的基本概念说起,重点从经济学的角度和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对房地产中介行业进行了必要性分析,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市场信息的庞大和高度离散、为交易者节省交易费用是房地产中介行业存在的原因;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分析,可以得知信息不对称即是房地产中介行业生存的基础,又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出现信用缺失此类严重问题的重要原因。文中简述房地产中介机构基本功能的目的是针对当前该行业普遍存在的超越经营范围、违法经营等现象,做必要的对比分析。 本文从伦理、经济和法律的角度对信用的概念做了概述,列举了自定霸王合同、吃差价、制造虚假消息、隐瞒交易信息、发布虚假广告、不履行合同等信用缺失的表现形式,从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市场准入和监督机制不健全、政府管制不力、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落后等方面分析了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缺失的原因。同时,为了本文还阐述了美国、日本和香港地区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发展经验,希望利用它山之石,对我国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借鉴。文章的最后,从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市场机制、加大信息透明、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市场监督、加强行业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企业管理、建立信用体系等十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问题缺失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