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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保费收入持续高速增长,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均大幅提高。但是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就人身保险而言,相当部分的家庭存在着死亡保障缺口。 一个家庭存在死亡保障缺口会给其家庭带来经济上的风险,如果一国或一个地区的家庭普遍存在死亡保障缺口,会对该国或该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带来沉重的压力,甚至导致产生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结构逐步进入老龄化的今天,关注家庭死亡保障缺口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国内对死亡保障缺口的研究多数还停留在定性分析的阶段,在定量计算死亡保障缺口,衡量死亡保障缺口,分析死亡保障缺口存在的原因和给出弥补死亡保障缺口的途径等方面还有所欠缺。 作者参考国内外有关死亡保障方面的一些文献资料,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试图借助上海市中高等收入家庭可能存在的死亡保障缺口这一个案,对我国居民家庭死亡保障缺口进行实证性分析。 文章第1章首先阐述了死亡保障的目标,即死亡保障的首要目标是保持被抚养人的生活水平不变。据此给出了死亡保障缺口的定义:死亡保障缺口是家庭主要收入者死亡之后其他家庭成员为了维持现有生活标准所需资源与可用资源之间的差额。 然后运用逻辑演绎和推理的方法,在分析中国居民家庭的收入、消费、储蓄、负债、社会保障等因素的基础上,将家庭主要收入者死亡后其他家庭成员维持现有生活标准所需资源分解为补偿家庭主要收入者部分未来收入和偿还家庭债务两部分,将可用资源分解为其他家庭成员未来养老金给付总金额的现值、部分家庭金融资产和家庭主要收入者已购人寿保险金额三部分。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我国居民的收入补偿乘数、家庭金融资产补偿乘数、养老金给付计算方法,最终得到死亡保障缺口的计算公式,并列出了衡量死亡保障缺口的若干指标。 文章第2章首先选择将上海市中高等收入家庭可能存在的死亡保障缺口作为本文的具体研究对象,给出了当前上海市中高等收入的划分标准以及上海市中高等收入者的构成。 然后通过实地调研收集部分上海市中高等收入家庭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收入情况、家庭财产状况、人寿保险金额等第一手资料,使用死亡保障缺口计算公式,计算了上海市部分中高等收入家庭的死亡保障缺口,得出上海市中高等收入家庭存在较大的死亡保障缺口的结论,并对上海市中高等收入家庭死亡保障缺口的现状、影响上海市中高等收入家庭死亡保障缺口的因素进行分析。 在分析上海市中高等收入家庭死亡保障缺口这一个案的基础上,文章第3章做出了死亡保障缺口在我国居民家庭中普遍存在这一推断,并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居民家庭存在死亡保障缺口的原因: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增长;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解存在误区;保险意识薄弱;保险市场主体不完善;保险营销员队伍良莠不齐等原因导致了我国居民家庭死亡保障缺口的普遍存在。 接着阐述了弥补死亡保障缺口的意义:弥补死亡保障缺口一方面可以提高居民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有利于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提出了我国现阶段弥补居民家庭死亡保障缺口的若干途径:扩大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给付;建立和完善企业年金制度;促进商业人寿保险的发展。其中促进商业人寿保险的发展应当是最重要、最关键的途径,促进商业人寿保险的发展的举措包括:政府运用税收激励推动人寿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公司致力于保障型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以监管部门为龙头共同推进保险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监管激励,引导和鼓励保险咨询机构的发展,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保险文化等。 由于学识所限及时间仓促,文章难免还存在一些不足甚至谬误,希望读者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