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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但是由于在发展过程中过度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引发区域经济发展的困境,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东西部差距和城乡差距进一步增大;区际分工不协调,进一步加剧资源的浪费,形成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这些问题已经成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为此,“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主体功能区划的新构想。旨在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按照国家和省(市)两级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和完善区域政策及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在国家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基本思路的指导下,地方各省(市)积极开展了主体功能区划和建设的实践,江苏省也已开展相关工作并取得主体功能规划的初步成果。
在国家和省(市)两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情况下,如何在下一级行政区划落实主体功能区,如何用主体功区指导县(市)级的土地利用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江苏省宜兴市为例,研究主体功能区定位下的县域土地利用空间的优化配置问题。
本文首先介绍了江苏省主体功能区划分的概况和宜兴市优化开发区的定位,分析了宜兴在社会经济和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不足,并进一步明确了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所确定的该市优化开发定位下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的战略取向;然后在此基础上,以镇为单元将宜兴市划分为优化整合、开发拓展、适度开发、农林优先和生态优先五大镇级发展功能区;其次以对五大发展功能区进行土地利用景观和土地利用生态效益评价,以及土地开发利用的生态适宜性评价;最后在五大发展功能区内划分土地利用功能区,设定土地用途和管制措施,以实现土地利用的空间优化配置。主要研究结论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功能区定位下,宜兴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努力提高经济发展的总量水平;二是加快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促进人口从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三是提升城市化水平。宜兴市的土地利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侧重:一是要在有限的土地资源情况下,通过比较优势,设定差别化发展战略;二是促进土地的合理布局,在差别化发展定位的指导下,形成合理的用地布局;三是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四是通过加强土地利用的管理,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
(2)镇级发展功能分区的结果:优化整合区包括宜城镇、丁蜀镇、环科园、高塍镇、张渚镇;开发拓展区包括官林镇、屺亭镇、万石镇、新建镇、和桥镇;适度开发区包括周铁镇、新街镇、新庄镇、徐舍镇、大浦镇;农林优先区包括鲸塘镇、芳桥镇、芳庄镇、杨巷镇、西渚镇;生态优先区包括太华镇和湖父镇。
(3)通过景观分析和从土地生态系统特征、土地生态服务功能、土地社会经济效益三个方面进行的土地利用生态效益评价,发现每个镇土地利用生态效益的三个方面各有优劣,因此,需要进行更为具体的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4)通过土地开发利用的生态适宜性评价,以村级行政为单元,将宜兴市划分滆湖生态农业区、南部生态农林区、农田区、城镇建设发展区、重点村镇建设区、湖荡生态农业区、农林综合区、环太湖生态保护区8大土地利用功能区,并设定各个区的土地用途和管制措施,实现土地利用空间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