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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养老保险新、旧制度的变迁,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基金缺口不断加大,支付风险逐渐沉淀且日益突现,直接影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程,引起了政府、专家学者以及新闻媒体的关注和讨论,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制度变迁后,政府在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中作用的发挥是关键一步,政府要从过去的“大包大揽”转变为现在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使养老保险走向市场,真正发挥其“安全网”、“稳定器”的功能。
本文以南京市的实际情况为例,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既注重实证分析,也注重学理诠释,以探究南京市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为防范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南京市政府应采取的对策。
本文认为,南京市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既有与全国共性的问题,如人口老龄化、空账运行、覆盖面不广、提前退休支付等,也有其自身的个性问题,如企业改革成本的承担,养老保险异地转移矛盾凸现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南京政府应采取的对策,一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筹措能力。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养老保障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加大扩面征缴力度,依法做到应保尽保;承担改革成本,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加快实现市级统筹,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调剂能力。二是完善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办法,控制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行为。如严格执行退休人员和领取生活费人员的资格验证制度,对不按规定按期验证的暂停养老金发放,发生冒领的要依法追回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严格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制度;完善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办法;完善养老金计发办法,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提高退休年龄,降低当期支付规模。三是拓展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提高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如建议国家通过让利的手段增加养老保险基金,即对存入国家金融机构的养老保险基金给予偏高利息率。同时,在保证基金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注重加强保值增值,可以考虑直接投入政府建设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养老保险基金也可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一级市场的申购或配售。
本文有针对性地分析南京市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南京市政府应采取的对策措施,应该是有所创新。但是由于笔者长期在社会养老保险部门从事具体工作,使得本文的实证性分析较多,理论研究略显不足,而且在二者的结合上也有待于加强与改进;同时,由于笔者占有资料的局限性,使得有些问题的研究尚不深入,如养老金替代率、隐性债务等问题都未能进行深入的探讨,需要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