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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建设是一项资金投入巨大、持续时间长、技术要求高的经济活动。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定并推荐使用的《施工合同条件》,是国际建设工程在工程招标、投标、签订承包合同以及费用支付、工程变更和索赔等方面具有国际权威的通用文本,被称为“土木工程合同的圣经”。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国的工程承包企业在海外的市场越来越大,在参与国际工程建设时对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接触也越来越普遍。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应用上,中国企业还显得经验不足。在中国法制日益完善的时代,FIDIC施工合同条件难免与我国相关制度产生冲突。因此,正确认识并处理好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相关法律问题十分必要。
在国际项目工程的建设中,国际承包价款的巨大性及风险的多样性使得工程索赔日益成为施工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国际工程索赔也越来越受到我国对外承包商的重视。
本文将以采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国际工程为基础,以承包商索赔为中心,对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第一部分是对FIDIC施工工程合同的概述,简要介绍了施工合同条件,并论述了该合同条件下的相关主体及其法律关系。
第二部分是对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索赔研究,对索赔的涵义、分类及我国现行法对索赔的相关规定进行论述,进而研究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的索赔条款及情形。
第三部分是对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由承包商索赔引起的争端解决程序的分析。
第四部分探讨了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我国法制环境下的应用问题。该部分先是对我国应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客观必然性、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我国应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在应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时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