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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周礼乐制度的规范下,乐舞,同酒食荐献、言语酬答等作为礼仪形式应用于祭祀、飨燕等场合。乐是礼的特殊表现形态,乐舞实践形式展现着宗周礼乐制度的秩序和精神。本文主要关注以礼乐制度为背景的乐舞实践方式,综合运用文献学、考古学等方法,试图考察宗周礼仪生活中乐舞的主体、形式与原则,以丰富我们对宗周礼乐制度的理解。
本文分为六部分展开对宗周礼仪乐舞制度的论述:
绪论,交代本文的研究对象、目的在于试图复原以礼乐制度为背景的乐舞实践方式,介绍本文依据的资料及研究方法,并综述前人相关研究成果。
第一章:礼乐的内涵,从几个角度综述礼乐的内涵。宗周礼乐的价值追求在于礼乐和合,崇尚中正平和的雅乐。对礼乐内涵的层次分析及类型区别表明,宗周礼乐体系既关注礼乐的外在表现形式,又强调其伦理、政治精神。王者取法自然、顺应人情而制礼作乐,在于施德,并由此实现政治、伦理、道德修养等人文关怀。
第二章:周礼的乐器及乐官,考察礼乐制度赖以施行的器具及其实践主体。两周以金石乐为主,品类丰富,演奏组合形式多样,礼乐实践中分为堂上乐与堂下乐,成为礼乐制度最显赫的文化形态。以宗周为核心的王朝及诸侯国以下的乐官体系,职能分明、合作有序,他们是乐舞的执行者,又是礼乐文化的传播者。
第三章:五礼用乐,礼、乐为一体,奏乐即为行礼,同时可以奏乐的礼仪场合也有严格限制。是否奏乐就在于哀乐不失,阴阳相得。本章将礼仪用乐分为祭祀礼乐与飨燕礼乐两大部,以文献记载的礼制及若干事例为依据,详细考察以乐舞为重点的宗周礼典的礼仪过程。
第四章:礼仪用乐基本程式:节次考。礼仪中不同阶段的乐舞演奏形式,以一定的次序与其他形式的礼仪相结合,在乐官、乐器及其所处空间方位、奏乐方式等方面各有规范。考察可知,礼仪中的乐舞节目基本程式有两种,一是:登歌、笙奏、间歌、合乐;一是:金奏、登歌、下管、兴舞。本章依次对登歌、笙奏等奏乐仪节各种规范的整体构造进行详细考证及推测构拟。
第五章:周礼用乐原则,本章考察礼仪实践中使用乐器、仪式、乐章的规范,即用乐原则。乐队规模特别是乐悬制度以及奏乐仪式繁复程度都是天子、诸侯等用乐的等级体现。诗篇的运用在于诗歌本身的意义必须符合礼仪的具体情境,这即是古语所谓“歌诗必类”。乐章所用诗歌与曲调在多种礼乐场合表现出程式化,具有一定的普适性。
本文对宗周礼仪乐舞制度整体研究体系的建构及具体问题的讨论大致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