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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作为人类认识与改造世界的一种方式,历来备受哲学家的关注。那么,什么时候或在什么意义上,实践变成了一种问题,这是我们通过日常经验的观察难以做出厘清的。或许可以说,当实践被人误解或误用时,它就成为一种问题,譬如,实践本是人实现自我与社会价值的一种方式,但是某些人却仅从抽象道德或技术生产层面将实践视为实现自我理性预设或获得自我欲求满足的手段,这种仅从道德或技术单一视角对人类行为的解说,仅在纯粹理性或感性基础上寻求人类存在的方式显然是对实践的误用。那么,为了使人们能够正确地实践,还给实践以其本真面目是我们应该做的努力。尤其是随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当技术性实践处于主要地位,技术实用思想成为人们生活与行为的主要信条时,如何避免高技术产生的不道德现象,如何处理技术性实践与道德性实践的关系,进而如何正确地实践才能获得好的生活是当今社会人们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在此情境下,对实践的理论研究也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以“实践”这一概念为主线,通过研究杜威对功能实践的哲学解说,试图从人之特定功能的视角对实践做出新的理解,在此基础上指出功能实践与道德生活的可能性。这里,功能实践不再被仅仅视为伦理道德层面的活动、劳动生产层面的活动,抑或技术实用层面的活动;而被视为人的特定功能之展现,它通过行动连接自我与对象,将自我特有的实践能力与相对于自我而言的实践环境达至最佳状态,以促进个体性与共同体之实现。功能实践论是在对以自然满足为出发点的效用主义、以道德之善为出发点的道义论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对作为人的特定功能的个体性与共同体之实现的道德目的的重构。
然而,在杜威71年的漫长哲学生涯中,关于功能实践的解说与阐释并非始终如一,尤其是在37卷全集中,其早期、中期与晚期著作对作为人的特定功能的个体性与共同体之实践路径做出不同的解说。因此,本文从功能实践论之重构的视角对道德生活进行解说主要基于两个层面展开:一是以历史文献为依据,对实践的理论渊源及其发展路向做出厘清;二是以杜威文本为依据,对杜威关于实践意蕴的重新解说做出分析,在此基础上,指出杜威从人的特定功能视角对实践做出新理解的价值,以及这种功能实践对于获得道德生活的可能价值。具体而言,本文各部分的主要内容是:
引论部分通过阐释作为道德或技术意义层面之实践的展现方式及其存在问题,指出研究杜威的功能实践观念之缘起及其重要意义,并表明本文的写作思路与主要观点。
第一章,鉴于杜威的实践观念直接源于实用主义的开创者皮尔斯,并深受黑格尔实践观念之影响,而皮尔斯对实践的理解又源于康德对实践的二分,即皮尔斯及其继承者詹姆斯抛弃了康德语境中那种应用于道德法则层面的实践,借用了应用于技艺规则的实用,又因康德从道德层面解说实践类似于亚里士多德对道德性实践的理解。故而,本篇文章的第一部分是以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皮尔斯与詹姆斯对实践的解说为代表追溯杜威实践观念得以产生的理论渊源。
第二章,在厘清杜威所处时代其面临的实践难题,以及先前实践观念之内在困境的同时,指出杜威的实践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向,并阐释这种实践观的生成论转向所内含的深刻哲学意蕴,在此基础上,指出实践观念之重构的必要性。
第三章,梳理并分析了杜威从三个层面对实践观念之意蕴的重新解说,并从人的存在与实现的视角,引出作为道德目的的功能实践,进而,对功能实践的内涵及其表现做出哲学分析。在对作为人的特定功能的个体性之自由与共同体之道义阐释之后,指出功能实践论使得实践观念之重塑得以可能。
第四章,从功能实践的视角探讨道德观念之改造的理论依据,以及道德观念的新转向,以此确证功能实践对于道德哲学理论发展的价值。通过杜威对以自然满足为基点的效用主义和以道德之善为出发点的道义论的批判,点出杜威功能实践论之重构的内在伦理意蕴。进而,从更好与更坏、目的善与手段善、个体善与公共善这种相对可变的视角指出功能实践对人获得具体活动之善的可能性。
第五章,基于前面对功能实践的伦理意蕴的讨论,本章就紧接着从具体层面探讨功能实践如何使道德的生成得以可能。通过对实践活动所蕴含的道德性、实践与道德的生成、功能实践与道德生长之关系的阐释,指出功能实践使得道德得以生成的可能路径,即对自我的兴趣、对他者的兴趣、对物的沉思的兴趣、对物的生产的兴趣,并从道德情境与探究、道德判断与选择、道德检验与评价等具体层面指出功能实践之方法。
第六章作为文章的最后部分便指出功能实践作为道德生成之路径所具有的价值,以及可能存在的局限性。一方面,从功能实践对伦理学理论、道德教育观念、自我德性成长的影响,阐释基于实践的道德哲学的现代价值。另一方面,又指出实践自身、兴趣对于功能实践、外在善对人获得好生活的有限性。针对这些局限性,进而从对道德地实践与技术地实践、实践与实用、具体实践的善与总体的好生活之关系的阐释,试图探寻走出功能实践之局限的可能出路。
本文以“实践”这一概念为主线,通过研究杜威对功能实践的哲学解说,试图从人之特定功能的视角对实践做出新的理解,在此基础上指出功能实践与道德生活的可能性。这里,功能实践不再被仅仅视为伦理道德层面的活动、劳动生产层面的活动,抑或技术实用层面的活动;而被视为人的特定功能之展现,它通过行动连接自我与对象,将自我特有的实践能力与相对于自我而言的实践环境达至最佳状态,以促进个体性与共同体之实现。功能实践论是在对以自然满足为出发点的效用主义、以道德之善为出发点的道义论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对作为人的特定功能的个体性与共同体之实现的道德目的的重构。
然而,在杜威71年的漫长哲学生涯中,关于功能实践的解说与阐释并非始终如一,尤其是在37卷全集中,其早期、中期与晚期著作对作为人的特定功能的个体性与共同体之实践路径做出不同的解说。因此,本文从功能实践论之重构的视角对道德生活进行解说主要基于两个层面展开:一是以历史文献为依据,对实践的理论渊源及其发展路向做出厘清;二是以杜威文本为依据,对杜威关于实践意蕴的重新解说做出分析,在此基础上,指出杜威从人的特定功能视角对实践做出新理解的价值,以及这种功能实践对于获得道德生活的可能价值。具体而言,本文各部分的主要内容是:
引论部分通过阐释作为道德或技术意义层面之实践的展现方式及其存在问题,指出研究杜威的功能实践观念之缘起及其重要意义,并表明本文的写作思路与主要观点。
第一章,鉴于杜威的实践观念直接源于实用主义的开创者皮尔斯,并深受黑格尔实践观念之影响,而皮尔斯对实践的理解又源于康德对实践的二分,即皮尔斯及其继承者詹姆斯抛弃了康德语境中那种应用于道德法则层面的实践,借用了应用于技艺规则的实用,又因康德从道德层面解说实践类似于亚里士多德对道德性实践的理解。故而,本篇文章的第一部分是以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皮尔斯与詹姆斯对实践的解说为代表追溯杜威实践观念得以产生的理论渊源。
第二章,在厘清杜威所处时代其面临的实践难题,以及先前实践观念之内在困境的同时,指出杜威的实践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向,并阐释这种实践观的生成论转向所内含的深刻哲学意蕴,在此基础上,指出实践观念之重构的必要性。
第三章,梳理并分析了杜威从三个层面对实践观念之意蕴的重新解说,并从人的存在与实现的视角,引出作为道德目的的功能实践,进而,对功能实践的内涵及其表现做出哲学分析。在对作为人的特定功能的个体性之自由与共同体之道义阐释之后,指出功能实践论使得实践观念之重塑得以可能。
第四章,从功能实践的视角探讨道德观念之改造的理论依据,以及道德观念的新转向,以此确证功能实践对于道德哲学理论发展的价值。通过杜威对以自然满足为基点的效用主义和以道德之善为出发点的道义论的批判,点出杜威功能实践论之重构的内在伦理意蕴。进而,从更好与更坏、目的善与手段善、个体善与公共善这种相对可变的视角指出功能实践对人获得具体活动之善的可能性。
第五章,基于前面对功能实践的伦理意蕴的讨论,本章就紧接着从具体层面探讨功能实践如何使道德的生成得以可能。通过对实践活动所蕴含的道德性、实践与道德的生成、功能实践与道德生长之关系的阐释,指出功能实践使得道德得以生成的可能路径,即对自我的兴趣、对他者的兴趣、对物的沉思的兴趣、对物的生产的兴趣,并从道德情境与探究、道德判断与选择、道德检验与评价等具体层面指出功能实践之方法。
第六章作为文章的最后部分便指出功能实践作为道德生成之路径所具有的价值,以及可能存在的局限性。一方面,从功能实践对伦理学理论、道德教育观念、自我德性成长的影响,阐释基于实践的道德哲学的现代价值。另一方面,又指出实践自身、兴趣对于功能实践、外在善对人获得好生活的有限性。针对这些局限性,进而从对道德地实践与技术地实践、实践与实用、具体实践的善与总体的好生活之关系的阐释,试图探寻走出功能实践之局限的可能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