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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形势下,依法治校成为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尽管全国目前已有约三分之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有关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办法,并对评估目的、组织、过程、标准、方法等进行了规范要求,但现有评估标准大多针对中小学制定,仅有少数地区制定了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标准。更为重要的是,在国家层面,教育部尚未颁布全国统一的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评估标准,现有评估标准主要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制定。因此,基于全国范围内开展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的实践需求以及构建地方评估标准的顶层依据要求,从国家层面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评估标准,为教育部开展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活动提供技术工具,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项研究从当前高校依法治校评估的现状出发,在分析当前我国高校依法治校评估的实际需要和实施困境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研究问题:构建一套全国适用,适合第三方评估主体使用,能够进行量化评估的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评估标准,为教育部开展高校依法治校评估工作提供技术工具。在此基础上,本项研究结合体制性进路和价值性进路的基本要求,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法治、善治理论以及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及实践成果,立足于“以评优建”的逻辑起点,采用文献法、德尔菲法和数据分析法等方式,设计了集客观指标、专家评议指标和师生满意度指标于一体的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评估标准。为进一步确定评估标准的指标权重和评分标准,本项研究主要采用改良的德尔菲法、数据分析法和访谈法,充分吸收了理论专家、教育行政人员与行业专家三方的反馈意见,将国内同类评估标准的构建经验和专家咨询意见相结合,为评估指标筛选、指标权重配置、评分标准制定提供了依据。 本项研究最大的创新之处在于首次从国家层面构建了一套包含客观指标、专家评议指标和师生满意度指标的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评估标准,包括5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49项三级指标和5项“一票否决”指标。这种客观评估指标和师生满意度指标的互补,客观评估指标和专家评议指标的互证的评估方式,不仅有利于提高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也体现了“以评优建”的评估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