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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实践中开始出现了一种新现象:政府对自然垄断的规制往往仅侧重于生产链条中的某一环节。该现象,在现有的纵向关系理论和规制经济学框架内,无法得到充分地解释和分析。
本文将这一现象归纳为“纵向关联与局部规制”两个基本特征。借助“范式”思维,文章澄清了“纵向关联理论”、“规制经济学”与“纵向关联与局部规制”的理论渊源,进而指出“纵向关联与局部规制”是更一般的问题,“纵向关联理论”和“规制经济学”研究的是“纵向关联与局部规制”问题下的两种特殊情况。
进而文章提出,应当采用——“规制规则、纵向产业间关系和上下游各自产业结构”——三维度框架对“纵向关联与局部规制”问题进行定位和考察,并预期了基于三维度框架的比较静态分析。提出与实际更加切合的概念——“规制政策可能集”;在规制政策可能集随时间变化的假定下,区分了“短期最优规制政策”和“长期最优规制政策”;并遵循这一逻辑,对“纵向关联与局部规制”的现有文献进行了梳理。
为进一步说明三维度框架,基于三维度框架的比较静态分析,以及如何通过相互比较得出短期和长期最优规制政策,文章构建了空间模型,利用博弈论方法,在“规制规则、纵向产业间关系和上下游各自产业结构”三维度框架下,对“纵向一体化、无上游价格规制(市场交易)、上游价格规制”三种规制政策的市场均衡和社会福利进行了计算和比较。研究发现,短期内“上游价格规制”和“无上游价格规制”孰优取决于规制成本和实际最小可能运输成本;长期而言“纵向一体化”能够最有效地消除下游企业为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蓄意提高成本的潜在动机。
为展示“纵向关联与局部规制”一般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文章对中国煤电产业间矛盾进行考察。在“规制规则、纵向产业间关系和上下游各自产业结构”三维度框架下,比较了“煤电一体化”、“煤炭价格不受规制”与“煤炭价格规制”三种不同规制政策的市场均衡和社会福利。研究发现,短期内对上游煤炭“进行价格规制”和“不进行价格规制”孰优取决于规制成本、单位需求的消费者剩余,以及最有效的机组组合策略;长期而言“煤电一体化”能够最有效地消除电力企业为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蓄意提高成本的潜在动机。实践中,考虑到时间、法律、行政或政治约束,设计复杂的长期纵向契约可视作“煤电一体化”的有效替代。
最后,文章对“纵向关联与局部规制”领域的最新理论动向进行了简要介绍。该理论动向反映了国外学者的关注焦点,有助于国内学者对“纵向关联与局部规制”理论发展思路的把握。当然,理论服务于实践。中国“纵向关联与局部规制”理论的发展,首先应立足于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