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的司法认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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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产型民事纠纷的数量在不断的增多,虚假诉讼行为越发恶劣,无意义地消耗司法资源,妨害司法秩序,损害他人合法的财产性权益和非财产性权益。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出台了相关法规,通过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虚假诉讼罪入刑、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等一系列举措对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定罪量刑标准、与其他犯罪竞合的处理原则等疑难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大大减少了立法空白,使虚假诉讼行为的刑法规制体系更加完善。作为一个新罪名,虚假诉讼罪还存在许多理论上的争议和实践上的不足,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正文主要通过三部分分别进行描述。
  第一部分是对虚假诉讼罪的概况的研究。以“北大法宝”作为检索工具,把虚假诉讼作为关键词,选择刑事案由,文书性质选择判决书,检索出538篇虚假诉讼罪的案例。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研究虚假诉讼罪的现状。经过梳理,得出虚假诉讼罪的发展趋势。其次,根据虚假诉讼罪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总结出虚假诉讼罪的特点。
  第二部分是对虚假诉讼行为特征的研究。首先研究虚假诉讼行为方式的认定,包括对捏造事实的认定和对提起民事诉讼的认定。在捏造事实的认定部分主要对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部分篡改事实、以及隐瞒事实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罪进行研究讨论。笔者分别结合理论争议以及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起民事诉讼的认定主要是分析了对"提起"的理解以及民事诉讼的范围。其次研究虚假诉讼行为后果的认定。对虚假诉讼罪的两个行为后果分别进行分析,然后再讨论它们之间的关系。
  第三部分分析了虚假诉讼罪司法认定中存在的疑难问题。首先,就如何界定并区分民事虚假诉讼与虚假诉讼罪展开探讨。先探讨民事虚假诉讼有哪些规制方法,再分析虚假诉讼罪的刑事处理办法。其次,分析司法实务中,处理虚假诉讼罪的程序中会遇到的阻碍。处理虚假诉讼案件时会涉及到刑侦机关公安、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审判机关法院等多个部门,涉及到刑法、民法等多个部门法,涉及到民事程序与刑事程序的转化衔接问题。这对整个案件的处理流程中各个机关的配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追诉启动难、调查取证难以及信息共享不畅通等程序性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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