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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我国国有资产经营中处于重要的地位,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质量关系到中国经济转轨时期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本文在公司治理理论基本框架下,运用上市公司治理理论,结合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实际,从与控股股东的关系、内部治理结构、内部治理机制、外部治理机制四个方面探讨了两个问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的现状是什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如何进行改革?
针对第一个问题,笔者进行了大量的现状描述,并试图从中发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在对第一个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笔者对第二个问题进行了回答,即提出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改革的措施和建议。最后,笔者通过对金桥股份案例的研究,论证了本文结论在实践中的可行性。
在研究中笔者发现,虽然国资委的成立、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给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其治理现状仍不容乐观。具体而言,其治理现状如下:
第一,在治理结构方面。“一股独大”现象仍较严重,近一半上市公司处于国有股绝对控股地位,近三分之二上市公司处于国有股相对控股地位。董事会中,董事长权力过大,独立董事作用未充分发挥,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监督管理层的双重职责并未真正实现。监事会设置不合理,形同虚设。
第二,在内部治理机制方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人员采用“行政提拔制”任命方式并未根本改变。在薪酬决定机制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受大股东和上级主管部门影响仍较大,薪酬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股权激励的运用刚刚起步,但缺乏可操作的实践方案是其面临的主要挑战。企业高层更换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要的内部监督机制。
第三,在与控股股东的关系方面。国有控股股东既对上市公司存在着掏空行为,也存在着支持行为。掏空行为主要是通过关联交易、违规担保、占款等形式;而支持行为往往是为了追求政绩,保持“壳资源”。另外,与控股股东形式上“五分开”,而实质上并未到位。
第四,外部治理机制方面。一方面,外部环境在不断进步,表现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既为公司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推进了资本市场的完善。但另一方面,外部治理机制仍不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尚未形成,资本市场的作用仍未充分发挥,而产品市场全国“大一统”的局面仍未形成。针对上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笔者按照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相结合的思路提出了措施和建议,与对治理现状进行分析时的逻辑保持一致。具体措施和建议如下:
第一,协调与国有控股股东的关系。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退出机制,通过并购市场转让并降低竞争性国企所持股份。通过组织结构调整、转换管理方式、明确职能定位等措施真正实现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五分开”。创造条件实现整体上市,彻底消除同业竞争以及关联交易等现象。
第二,完善自身治理结构。通过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大力发展各类基金、发展民间投资机构和发挥银行的作用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破除“一股独大”现象。通过合理安排董事会的结构、规模,提高董事成员的素质,进一步增强董事会的功能,发挥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中心地位的作用。完善独立董事制度,逐步取消形同虚设的监事会。
第三,完善自身治理机制。建立内部提拔和职业经理人市场聘选相结合的聘选机制。在激励机制中,采取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推进股权激励的实施。在监督机制中,构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监督体系和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财务总监、审计部门组成的内部审计体系共同作用的监督机制。
第四,完善外部治理机制。大力培育经理人市场,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完善产品市场,构建外部市场对公司治理的约束机制。另外,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使法律法规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更大的实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