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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是二十世纪中期在欧美等先进国家发展起来,现已被世界各国公认的最佳基层医疗模式。它是在政府参与、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会为范围,需求为向导的整体卫生服务。 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发展。 从1997年至今十年间,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从无到有,取得了快速发展。截止到2006年11月底,全国共有528个城市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占城市总数的81%。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环节,已经基本完成了全国范围内的试点工作,迈入了框架体系建设时期。 然而,由于我国在过去二十年的医疗体制改革中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展卫生事业探索不够”,在医疗体制上积累了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再加上发展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尤其是政府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所应承担的地位和角色没有得到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缺乏实际的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从而使得许多地方的社区卫生服务有名无实或名不符实,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居民接受和满意程度不高,严重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以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理论作为理论基础,通过对十年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资料的分析概括,总结出政府在发展社区卫生事业中存在的不足,结合国外成功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经验,对政府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的角色进行了全面分析。本文认为,社区卫生服务具有综合性、普遍性,也具有公平性和公益性,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的发起者和倡导人,应该积极承担起社区卫生服务主导责任,世界各国的经验都告所人们,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关键在于政府支持,尤其在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处于起步的关键时期,政府应该切实承担起社区卫生服务的领导者、财政支持者、规范制定者、组织管理者以及监督者的角色。只有政府积极承担好这些责任,社区卫生事业才能突破目前的发展瓶颈,更加顺利快速的发展下去。 本文通过研究,一方面,对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十年的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具有阶段性总结意义,为政府了解目前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状况提供了有价值的材料;另一方面,本文通过规范研究方法,对政府角色进行了明确的价值判断,并通过利用以往调查研究的数据给予支持,进而充分论证了本文结论——政府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应承担起主导作用,为政府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发展问题提供了积极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