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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水平发生了质的飞跃。消费品市场逐渐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居民消费行为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各类商品生产能力由量的丰富转向消费层次的提高,在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同时其消费行为也出现了细分;另一方面是随着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得提高,消费行为获得较大的满足。同时,随着消费品市场的精深化发展,居民消费群体的分化也日益明显,部分居民消费经济能力的差异,文化观念所导致的非理性消费乃至消费心理扭曲等现象正逐渐显现出来。在西方经济学的话语系统中,消费者存在典型的“经济人”假设,利己的“经济人”假设在一切经济活动中的行为被界定为以利己为动机,一切以最小的经济代价获得自身的最大经济利益为导向。表明了消费决策(指一定时期内消费者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方式)从不同角度的具体内容:首先任何消费者都面临消费决策过程中的收入函数的约束。即每个人都要是从实际出发确定自己的消费目标和数量;其次要在任何时候的消费决策中都要处于无选择的最优状态,亦即不论所消费的商品组合如何,消费者总要获得最大的消费效用;最后还要在消费能力和消费方式间获得最大的平衡,亦即心理需求和购买能力的统一。从西方经济学的语境中,我们发现消费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消费效果即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要求及其实现的程度,即符合上述消费决策理论要求的消费行为应该是理性的或者说是社会允许并鼓励的行为。然而,在实际消费过程中,上述消费决策理论始终受到各种不同区域条件的限制。特殊区域的不同政治、法律、文化、宗教等大环境总是与消费者作为“经济人”的假设相悖,消费者所表现出来的消费行为在整体上与当地经济社会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与消费者消费效用的主观认同乃至社会认同相适应;与当地社会对消费者消费行为在正式或非正式制度层面的约束相适应。因而,离开了消费者所在环境的这个实际,就会得出消费行为超越区域实际的结论。 本文以西藏自治区农牧民消费行为为切入点,从区域文化、社会以及宗教信仰等各种影响因素的视角。以西藏自治区农牧民消费行为机制为探讨重点。通过对西藏自治区农牧民的消费行为进行研究,重点分析农牧民消费行为类型,以及消费的动因等,探寻该地区农牧民消费行为的内在规律,对于政府制定消费政策、开拓消费市场,保证经济的安全运行、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