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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近年来以“国退民进”为主导的民营企业并购上市公司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在该类并购之后亦发生了多起目标企业业绩下滑乃至严重亏损的案例,事后的调查往往表明并购之后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严重的侵占行为。
该文旨在通过对民营企业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进行理论和实证的分析,证明和判断该类并购之后是否存在普遍的侵占行为。
从理论上而言,一方面,民营企业的产权性质使其在侵占的动机和方式上同国有股东有所不同。最终控制人为理性的自然人以及错综复杂的控股关系成为民营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的产权特征,这些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为其侵占行为提供更便利的条件。另一方面,以并购的方式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的民营企业股东又与以其他方式取得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民营企业股东有所不同。这主要表现在较低的控股比例和较高的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系数,相应的,该文分别从侵占效应与利益协同效应以及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对侵占行为的影响两个方面,论证了以并购方式取得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民营股东可能存在更多的侵占行为。
在实证检验部分,该文选取1997年-2003年间发生的53起民营企业并购上市公司的样本进行研究。主要以关联交易资金占用作为衡量侵占行为的指标进行并购事件发生前后的时间窗口上的研究,并通过以市场收益数据和会计数据衡量的并购绩效做辅助性的分析。为了使研究结果更有代表性,该文进行了两种情况下的比较分析,分别是不同产权性质的并购绩效比较以及以不同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民营企业股东在时间横截面上的侵占行为比较。就实证研究的结果来看,民营企业在取得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之后的一定年度内,出现了明显的侵占行为,并且侵占程度与会计收益指标在相应年度上表现出相反的关系。其他产权性质的并购绩效则没有在相应年度表现出显著的下降趋势。而以其他方式取得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民营企业股东,其侵占程度则显著低于以并购方式取得控制权的民营企业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