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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通过对省级人大监督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进行概述,理清其发展脉络;其次正面描述省级人大监督制度的基本结构体系及特点,以了解其全貌;再次,着重分析目前省级人大监督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具体从五个层面进行论述:第一,省级人大与省级党委关系不顺造成监督困境;第二,省级“一府两院”的外部监督意识弱化使省级人大监督无力;第三,中央直属垂直部门的特殊管理体制使省级人大监督遭遇空档;第四,省级人大自身监督机制存在问题;第五,省级人大监督法律体系不健全。最后,对于以上问题,分别从处理好省级人大与党委、“一府两院”的关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省级人大自身的监督机制和运行体系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借监督法实施的契机,最终在省级人大建构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以增强地方人大监督实效,弥补整个政治监督体系和运行机制的缺陷与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