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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主体作用是农民在农村农业生产生活过程中,对目标追求、行为实施、实践创造、对象选择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创造作用和自主作用的体现,它直接作用于农民生产生活的行为过程和结果。本文采取实地调查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马克思主义“人是自觉自由的认识和创造主体”出发,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阐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重要性,并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县为调查研究基础,具体分析研究多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现实状况和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探讨如何构建发挥多民族地区农民主体作用的有效机制,组织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本文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种观察思考的视角,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尊重多民族地区农民的合法权利,关爱多民族地区农民的社会需要,依靠多民族地区农民的自主创造,阐述了多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重要性。
第二部分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县为调研基础,结合当前多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条件和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状况,着重对多民族聚居的农业县区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实际状况、存在问题进行了实证调查研究。
第三部分从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制度安排、政策设计,结合弥勒县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实际,针对多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中带有共性的农民权益的流失、地方政府的错位和缺位、组织化程度的低下以及农民自身存在的传统局限等制约因素及其成因展开了深入分析。
第四部分考虑到多民族地区各县区的差异性,透过个体案例的阐发,抓住共性特征,试图从点到面有一个理性思考的跨度,提出对策性的建议,以期对多民族地区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提供一种具有实践价值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