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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粹统治时期,近600万犹太人死于德国法西斯的屠刀之下,几百万欧洲犹太人被迫逃离纳粹统治区。此外,德国法西斯还掠夺了价值数百亿美元的犹太人财产。
为了获得赔偿,犹太人世界早在二战时期就开始研究德国对犹太人的赔偿问题。二战结束后,犹太人世界开始了漫长的对德索赔历程。以色列建国后,以色列以主权国家的名义向占领德国的苏、美、英、法四大国提出了集体赔偿要求。由于当时的冷战形势和以色列自身奉行的亲西方外交政策,以色列最终不得不把索赔对象锁定在联邦德国身上。联邦德国为了重获国际社会的信任,同时深切意识到纳粹罪行给犹太民族带来的深重灾难,决定满足以色列政府提出的赔偿要求。
为了维护犹太人世界的整体利益,以色列政府与“犹太人向德国要求物质赔偿联合会”协调了谈判方针,并获得了集体赔偿的优先索赔权。经过艰难的谈判,德以双方于1952年9月10日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一《卢森堡条约》。条约规定,联邦德国向以色列支付34.5亿德国马克的赔偿,其中的2/3以实物的形式支付,其余1/3以外汇形式支付。
在德以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到1966年联邦德国赔偿顺利支付完毕。赔偿对德以两国产生了不同程度、不同方面的影响:联邦德国国家形象的重建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对以色列的赔偿;获得赔偿后的以色列的基础设施得到很大改善,综合国力有了质的提升,以色列之所以能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一跃成为中东地区首屈一指的“袖珍超级大国”,对联邦德国赔偿的有效利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