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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农村公共产品用地已成为西部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西部农村公共产品用地需求量急增,加之农税的全面取消,农村土地承包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农村公共产品用地方面的规定不尽完善和规范,使西部农村公共产品用地面临着失控的严峻形势,并引发出许多不稳定因素。目前国内专家学者对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研究集中在企业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用地方面,对农村公共产品用地的流转研究亟待深入。论文以农村税费改革为背景,对税费改革后西部农村公共产品用地进行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文章首先分析农村公共产品用地在现有法律框架及研究成果中的定位,疏理归纳了农村公共产品用地的基本定义、主要内容和范围、报批程序以及补偿标准等。以四川省筠连县腾达镇、塘坝乡为案例,运用实证和对比的分析办法,调查分析了西部地区农村公共产品用地的现状,并以被调查乡镇农村公路为切入点调查得出:“调剂解决”用地方式是过去以及当前农村公共产品用地的主要形式。并进一步分析了“调剂解决”用地方式的种类、实质、特征、程序等。文章对四川省筠连县腾达镇、塘坝乡税费改革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侧重对税费改革后土地问题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作分析,以便理清规范西部农村公共产品用地的基本思路,并针对反映出的问题提出若干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