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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级地方政府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制度创新,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其中一项重点工作是提高经济发达镇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发挥其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加快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为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镇街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泰州市积极开展简政放权改革探索创新。2014年,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泰州市启动了重点镇(园区)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明确靖江市新桥镇、海陵区九龙镇、姜堰区张甸镇、高港区口岸街道四个镇(园区)为改革试点单位,这是泰州市大力实施简政放权,推动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的创新举措,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有力实践。本文以泰州市重点镇(园区)简政放权改革研究为重点,详细分析了四个重点镇(园区)的简政放权改革情况,对改革的具体做法、实际成效进行详细的研究,针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发现行政权力下放不到位、乡镇财权事权不匹配、运行体制机制不顺畅、政策配套支撑不完善、人员配置问题日益突出以及行政执法机制不健全是当前突出的主要问题。结合国内外简政放权改革的成功经验,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泰州市简政放权改的建议,如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探索适合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政府服务管理方式、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加大相关政策配套改革力度、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以及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和集中审批服务。文章希望通过对泰州市简政放权改革问题探索,为深化本地改革工作建言献策,同时也为其它地方政府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提供理论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