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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为档案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使档案馆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场所之一。政府信息公开拓宽了档案馆的职能,提升了档案馆的社会影响,是档案馆从“后台”走向“前台”的一个绝好时机,将有力地促进档案馆服务水平的提高。由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多样化,档案馆开展政府信息服务必然面临着其他信息服务机构的竞争,同时开展政府信息服务工作不是档案馆的主要职能,以致缺乏相关经验,因此档案馆在政府信息服务过程中必然面临着许多挑战。为了档案馆的长远发展,档案馆应顺应社会发展潮流,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变革管理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与手段,以应对挑战,为公众提供高效、快捷、多样化的政府信息服务,从而提高档案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地位。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主导的行为,因此做好政府信息服务工作不仅需要档案馆的努力,还需要政府配合,主要是完善相关的制度与法规。我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法规与档案公开法规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为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服务创造良好条件。因此对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服务研究,不仅具有重大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文采用从基础概念入手,层层深入,逐步剖析的研究方法,以政府信息公开为背景,阐述政府信息公开带给档案馆的机遇与挑战,分析了当前政府信息服务的主要形式,探讨了档案馆在政府信息服务中应对挑战的策略以及政府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