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社会救助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一直以来,政府都在社会救助的实践中承担了主要责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以及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治理理论等理论的影响,社会力量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并且在社会救助领域政府责任和社会对残疾人自身的定位也在逐渐发生变化,社会组织在残疾人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方面的专业优势也日趋显著。基于此,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以及社会救助领域发挥作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日益凸显。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这“三社”在政府政策引导与财政支持下,有机联动、协同合作,逐渐成为社会救助领域的服务供给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以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为切入点,以安徽省芜湖市第一批“三社联动”试点社区为例,探究在残疾人社会救助服务供给的实践中,“三社”如何通过联动发生作用。研究发现,“多元供给”的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模式相较于单一的政府供给,具有较大的优越性。这种模式具有多元化、专业化、灵活性、互补性等特点,能够有效弥补政府在提供社会救助服务时存在的救助水平较低、区域之间存在差异、以及供需之间的矛盾等短板。
在“多元供给”型的残疾人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模式中,存在属性各异的多种交互主体,包括政府、残联、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以及残疾人及其家庭等。在“多元供给”型残疾人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机制中,政府主要扮演引导者和监督者的角色,残联是残疾人利益的代表者,负责整合多方救助资源同时也承担部分监督职责。社区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多元化救助格局在基层的形成与发展。社区在外部要连接政府和残联,及时接收相关政策;在内部要协调社区内部资源、推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协同联动,并对其他主体提供支持、展开监督。社会组织和社工则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面向残疾人具体生产、递送社会救助服务。
“多元供给”型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模式,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整合了救助资源,同时较好地满足了被救助者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使得各类社会救助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但目前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政府一元供给模式存在依赖、协调机制有待健全、客观条件有待完善等方面。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资源配置不合理、各主体之间协作能力偏弱等原因导致的。因此,在以后的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实践中,要明确政府的角色定位;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性特点;提高被救助者对“多元供给”模式的认同度;提高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的科学性等。总之,“多元供给”模式的实践经验表明,“三社联动”是残疾人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机制改革的发展方向也是促进社会救助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举措。
本文以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为切入点,以安徽省芜湖市第一批“三社联动”试点社区为例,探究在残疾人社会救助服务供给的实践中,“三社”如何通过联动发生作用。研究发现,“多元供给”的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模式相较于单一的政府供给,具有较大的优越性。这种模式具有多元化、专业化、灵活性、互补性等特点,能够有效弥补政府在提供社会救助服务时存在的救助水平较低、区域之间存在差异、以及供需之间的矛盾等短板。
在“多元供给”型的残疾人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模式中,存在属性各异的多种交互主体,包括政府、残联、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以及残疾人及其家庭等。在“多元供给”型残疾人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机制中,政府主要扮演引导者和监督者的角色,残联是残疾人利益的代表者,负责整合多方救助资源同时也承担部分监督职责。社区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多元化救助格局在基层的形成与发展。社区在外部要连接政府和残联,及时接收相关政策;在内部要协调社区内部资源、推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协同联动,并对其他主体提供支持、展开监督。社会组织和社工则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面向残疾人具体生产、递送社会救助服务。
“多元供给”型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模式,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整合了救助资源,同时较好地满足了被救助者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使得各类社会救助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但目前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政府一元供给模式存在依赖、协调机制有待健全、客观条件有待完善等方面。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资源配置不合理、各主体之间协作能力偏弱等原因导致的。因此,在以后的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实践中,要明确政府的角色定位;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性特点;提高被救助者对“多元供给”模式的认同度;提高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的科学性等。总之,“多元供给”模式的实践经验表明,“三社联动”是残疾人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机制改革的发展方向也是促进社会救助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