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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制权配置是公司治理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公司治理的最高境界就是建立起制衡的控制权配置模式。对于现代企业来说,任何公司都无法回避控制权的配置问题,因为它关系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存在着很多问题,合理的控制权配置无疑对解决这些问题有着重要作用。本文以公司治理结构为基础,结合中国实际,对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配置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深入研究。
本文共分五大部分,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为导论。本部分说明了选题的目的和意义,主要介绍了国内外研究控制权及其配置的理论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研究的思路、方法、主要创新以及不足。
第二部分为公司控制权配置的基本理论。首先介绍了公司控制权配置及其类型,对控制权及控制权配置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本文把控制权界定为排他性利用企业资产(特别是利用企业资产从事投资和市场营运),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和利益相关者多个层次间进行分配的与决策有关的权利束。相应地,控制权的配置也就是指控制权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分配安排,它包括内部和外部两个层面。本文的研究思路也是基于这一点。一般来说,按照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契合程度,公司控制权配置可以分为完全所有控制型、多数所有控制型、少数所有控制型、管理层控制型等几种类型。其次,介绍了公司控制权配置依据的理论,即企业不完全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股东利益最大化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
第三部分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配置的现状。首先从内部和外部两个层面来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配置存在的一些问题,内部层面存在着内部人控制、大股东超强控制、大股东控制与内部人控制相重叠、内部缺乏监控机制等问题,尤其是前两个问题更为突出。中国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主要来自国有股权主体的“虚置”,国有股权代表的“缺位”,国家作为最终所有者缺乏对上市公司的有效监督。由于股权过度集中在以国家为主的第一大股东的手中,中国上市公司处于第一大股东的超强控制之中,形成了国有股权的“强势代理”,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本无从保证。外部层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表现为监控力度的不足,尤其是商业银行作为债权人对控制权配置的缺损是存在的关键问题。除此之外,中国上市公司受到的来自外部控制权市场以及经理人市场的监控也非常有限。其次,笔者从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入手,对影响中国控制权配置的股权结构、董事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等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并得出中国控制权配置需要从内部和外部两个层面进行完善的结论。
第四部分对国外的两种控制权配置模式--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进行比较分析,进而得出对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配置的启示。英美模式是一种股权主导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也存在着诸如经营者行为短期化、股东对公司监控弱化、过度依靠外部治理机制等问题。与英美模式相反,德日模式则是一种债权主导模式,由于“主银行”制和法人相互持股,这种模式下控制权比较稳定,但也存在如银行业竞争不足、对企业外部筹资造成困难、局部风险系统化等不足。随着全球化的推进,两种模式日益趋同化。英美和德日模式对于中国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配置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五部分从内外两个层面提出完善中国控制权配置的对策。在内部层面上,首先优化股权结构是当务之急,必须深化股权分置改革,实现股权全流通,积极发展机构投资者,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其次,完善董事会结构和制度不可或缺,必须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分设董事长和总经理,在董事会中增设专门的审计委员会等;再次,完善监事会机制也势在必行,要处理好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关系、扩大监事会规模、引入独立监事制度等。在外部层面上,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则是外部市场对公司的监控问题,尤其是要强化来自债权人市场的大银行的监控作用。在中国,银行参与控制权配置不能全套照搬国外模式,应根据中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此外,要重视商业银行等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地位,强化对经理人的约束。另外,健全破产机制,硬化法定介入,这也是中国银行参与控制权配置的有效途径。
总之,中国目前控制权配置问题是不可能一朝一夕解决,它需要我们长期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从内部和外部两个层面共同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