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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最基本的组成要素之一,也是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要范畴。中国的年报预约披露制度是影响年报披露及时性的重要制度背景。在此独特的制度背景下,年报披露及时性分为年报披露的绝对及时和年报披露的相对及时。绝对及时是指年报披露日距资产负债表日时间越短,年报披露越及时。相对及时是指年报实际披露日不迟于年报预约披露日。
哪些类型的上市公司通常较早披露年报?哪些类型的上市公司通常较晚披露年报?在变更年报预约披露日期的上市公司中,哪些类型的上市公司通常提前披露年报?哪些类型的上市公司通常推迟披露年报?上市公司管理者是否会根据消息的好坏来选择年报披露日期的早晚?研究这些问题无论对监管层或是投资者都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从信号理论和契约理论角度分析了年报披露时机选择行为的理论基础并提出了相关的研究假说,在对中国独特的制度背景分析的基础上,以2001-2004年度所有沪市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影响年报披露绝对及时性和相对及时性的因素分别进行了单变量分析,然后建立了多变量Logistic回归模型,实证检验了未预期盈余、审计报告类型、公司业绩、当年度是否发生亏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ST制度、财务困境等多个因素对上市年报披露绝对及时性和相对及时性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
1.未预期盈余为正的年报、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年报以及业绩好的年报披露较早,绝对及时性较好。而未预期盈余为负的年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年报以及业绩差的年报披露较晚,绝对及时性较差。其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年报披露更晚,绝对及时性更差。
2.在变更年报预约披露日期的公司中,未预期盈余为正的公司、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以及业绩好的公司通常提前披露年报,相对及时性较好;未预期盈余为负的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以及业绩差的公司通常推迟披露年报,相对及时性较差。
3.当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公司和亏损公司年报披露较晚,绝对及时性较差。
4.当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公司和亏损公司由于原来年报预约披露日期就比较晚,所以很少发现比原预约日期推迟披露年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