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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商誉爆雷事件给我国瘫软的资本市场沉重一击。其原因是在并购交易中,公司高管为了达到独享并购后的协同价值或构建商业帝国的目的,对一些并不成熟的并购项目势在必得,并购价格也会由于高管的非理性行为节节攀升,致使公司产生巨额的商誉资产。并购交易完成后,多数并购企业因无法创造出预期的超额收益而计提了巨额的商誉减值,导致企业经营业绩持续下滑。市场投资者会将其解读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下降,继而做出卖出公司股票的投资决策,造成股价下跌的连锁效应,引发股价崩盘风险。这不仅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利益。因此,并购商誉与股价崩盘风险关系成为了我国学者研究的议题,但鲜有文献探究抑制二者关系的工具。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司治理工具被西方国家推行,其不仅具有降低企业税收支出和破产成本的财务调节作用,而且保障了公司高管的职业安全,分散了高管所面临的诉讼风险。除此之外,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还具有缓解代理问题、监督高管行为与维护股东权益的重要职能。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的需要,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制度在2002年1月引入我国。但在引入近20年的时间里,该制度并未在我国资本市场得到良好的应用与发展。因此,探析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并购商誉与股价崩盘风险三者的关系不仅能够规范企业间的并购交易行为,而且对推动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应用也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文选取2007—2018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以防范金融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分析了并购商誉与股价崩盘风险的关系并提出本文的第一个假设。在此基础上,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引入到并购商誉与股价崩盘风险关系中,以保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以及外部监督理论为基础,分析三者间关系并提出了本文的假设二和假设三。进一步发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在不同产权性质下公司治理效用不同,故提出了本文的第四个假设。
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上市公司的商誉规模越大,发生股价崩盘的风险越高;第二,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能够降低巨额商誉所引发的股价崩盘风险,并且随着认购年限的增加,降低风险的作用更加明显;第三,与国有企业相比,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在民营企业中对并购商誉与股价崩盘风险关系的抑制作用更显著。该结论对规范上市公司并购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司治理工具被西方国家推行,其不仅具有降低企业税收支出和破产成本的财务调节作用,而且保障了公司高管的职业安全,分散了高管所面临的诉讼风险。除此之外,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还具有缓解代理问题、监督高管行为与维护股东权益的重要职能。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的需要,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制度在2002年1月引入我国。但在引入近20年的时间里,该制度并未在我国资本市场得到良好的应用与发展。因此,探析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并购商誉与股价崩盘风险三者的关系不仅能够规范企业间的并购交易行为,而且对推动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应用也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文选取2007—2018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以防范金融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分析了并购商誉与股价崩盘风险的关系并提出本文的第一个假设。在此基础上,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引入到并购商誉与股价崩盘风险关系中,以保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以及外部监督理论为基础,分析三者间关系并提出了本文的假设二和假设三。进一步发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在不同产权性质下公司治理效用不同,故提出了本文的第四个假设。
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上市公司的商誉规模越大,发生股价崩盘的风险越高;第二,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能够降低巨额商誉所引发的股价崩盘风险,并且随着认购年限的增加,降低风险的作用更加明显;第三,与国有企业相比,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在民营企业中对并购商誉与股价崩盘风险关系的抑制作用更显著。该结论对规范上市公司并购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