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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关系是指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权的乡镇政府和代表村民行使自治权的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其实质是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农民、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乡—村关系不仅直接影响乡、村两级组织的运作效能,而且关系到乡村治理绩效,进而关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在追溯前人研究路向和梳理以往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分析和引介核心概念、理论和分析框架,并结合乡—村关系嬗变过程的历史性回顾,提出建国以来乡—村关系的变迁路径是:“行政指令型”—“控制指导型”—“互动合作型”。 主体部分结合实证调研成果总结了乡—村关系失衡的表征及原因,包括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相互挤压、乡镇指导的缺位与村民自治的异化、乡镇财政困境与村庄公共服务供给缺失、基层干部与群众关系日渐疏远等四大问题,以及压力型体制及其“惯性”、财权与事权失衡的基层财政体制、乡村社会传统因素制约、转型期乡村利益结构多元化、乡镇党政合一与村两委干部“一肩挑”趋势等五大原因。最后,以构建互动合作型乡—村关系为目标,分别从加强制度供给的规范性调适路径、深化治理理论的多元性调适路径和改革乡村治理结构的适应性调适路径三个维度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