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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腾飞,建筑业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黄金期,但是由于我国相应的监管体系和制度不够完善,人民的安全意识不够高,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不足,导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起数居高不下,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分别于2017年4月颁布了《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于2017年9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通知,显示出国家对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目前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研究,国内外已有多位学者和机构分别从多个角度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学者们的研究侧重点各不相同,分别包括事故致因理论研究、安全管理方面研究、法规和法规方面、安全监管模式的研究等,而基于数据统计和案例分析,引入实证验证,研究建筑施工领域政府安全监管执法效果的相关文章较少。对此,本文结合政府安全监管的市场失灵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管理理论,阐述了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现状和特征,并通过安全生产事故实例的统计分析,总结出造成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同时,也表明了我国现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施工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极大的影响了我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效果。为了更好地分析政府监管在实际执法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本文采取问卷调查法,实地调研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部门和被监管单位管理人员,得出影响我国政府安全监管执法效果的七类主要因素。 由于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导致一线的安全执法效果受到各类因素影响,对此本文希望能够通过博弈论的方法进行定量分析。首先,本文结合前期研究设定不同变量,构建出政府监管方、被监管方以及社会媒体和群众三方的“支付矩阵”模型。其次,得出理想状态下监管部门的期望收益函数π1和受监管单位的期望收益函数π2,通过计算最终确立受监管单位的临界违规概率r*和监管部门的临界监管概率θ*,分别讨论不同情形下,不同的执法策略对博弈平衡的影响。最后,本文将博弈模型带入实际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进行验证,总结出提高政府安全监管效果,降低企业违章概率,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监管和执法建议。 最终,本文结合论文研究内容,针对我国建筑施工政府安全监管,归纳总结并提出了以下几点合理化的对策和建议:(1)优化安全监管处罚方案,提高企业违章违法成本;(2)转变安全监管理念,丰富安全监管媒介;(3)完善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安全监管手段;(4)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各方安全责任体系;(5)完善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建筑领域入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