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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末期,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所属的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运输公司(以下简称“两航”)被迫迁往香港,航运业务一落千丈。由于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两航”于1949年11月9日同时在香港起义,震惊海内外。起义爆发后,“两航”尚在香港留有巨额资产。根据国际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享有这笔资产的所有权。但是,台湾当局勾结美、英,采取政治、外交、法律等种种手段,意图劫收这笔属于新中国的国家财产。“两航”留港员工在中共的领导下,为维护新中国的境外主权和国家财产安全,粉碎台湾当局的劫收阴谋,开展了艰苦卓绝的护产斗争。围绕“两航”留港资产所有权归属的资产诉讼案,历时两年有余,由于涉及台湾当局、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美国、英国等四个方面的势力,成为影响空前的国际大案。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两航”留港资产被非法判归美国民航空运公司,新中国国家主权遭到践踏,国家财产遭受巨大损失。但是,“两航”起义的深远历史意义将永载史册:它是国民党驻港机构起义的先声,在政治、军事上给予国民党政权以沉重打击;它为中国政府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支援了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它为新中国民航事业和航空工业提供了宝贵的物质、技术和人才力量,成为新中国民航事业和航空工业的起点和基础。